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10篇
《朝花夕拾》读后感1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成语天真烂漫:天真烂漫[tiān zhēn làn màn],意指“天真烂漫”之“烂漫”,典源作“烂熳”。“烂熳”同“烂漫”。“天真烂漫”形容性情率真,毫不假饰。语本宋·龚开〈高马小儿图〉诗。[源]宋·龚开〈高马小儿图〉诗(据元·吴师道《吴礼部诗话》引)华骢料肥九分臕,童子身长五尺饶。青丝鞚短金勒紧,春风去去人马骁。莫作寻常厮养看,沙陀义儿皆好汉。此儿此马俱可怜,马方三齿儿未冠。天真烂熳好容仪,楚楚衣装无不宜。岂比五陵年少辈,胭脂坡下斗轻肥。四海风尘虽已息,人材自少当爱惜。如此小儿如此马,它日应须万人敌。老夫出无驴可骑,乃有此马骑此儿。呼儿回头为小驻,停鞭听我新吟诗。儿不回头马行疾,老夫对之空啧啧。宋·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五·张长史春草三帖跋》按长史以草圣得名,盖其天真烂漫,妙入神品,而非矩矱步武者。[典故]“天真烂漫”典源作“天真烂熳”。龚开,江苏淮阴人,为南宋著名画家。他最喜爱画鬼怪和锺馗,风格奇特,但可惜存世的作品极少。〈高马小儿图〉为其画作之一,此画描绘了一名沙陀族少年与一匹骏马,画中并赋有一诗,述载此画作产生之背景。其中四句“此儿此马俱可怜,马方三齿儿未冠。天真烂熳好容仪,楚楚衣装无不宜”,意思是说:画中骏马约才三岁,少年亦青涩未成年,他们的神态天真无邪,毫不矫饰,两者的组合惹人喜爱,似乎无论以什麽样光鲜整齐的衣着来装饰都将十分合适。後来“天真烂漫”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性情率真,毫不假饰。出现“天真烂漫”的书证如宋·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五·张长史春草三帖跋》:“长史以草圣得名,盖其天真烂漫,妙入神品,而非矩矱步武者。”长史即张长史,指的是盛唐时著名书法家张旭,他极好喝酒,酒後形骸放浪,意气洒脱,放荡不羁。而其字又如其人,挥洒之间,笔势奇特奔逸、连绵回绕,故有“草圣”之称。岳珂评张旭之所以能为“草圣”,乃因其性格率真,不为传统规矩所拘束,故能创造出新的风格。
成语无忧无虑:没有一点忧愁和顾虑。如:元·郑廷玉《忍字记》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
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仅是因它咬死了自己的隐鼠,这是鲁迅以孩童单纯的眼光来写的,是写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在开头,用婉转的语言讽刺了那些具有“媚态”的资产阶级文人和反动黑暗势力,但语言幽默,没有一点沉重的语气。比如“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不好惹”;“落水狗”~都是他所讽刺的人的话,而他却剪接用来讽刺对方,不仅添加了几分喜剧感,还更加深了讽刺的力度。“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这句话不但点名了自己“仇猫”的主题,还表达了自己对资产阶级文人的厌恶。在文中主要阐述了他仇猫及不喜欢猫的原因,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他是在说有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也是在侧面讽刺。鲁讯先生说“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他讨厌猫的散文,十分的优美。在这组文章里,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其中写了许多关于少年儿童的事,使我在读文章时,仿佛也在品味着自己的生活。,
其中有一篇《藤野先生》让我读来十分地感动,让我懂得了知识是没有国界的。藤野先生是在日本学医学时的老师,对非常关心。藤野先生在生活上不大讲究,但为人却诚恳、公正,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他一一纠正笔记上的错误,“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继续到他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在知道中国人很敬重鬼时,还担心不肯解剖尸体。藤野先生真挚的爱给了在异国的鲁迅极大的鼓舞,是十分无私和伟大的。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了在中国抗日战争以前,有一位加拿大的白求恩大夫来到了中国,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救死扶伤”成了他的最高使命。