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通用21篇)
保密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三、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秘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潜力、产品动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密级划分、第3条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晓范围
1)公司秘密(绝密、机密、秘密)总公司副/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2)绝密级只限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
4)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2、保管备份
1)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秘密级资料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5)各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6)若发现或发生泄密情况,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责任与奖惩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
1)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2)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奖惩具体标准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释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保密管理制度 2
第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决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围”所界定的中广时代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范围
1. 公司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文件等。
2.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档案、决策等。
3.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工艺技术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
4. 在公司规定的保密阶层,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和决策等。
5. 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公司现金流量及有关资料、文件、档案等。
6. 公司关于薪资、奖金分配原则及其方案。
7. 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
8. 公司客户资料(包括网络分布、名称、定单、特别要求等)。
9. 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10. 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守密准则
1.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
2.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及其它性质的会议,不得对外发表事关公司的'意见和文章;
3.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 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员工下班前将文件整理锁好,不得摆放在桌面,废弃文稿须检查后再行处理;
6. 凡离开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机密有效期内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条:保密须知
1.员工应对自己工作内涉及保密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对复制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软件报表、文件、单据等,应严格按照先批准登记后办理的保密原则,对不明确其内容性质的文稿、软件复制更应主动上报主管,得到明确批复登记后方可办理。
2. 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参观。
3. 外来人员需要公司有关资料时,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门统一提供和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供给。
4. 在业务交往中,与经办人员接触过程中,也应当遵照守密准则;遇涉及公司保密范围的事务,应事先请示上级主管,经批准登记后再交涉。
5. 如工作需要,确需携带保密文件外出的,须经领导批准、登记;外出时,应严加保管,谨防丢失。
第五条:失密责罚
1.发生失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2.员工若将本《保密守则》第二条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其个人的直接责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3.员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利用公司给其在公司商业秘密上的特许权,以谋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六条: 本《保密守则》解释权归办公室。
保密管理制度 3
1、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务必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2、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3、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务必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4、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5、务必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6、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
8、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务必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9、凡有秘密资料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务必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务必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10、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明白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明白的要做到不传。
保密管理制度 4
一、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坚持“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的要求,严禁公私交叉混用。
二、严禁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中交叉使用。
三、严禁使用除光盘外的移动存储介质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直接拷贝文件、资料到涉密计算机上。
四、私人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管理编号,要专人使用。
六、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由单位技术人员或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修理时,使用人应在场监督,防止数据被复制。
七、销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送市文件资料销毁中心销毁。
保密管理制度 5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
保密管理制度 6
第一条 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包括办事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 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产品研发、产品生产情况、新产品代理情况。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发文。
5.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 保密级别
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条 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五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条 本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保密管理制度 7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测绘工作管理制度。
一、测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八、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人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情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保密管理制度 8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类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公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会议纪要等。
2、密级划分
2.1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2.2“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2.3“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2.4“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
3、密级标识
3.1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专用印章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2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
3.3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印“机密”专用印章。
3.4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加印印“秘密”专用印章。
4、文件打印
4.1绝密、机密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打印。
4.2秘密文件:综合部指定人员打印好秘密文件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5、文件分发
5.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相关部门指定文件接收人签收。
5.2绝密、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严禁在内部办公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
5.3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6、查阅、申请复制
6.1查阅权限:
6.1.1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文件查阅申请表。(附件表格《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1.2绝密文件、机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6.1.3秘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6.2复制权限:
6.2.1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文件复印申请单。(附件《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2.2严禁复制绝密文件。
6.2.3机密文件复印:必须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6.2.4秘密文件复印:完成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7、文件保管、存档
7.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由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亲自保管。
7.2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文件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7.3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
8、保密责任
8.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8.2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8.3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文件。
8.4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9、作废文件的处理
文件保管人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已过时或作废的文件要进行销毁或者解密。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须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进行。(附件《文件销毁申请表》)
10、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
同时对本部门保密文件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领导班子。
11、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 9
1、建设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规划、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站、房产管理所、环卫处、行政办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规划选址、放线、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两书两证”发放、财务凭证和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建设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科室新增档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保密管理制度 10
