国土所打击私挖滥采工作汇报(共6篇)
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
文章标题: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
近年来,随着煤炭市场价格的暴涨,在利益的驱动下,凡地下有煤资源的村庄,一些不法分子不分白天黑夜,男女老幼,大肆盗采国家资源,部分地区出现了“夫妻井、老板矿、后门井、关系矿”,致使一些地方矿业秩序极度混乱。生态环境遭到严惩破坏。对此,我所配合当地政府多次组织矿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一些非常有力的打击措施。如:专业队伍昼夜巡查;主要交通路口设哨卡;支村两委联防等。2022年10月份以来,共炸毁填埋私开坑口个;没收非法开采工具件;查让非法采矿人员名;查扣运输非法煤产品车辆辆;收缴罚款元。打击取谛私开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受煤炭市场暴利等多方面因素,辖区内私开矿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现象严重,私挖滥采愈演愈烈。
作为一名基层国土所所长,上述现象令我痛心不已,通过总结多年来矿政管理经验,仔细分析当前社会经济状况。认为彻底取[本文转载自[xiexiebang.com-http://.xiexiebang.com/找文章,到xiexiebang.com]谛私开矿势在必行,但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提高认识。领导被比作“火车头”,“火车全凭车头带”,领导重视与否,直接关系着下属和群众的态度,领导如果能亲临现场,身先士卒,将极大地鼓舞执法者的士气,起到表率作用。地方政府领导应打消私开矿的发展能繁荣地方经济的错误思想,要坚定取缔私开矿时刻不能放松的决心,还应深刻认识到取缔私开矿需要全社会参与,需要全民参战,决非个别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
二、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明确责任。在过去的整治活动中,县、镇两级政府也组织成立了由公检法、国土资源、电力等部门组成的专项领导组,但真正在执法过程中尽职尽责,奋勇当先的只有国土资源系统的执法人员,部分村民暴力抗法、围攻谩骂执法人员时有发生,部分村干部,党员也参与私挖乱采,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被依法追究其责任,气焰十分嚣张,因此我认为:综合协调各执法、执纪部门,使之成为浑然一体的执法整体,优势互补共同努力,在强大的执法力量面前,私开矿自然无让处藏身,否之,加大执法力度永远是一句空话。
三、广泛发动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任何事情,都应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我们在取缔私开矿的同时,还应大搞普法宣传,实地以案说法,使广大干、群充分学习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其实质精神,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同时鼓励群众监督。参与制止私挖滥采行动,积极举报违法事实,争取让村民在政策感召下,主动拆除设备,填实井口。
四、保证力度,执法到位,加强责任追究制。在以往的工作中,由于我们执法执纪工作的疲软,农村黑势力的作祟,使得私挖滥采行为猖獗,屡禁不止,如果不能确保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到位,就不能期望取得实效,对那些顶风作案,民愤甚大,屡教不改的私开矿矿主必须严惩不怠,情节严重者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那些“后门井、关系矿”更不能有庇护之心,否则将功亏一溃。对我们执法队伍中出现和欺报、瞒报,通风报信者同样要深追细究,不能姑息。我相信,在如此密不通风的恢恢法网当中,私开矿必将彻底灭绝。
但是,要实现矿业秩序的长治久安,绝非易事,除了抓好关键环节,还应从这几方面努力:
1、建立县、乡、村环环紧扣的查处私开矿工作机制;
2、对已发现的私开矿深挖细追,追究责任,并建立坑口监护责任制,但重在落实;
3、整顿矿产品流通领域,彻底铲除私开矿生存的土壤;
4、坚持即时取缔和搞好防范相结合,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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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资料
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
近年来,随着煤炭市场价格的暴涨,在利益的驱动下,凡地下有煤资源的村庄,一些不法分子不分白天黑夜,男女老幼,大肆盗采国家资源,部分地区出现了“夫妻井、老板矿、后门井、关系矿”,致使一些地方矿业秩序极度混乱。生态环境遭到严惩破坏。对此,我所配合当地政府多次组织矿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一些非常有力的打击措施。如:专业队伍昼夜巡查;主要交通路口设哨卡;支村两委联防等。XX年10月份以来,共炸毁填埋私开坑口个;没收非法开采工具件;查让非法采矿人员名;查扣运输非法煤产品车辆辆;收缴罚款元。打击取谛私开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受煤炭市场暴利等多方面因素,辖区内私开矿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现象严重,私挖滥采愈演愈烈。
作为一名基层国土所所长,上述现象令我痛心不已,通过总结多年来矿政管理经验,仔细分析当前社会经济状况。认为彻底取谛私开矿势在必行,但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提高认识。领导被比作“火车头”,“火车全凭车头带”,领导重视与否,直接关系着下属和群众的态度,领导如果能亲临现场,身先士卒,将极大地鼓舞执法者的士气,起到表率作用。地方政府领导应打消私开矿的发展能繁荣地方经济的错误思想,要坚定取缔私开矿时刻不能放松的决心,还应深刻认识到取缔私开矿需要全社会参与,需要全民参战,决非个别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
:乡镇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镇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镇地处*县东南部,距县城*千米,辖区面积*平方千米,共有*户、*人,全镇辖*个村(居)委会,其中有*个村委会涉煤。全镇境内富含煤、硫铁、铜、大理石、水晶石等矿产资源,已探明煤炭储量达*亿吨。由于镇域内煤资源分布广泛、煤层浅薄,加之产煤地区群众经济贫困面大,受利益驱动或生活逼迫,给全镇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近期以来,镇政府举全镇之力,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监管巡查、宣传教育等方面不断加大打击私挖滥采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不断强化了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历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打击私挖滥采工作作为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抓牢,坚持做到逢会必讲,大会强调,小会安排。同时,镇政府连续*年以1号文件向各村(居)委会、各部门下发了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的态度决心和方法举措。