在面对即将爆发的战争时,他也毫不退缩,丝毫没有回国的意愿,而是坚持留在了中国,最终在为病人手术时不幸被感染,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藤野先生和白求恩医生,他们都为了自己的使命拼搏着、奋斗着,而且有着超越国界的博大胸怀。这不仅让我感动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我想:我们现在作为一名学生,最大的使命不就是利用这青春的大好时光好好的学习吗?就像说得那样:“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便使我忽有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再继续写一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在想要放弃时,我们应想想身边辛勤的老师时、我们应想想身边含辛茹苦的父母时,便更应该努力的学习,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去完成自己的使命了。
这让我再次感到了好好学习的重要性,朋友,就请你从现在做起,用双手去放飞理想的翅膀!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读后感5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
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文集生动地记录了从童年到青年这段时期的读书和生活经历。《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读后感6
打开Word文档的时候有些陌生,毕竟三个月没写些什么了。看来也并非是离开写字就活不下去的人。所谓的,只要生命在,生活就继续的下去。我一直认为我是以爱和生活为主题的写手,除了这些我写不出什么,除非是课堂上被迫挤出的所谓作文。你看我在发表的文章,要么是日常琐碎,要么是朋友贺文。虽然写的不尽人意,但确确实实是爱与生活的写照。大概要被说虚伪与神经病了,真话与假话不过是和读者的事了,不必争出个什么来。现在只是因为久未执笔,而要说的太多,才逼着自己写了下来。
如今已是冬天,还记得早先在夏天大汗淋漓的时候,还说真希望冬天快些到啊。竟然悄悄的就来了,广东是直接从夏天过渡到冬天的吧。我躲在被窝里听母亲一声一声的呼唤我,却也迟迟睁不开眼,只道是再让我多睡一秒钟,一秒钟就可以。然后一秒钟一秒钟在闹钟的滴滴答答中消失了,我才拖着我睡的腰酸背痛的身子爬起来。当然,迟到是常见的事。有一天中午上学的路上,已经是快要上课的时间,背后一阵跑步声,是那个就要面临高考的邻家哥哥的同学。忽然觉得心疼,又很是悲哀,好似从那个疲惫的身影里看见了自己。生活就是这样拿着匕首指着你,你一停下来,就给你一刀。
大概是时间长了,锻炼出一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高尚情操。我心甘情愿的坐在教室里为自己延长一节课的时间做练习,哪怕我与父母相处的时间除开睡觉只有三个多钟头。节奏猛然紧张了许些,就好像总是有一种要被别人超出一大截的感觉。夸张的说,这是我人生以来最得以称之为生活的日子,如同面对迷茫的大海发现了可以靠岸的地方,并且努力航行。
开学之后的一段时间,都觉得压力很大,好在物理考试和英语考试都取得了不错的分数,可是也算不得什么。真正的意识到发奋的重要性,是从影评,题目是这样的:暗恋是一场纯真的闷骚。真是恰当至极啊。
秋冬交际也就是十月末的时候病了一场,至今不知道是病因。长了满身的红疹子,现在想起来都惊心,虽然只持续两三天,却折磨了我两三天。就算我在深夜静下心来,两个大拇趾缠过来缠过去,仍然因为奇痒而辗反侧无法入眠。我倒是总结出一个办法,失眠的时候只要念叨着什么都别想,总归会睡着的,反而会有点作用。两三天不是很长,可是接下来却不幸的患上了感冒,每天就要顶着一个不通的鼻孔过日子了。擦鼻子的时候总是要被旁边的男生嘲笑,也懒得理他。我犹记得去年大概也这个时候,也是患了很重的感冒,在桌子边挂一个塑料袋,不到半天时间就装了满满的擦过鼻涕的纸巾。难道生病也是有规律的么?
周六也要返校做些试卷,上网时间减少许多,却终不及杨言那般决绝。周日的早上一般是睡过去的,这么一来,好像只过了半天的周末,一点也不过瘾。但是周六补课还是喜欢的,因为若是我在家学习,又懒散效率又低,还时时抵不住电脑的诱惑。初三当然要抓紧些嘛,学校补充了我这方面的不足。
在这里我不禁要恶俗的说句时间过的真快了。朝花夕拾的时候,真的感觉好像是昨天的事情,竟过了好些月了。可我总在这里怀古伤今,唠叨的话就集中在这里说了。
未来像是黑夜中迎面而来却从不擦身的汽车,车灯照亮了我们前进的道路,却始终不给我们看清他的模样……
《朝花夕拾》读后感7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读后感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读后感8
东北农村有一种人群,人们都叫他们 “拉帮套”,就是一个女人两个丈夫,没有名头的那个就叫“拉帮套'.