(二)充实了人员机构,完善了责任网络体系建设和责任追究制度。镇党委政府按要求成立了护矿队,从各站所抽调了*名精干人员,配备了*辆巡查车辆和必要装备,与派出所、国土分局一道,对全镇各涉煤区域进行全天侯巡查打击。并在总结历年来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把健全完善责任网络体系建设和责任追究作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以文件形式将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的职责细化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部门,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对象、: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总结
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督查工作总结
2022年,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督查工作组,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完善督查方案,突出督查重点,完善督查措施,提高督查工作效率,强化督查效果,保证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有力推动了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实现了“四个转变”,即:从阶段性打击为主向持续深入治理转变,从各自为政向整体联动转变,从以打击为主向综合治理转变,从临时措施向长效机制转变,为夺取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全面胜利,实现矿区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健全机构,形成督查网络
按照3月30日,爱明书记组织召开的全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责任部门职能,迅速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秘书长邵革军同志为组长、市委副秘书长龙勇同志为副组长,市 1 委目标督查办、市国土资源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14个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督查工作组,统一组织开展全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督查工作。相关区县也相应成立了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督查工作组。
二、周密安排,细化督查方案
为有效推动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的落实,督查组紧紧围绕《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违法犯罪行为目标任务书》,突出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中的难点和关键环节,制定了《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督查工作方案》。将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19家责任单位和3个区县以及攀煤公司都列为督查对象,并安排了至少一次以上的督查。特别是对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重点部门和西区、仁和区及攀煤公司等重点单位开展预防和打击私工作安排了3次以上的专项督查。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督查工作
2022年,督查工作组紧紧围绕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工作,多次深入西区、仁和区、盐边县、攀煤(集团)公司,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预防和打击私
2 挖盗采违法犯罪行为工作落实情况各类专项督查。截至12月30日,督查组已开展督查工作16次,其中现场督查11次,暗访督查2次,听取工作汇报3次。发出《督办通知》5份,《工作建议》5份,《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督查工作通报》12期。
1、抓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督查,各级责任落实到位。3月30日爱明书记组织召开“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工作会议”,对全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后,市督查组与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草拟了《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办法》制定了各相关区县、大企业、及市级单位《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目标任务书》。5月31日,市长刘晓华代表市政府与西区、仁和区、盐边县政府,攀煤(集团)公司等区(县)政府、煤矿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6月,市督查工作组多次深入各区县、攀煤(集团)公司,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认真检查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落实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西区、仁和区、盐边县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把《目标任务书》层层签订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组;行业管理签订到部门、到生产企业;攀煤(集团)公司签订到所属各矿。
2、抓好基础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预
3 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基础工作,是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障。市督查组,深入各预防和打击私挖盗责任单位,通过听取各单位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按照《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重点对各责任单位组织领导、工作机构、人员、物资和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责任单位都基本落实一把手为责任人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马鞍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工作情况的汇报(定稿)
马鞍山市商务局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
治理工作摸排总结
马鞍山市商务局
根据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皖商明电〔2022〕9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县区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以规范屠宰市场秩序、确保肉品质量为重点的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工作,接到通知后于7月28日组织三区一县商务局召开了工作布置会,制定下发了工作通知,明确此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要求各部门抽调专人负责,周密部署实施,全力以赴把本次打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组织各区县商务局深入宣传《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将省、市文件传达至生猪定点屠宰单位。县区商务局对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开展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自觉守法经营意识教育。督促屠宰企业认真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积极主动配合动检部门加强进场生猪的检疫和验收,详细记录生猪来源,严禁屠宰生猪产地检验合格证、运输工具消毒证、非疫区证明等证件不齐的生猪,严禁购进、屠宰未经检验合格的生猪,按照规范的工艺流程屠宰生猪,并实施肉品品质同步检验,对检出的病害生猪及其产品,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如实记录生猪产品流向,严禁出场未经肉品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生猪屠宰场和市场监管力度,积极组织县区商务局协调农委、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屠宰场及肉品市场进行了集中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和注水肉、病死猪肉等违规现象,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对私屠滥宰、屠宰病害猪、注水等不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探索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确保猪肉食品质量安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3月4日报市扫黑除恶第一督导组
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关于打击 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市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至2022年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私挖盗采矿产资源整治工作,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于2022年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翔区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形式招聘21名人员加强矿山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力量,通过采购方式租赁10辆越野车配备矿山综合执法大队用于执法工作,2022年至2022年共投入整治经费750余万元;同时,为进一步严肃整治工作纪律,印发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扎实推进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
(二)多措并举,强力整治。
1.宣传教育,营造氛围。由各涉煤乡(镇、街道)明确专人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
—1—整治行动通告》发放到辖区内有非法私挖盗采煤矿行为的自然村及各家各户,粘贴到非法私挖盗采煤矿整治点、废弃井口;同时,在区广播电视台播放《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通告》,把整治工作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村、组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击私挖滥采工作,主动举报私挖滥采行为,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2.明确责任,网格管理。为确保及时发现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口,及时组织实施整治一口,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章驮乡、博尚镇2个涉煤乡(镇、街道)实行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网格化管理,明确了乡、村、组的监管人员和监管责任,监管人员一旦发现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及时上报区国土资源分局,由私挖盗采整治工作组及时组织实施整治。
3.建设试点,视频监控。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试点工作,通过构建矿产资源“打非治违”数据库,收集、整理临翔区采矿权、探矿权、矿产资源分布、矿产资源规划、矿山环境保护、土地规划、土地现状数据等数据,集成并建立矿产资源“打非治违”数据库,并经过多次现场踏勘和讨论,结合地形、交通、电力供应等条件,选择铁索桥堵卡站、大凹子、小河边、豹子箐、梅子箐、邦卖上寨、大桥坡堵卡站、小寨、幕布堵卡站、—2—毛稗田、文强煤矿路口、户东、户门、煤炭河、完等、完招(那昔泥)等16个监控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违法案件发现、违法案件取证、违法查处的效率。
4.加强巡查,联合执法。按照“实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建立了巡逻工作报告和零报告制,对重点区域实行一日一查,及时汇总辖区内非法开采情况,并结合汇总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开展整治。2022年至2022年在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整治工作行动中,共出动车辆6336辆次、出动人员31680余人次、开展巡查792次;组织联合执法整治41次,出动挖机32台次、整治非法小煤窑298井次,其中:挖机填埋118井次、人工填埋76井次,炸封104井次,扣押工程机械(挖机)8台,扣押非法运煤车辆(拖拉机)5辆,没收电镐、柴油机、抽水机、电表、电钻、电锤、推车等采矿设备39台,现场捣毁矿车轨道、矿车、卷扬机、发电机等大型盗采设备27台次,没收电线10023米。