一般这样的人都是家里太穷,娶不上媳妇,而有的家的男人养家太艰难,有个人了帮着一起养家也就认了。
68年,我下乡在辽宁的庄河,一天中午我去河里洗衣服,看见一个农妇也在河里洗衣服。这个农妇大约40岁左右(农村的年龄不好说),看起来很利索,当时穿了一件兰思林斜襟衣服,黑裤子,头发整整齐齐,不似一般农村已婚妇女那么邋遢,干干净净 利利索索的。
我不认识她,也就彼此说了几句不疼不痒的话-----她也是我们小队的,她的儿子我认识。
后来知道,她家就是有拉帮套的。人们在讲起这件事时,脸上很是不屑,看来虽说这样的事在当地不少,但还是被人们瞧不起。随着时间的加长,我慢慢知道了另一个版本的“拉帮套”。
事件还原当时20年前。
一直在盐场 干临时工的阿祥请假回家,是回来相亲的,当年24岁的他是个帅小伙,家里还不算太穷,而且他一直在外面打工挣工资(在当时可不是每个人有幸打工的),就是挑剔太大,一直没有找到心仪的姑娘。家里很着急,这次又催着他回来相亲,对方的 父亲是公社干部,家境殷实,陪嫁丰厚,姑娘长得也很漂亮。那年姑娘22岁,也是挑剔太大,听说是X屯的阿祥就表示愿意。阿祥回家要过一条河,那正是夏季, 头两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河水有些急。阿祥还没到河边,远远的看见河边一个身影在洗衣服,那身影穿了一件当时流行的红底白花短衫,墨绿色的裤子挽在膝盖上,露出白晃晃的小腿,她低着头,两条扎着红头绳的 辫子随着她搓衣服的动作一下一下的摆动着,似两只黑红的蝴蝶,翩翩起舞。她裸露的胳膊在阳光的照耀下,如白玉般的圆润。就在阿祥踏入河水的时候,一声:“啊呀”,抬头一看,那小媳妇的衣服随河水飘然而去。阿祥想都没想,三步两步过去一把抓住衣服,就在递给那小媳妇的同时,两人四目一对,不禁一愣,一股异样的溪流涌上心头----- 一见钟情。
看打扮,女方已经结婚,回来才知道是杀猪匠李老二的媳妇。阿祥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五味俱全。李老二常年有病,但有手艺,家传的杀猪匠,他不干农活,农闲时给人煽猪,腊月就给人杀猪,所以家里还可以,猪下水什么的不断。女方家里很穷,也是看好李老二的手艺,二来李老二没父母,无牵挂,尽管女儿千万的不情愿,还是抗不了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嫁了。再后来,阿祥就找机会去见小媳妇,他拒绝了相亲,他的家人用尽了所有的招数-----软的,硬的----捆绑,打骂,好言好语-----阿祥铁了心,去当了“拉帮套”。
李老二认了。他知道他抗不过媳妇和阿祥,唯一的要求是,遣词造句也不是很考究,那朴实的文字却让我长记心头。是的,华丽的文章并不一定能使人过目不忘,相反,包含了真实情感的华美篇章才是能让人铭记的。鲁迅先生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读着读着,眼前仿佛真的出现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已渐行渐远,只留下一个美丽的回忆。伸出手,捧起一朵顶着晨露的花,让琐碎的记忆涌入心间。品读《朝花夕拾》,同鲁迅先生一起,纪念那些回不去的日子。
《朝花夕拾》读后感10
最近看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对鲁迅又多了一些认识。以前只要提到他的名字,就很让我头疼,更别提他写的文章了。总怕自己才疏学浅,是不能领略鲁迅的思想于万一的。读了这本书后,才改变了我这种固有的印象。
透过鲁迅的文字,我仿佛看到童年的鲁迅在百草园里玩耍,和人们一起去看迎神会……伟人小时候也并不表现的有多么突出啊。在这本书中,短短十篇散文,区区几万字,就能够把读者带入另一个意境,可见其笔法之高。但全文读来朴实的很,几乎没有什么修辞的使用。回味起来又感到如品一杯香茗,微苦微甜,文意隽永。鲁迅的字字句句,都有力透纸背之力,掷地有声。这也许就是他文章的一绝吧。