5.侦办案件,形成震慑。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人社、工商、公安、法院、检察院、林业、森林公安、国土、水务、供电、环保及2个涉煤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案件侦办组,负责对辖区内矿山、非煤矿山进行侦查,对涉嫌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处罚,力争从重从快,依法批捕、审查、起诉、审理一批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犯罪的案件,对涉嫌私
—3—挖盗采的小煤窑业主做到应捕则捕、应诉则诉、应判则判,形成震慑。2022年至2022年,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工作中,调查核实75件,查处行政案件20件,罚没收入2万元;其中:2022年查处行政案件5件,罚没收入5千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件;2022年查处行政案件6件,罚没收入2万元;2022年扣押涉煤车辆5辆,违规作业挖掘机8台,查处行政案件9件,罚没收入9.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件。
二、博尚镇完海村委会私挖盗采煤矿核查情况
3月2日,我局接到博尚镇人民政府通报称:“市扫黑除恶治乱第一督导组在博尚督导工作时,发现博尚镇完海村委会有2处地点存在私挖煤炭的情况,请安排人员进行处置”,我局在接到通报后,及时安排分局执法大队及矿山综合执法大队博尚中队现场调查核实。
(一)那撒小河边点。该点位于博尚镇完海村委会完等组那撒小河边,经实地勘测现场开挖面积约1.8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林地0.8亩。现场有机械开挖痕迹,有一个深约4米长6米呈条形状的坑,没有发现开采出煤炭。该点涉嫌当事人为董有兴,男,博尚镇完海村委会那榔组人,身份证号为***536。经询问,董有兴称其是为了方便耕种土地,将本户约0.5亩土地及其堂哥董有明家约3亩多的土地进行并田平整,现场采用挖掘机和装载机进行作业。对作业的挖掘机和装载机驾驶员进行询问,所供述的情况和董有兴询问情况一致。
—4—(二)拱卯组茶地大洼子点。该点位于位于博尚镇完海村委会拱卯组茶地大洼子,经实地勘测现场开挖点面积约33.5亩,其中:基本农田25亩,林地8.5亩。经初步核查该点涉嫌当事人为杨文春,博尚镇完海村委会那洪组人,男,身份证号为***514。经询问,杨文春称其实受博尚镇完海村委会拱卯组村民及其组长董泽伟(身份证为***01512)聘请进行平整并田,因该组村民要到该地块集中发展养殖产业。杨文春供述从2022年12月份前后开始平整土地,采用2台挖机及1台装载机进行作业,其平整并田没有得到博尚镇和完海村委会批准。经与组长董泽伟及副组长董有学核实,称他们集体商量过要发展养殖产业,并聘请杨文春进行并田,在杨文春并田的过程中是否出现私挖盗采煤矿情况他们小组不清楚。该点东侧在2022年11月份曾出现私挖盗采的情况,经博尚矿山执法中队及时发现责停后,在后期的巡查中没有发现盗采情况。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切实履行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的职责,一是我局将继续对上述2个核查点的土地承包人、村组干部等走访,对有关证据进行收集整理,按规定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开展查处;二是加强巡查,特别加强对该区域重点巡查,发现私挖盗采情况及时进行处置;三是在巡查中发现涉嫌破坏林地的及时通报林业机关,破坏耕地的按照耕地保护职责联合乡镇进行监管,依照职权职责进行处置。
—5—三、存在问题
(一)非法小煤窑活动死灰复燃问题依然突出。我区主要采取巡查加炸封、填埋等强制关闭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在对非法小煤窑组织关闭后,均设置了警示牌,并用铁丝网对现场进行了封闭,但由于对非法小煤窑开采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缺乏有效惩治手段,部分违法当事人为了经济利益,无视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警示牌和铁丝网,仍然铤而走险破除警示设施进行复采,造成打击整治工作的反复性。
(二)固定证据难。非法小煤窑当事人多采取雇佣工人及租用土地、机械的方式进行非法开采,而被雇佣工人及土地权利人在非法开采过程中也属于既得利益者,在职能管理部门和工作组调查取证过程中,往往采取隐瞒、编造事实及包庇非法小煤窑业主等方式应对办案人员,导致难以形成有效证据链对非法小煤窑业主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或刑事惩治,严重阻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整治难、监管难。由于多数非法小煤窑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加之非法小煤窑当事人在必经道路安排人员蹲点放哨,造成执法人员难以现场查获相关人员及采矿设备,同时露天开采在整治过程中无法进行炸封,无有效整治手段,加大了整治及监管的难度。
(四)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工作滞后。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工作按规定需由省级以上有鉴定资质的部门进行有偿鉴定,—6—鉴定服务费需由地方政府承担,且进行鉴定工作技术难度大,出具鉴定结论的程序复杂、耗时较长,难以及时有效实施鉴定工作。
(五)群众参与配合整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较差。由于非法小煤窑当事人多为当地村民,当地群众或出于乡土情义、或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在政府执法和整治过程中,往往为非法小煤窑当事人隐瞒违法事实,向当事人通报执法整治工作活动情况,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整治和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涉煤村(组)群众思想工作,对非法私挖滥采的危害性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击非法私挖滥采工作,主动举报私挖滥采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对私挖滥采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对矿产资源的保护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试点的作用,全天侯对涉煤区域进行巡查监控,发现非法开采煤炭资源行为立即进行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三)进一步加大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案件侦办力度。力求在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机械查扣、破坏矿产资源、—7—破坏耕地、破坏基本农田及非法林木案件侦办方面取得突破,力争查处一批涉案人员,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对工作开展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区扫黑办及相关部门。
特此报告
—8—
2022年3月4日
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