对鲁迅这个人,我不能妄加评论。众人对他的评价很高,有人认为他是民族英雄,有人说他是斗士。在文学史上,鲁迅的出现在广义上分开了新旧文学。虽听了很多他的生平事迹介绍,人们对他的评价,但我不是那个时代的人,很难体味鲁迅先生的思想所在。
《狗猫鼠》是全书开篇的,虽然名为狗、猫、鼠,但我看到的大部分是论猫与鼠之间的关系。鲁迅又讲了他为何而仇猫,原来是猫吃了他的“隐鼠”。看到一半时,我感到这篇文章带有很强的象征意义。当然不只是论真实意义上的狗、猫、鼠那么简单,这三者都代表着社会中的不同群体,猫欺压鼠,本来猫吃老鼠是天经地义的事,可鲁迅却偏偏爱鼠恨猫。鼠相对于猫而言是弱小的,鲁迅爱护它们,这也许是鲁迅对劳苦民众爱的一种变相双关写法吧。
《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是鲁迅对封建礼教制度的痛击和批判。文中对于古时的孝道进行了质疑,尤其是“老菜娱乐”和“郭写埋儿”两条,实在是不合情理。对于孝道那些文化,现在早已所剩无几,今天看后并不感到什么,反而还有几分惊讶。但那个年代的人,鲁迅的文字无疑都会对他们的思想造成极大的冲击。那个年代,这些新思想是在对千百年来封建礼教发出挑战。想到此,我又不得不对鲁迅这个斗士的胆识和见识由衷的赞叹。如今,那些腐朽的东西已在鲁迅这代人的努力下倒下了,今天的形势是中国传统的孝道濒临失传,这是万万不可的。《孝经》《弟子规》这些经典的读本少有人重视。我认为,中国传统的“孝”的精神是永世不变的,是代代人都应有的。我们摒弃那些陈旧的,但依然要留下“孝”的精华。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是这本书中的经典名篇。为何能成为“经典名篇”呢?必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其写作手法,艺术特色;二是其所传递的思想所在。
这篇文章的文章,令我有所触动。原来近百年前鲁迅先生也有这样的想法。虽然现在的我们生活条件有极大改善,生活水平有极大提高,但教育方式的本质没有多少差别,要求有所改变的呼声一直都有,但何其容易!我看没有几十年没戏。人的本性就是应该亲近自然的。《菜根谭》讲:“徜徉于山林泉石之间,而尘心渐息,夷犹于诗书图画之内,而俗气潜消。故君子虽不玩物丧志,亦常借境凋心。”鲁迅小时候还有一个百草园,而我们则什么都没有,这也完全没有办法,到底到何处去寻找那心中的百草园呢?
《藤野先生》这篇文章也是名篇,知名度不亚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也可谓家喻户晓。文章讲述的是在日本留学学医,遇到恩师藤野严九郎,藤野先生不愧为一个好老师,在那个年代,能够对来自中国的鲁迅关怀有加,实为难得。在那封信中所写“你该怕吧”一句引起了鲁迅的民族危机感,而后来上课时鲁迅看到录像中的中国人被枪毙,而自己的同胞还在一旁高呼“万岁”,更加深了鲁迅的这种感觉,明白了中国人病的不是身体,而是心灵。从此弃医从文,开始写为所谓“正人君子”所深恶痛绝的文字。他有一个比喻,说当时的中国人都被关在一个大铁屋子中沉睡着,时间长了就会陆续死去。鲁迅就是要做那个唤醒者,让大家从这个铁屋子中冲出去。中国正是在那几代人的努力下崛起。鲁迅赞扬了他的恩师藤野先生,并深刻认识到思想上的顽疾比身体上的更为可怕。确实如此,当我们想让别人认同一件事,就要在心中去说服他,一个人的思想才是这个人存在的根本,即使肉体被毁灭了,精神仍会留存。
鲁迅在这本书中还写了他的好友——青年知识分子范爱农,但终没有太好的结果。还写了长妈妈,结果也同样如此,以及去看五昌会和一个带有人情味的鬼活无常等。
鲁迅是一个斗士,对一切黑暗腐朽的树木砍出一斧又一斧,不到倒下绝不停手。但不管我们后人对鲁迅先生的评价是如何的,鲁迅都已随着滚滚的历史之河离去了。我们要记住鲁迅,记住这个同黑暗抗争的斗士,这样他就会活在我们心中,永不会死去。
从这本书中,我一是了解了那个时代,二是学习书中的写作手法,三是要继承鲁迅的精神,不达目标永不放弃的精神。
无论怎样鲁迅已经过去,未来是属于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