1、目的
为保证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东旭集团《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产品认证、工艺参数等负有保密责任。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总经理办公会、工作协调会、集团召集的'各项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内容,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等负有保密责任。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过程统计表、过程分析总结资料、生产试验记录等负有保密责任。
设备物资部对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参数及技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
采购物流部对招投标文件、采购、销售、合作等合同,协议和意向书,竞争对手和供应商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薪酬体系,分配方案等的负有保密责任。
财务部对财务预算、成本计算、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制度等负有保密责任。
工程动力部对工程项目及动力设施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等负有保密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已签订保密协议但未过脱秘期的离职人员。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
1、公司办公室为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涉密资料的集中管理、统一收发及各类办公存储设备使用情况地监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报。
2、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保密工作执行人及监督人,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及个人有制止、举报的权利。
四、公司秘密具体规定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概括包括如下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
2、公司界定为保密文件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招投标书、项目立项书、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资料;
3、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包含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公司销售订单、客户资料、发货记录、市场反馈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等资料、信息。
5、公司技术资料和产品技术参数,包含产品配置表、技联等。
6、重要供应商体系及价格,包含产品配置价格、零部件价格以及与供应商的优惠条件合同等。
7、其他经公司认定为应保密的内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二)公司密级的界定
根据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规定如下:
1、绝密指极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三)公司各类资料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等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五、保密措施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电脑储存、处理、传递公司的秘密由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保密处理。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更不准将文件、资料交与公司外部人员。
4、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总经理签批。
(五)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备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落实并紧急处理。
(八)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九)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十)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门的电脑、U盘、硬盘、文件等,非必要人员不得随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稳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门涉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其资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发生泄漏,将追究个人责任。
六、责任与奖惩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视造成的损失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处罚: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规定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给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三)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举报、制止泄密行为及个人的部室或者个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视贡献大小,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七、附则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
2、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保密原则
一、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二、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本公司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的其他员工)知悉属于上级公司、公司,虽属于他人但本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三、公司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本公司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后仍承担保密义务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
第二条、保密内容与方法
一、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二、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1、绝密
⑴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⑵招投标方案及招投标人的相关资料;
⑶交易商有关资料;
⑷人才引进计划方案;
⑸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⑹公司财务报表;其他绝密内容。
2、机密
⑴公司发展规划;
⑵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⑶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⑷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⑸员工个人的薪金;
⑹其他机密内容。
3、秘密
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⑵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⑶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⑷小区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和小区业主的资料等;
⑸其他秘密内容。
三、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
1、绝密、机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批准,秘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批准;
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四、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使用一致;
2、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按工作需要负责绝密文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5、保密文件、机密文件原件由综合服务部经理核实验收后存放档案室,经批准使用的复印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由各管理处主任(档案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保管。
五、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一致;
六、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5、解密与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第三条、处罚
如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保密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资料,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第三条、凡涉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第四条、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保管。
第五条、各部门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杀毒。并指定专人定期对其部门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以加强防护措施。
第六条、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第七条、涉密网络计算机由专人使用,并设置密码,禁止访问互联网及及其他外部网络系统。
第八条、对数据库等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用光盘硬盘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第九条、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要将有关资料、档案、软件移交有关人员,调离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为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除新闻媒体已公开发表的信息外,各单位提供的上网信息应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条、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第三条、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第四条、发现国家秘密网上发布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对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第二条、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局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由信息股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局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保密管理制度 14
1、严禁使用除光盘外的移动存储介质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直接拷贝文件资料到涉密计算机上。
2、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管理编号,要专人使用。
3、私人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4、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坚持“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的要求,严禁公私交叉混用。
5、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务必由单位技术人员或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修理时,使用人应在场监督,防止数据被复制。
6、严禁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中交叉使用。
7、销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务必送市文件资料销毁中心销毁。
保密管理制度 15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心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经理。
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
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经理批准。
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
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
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
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办公室,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部门处理。
保密管理制度 16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特制定本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第二条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对使用和保存的保密测绘成果,依法行使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的权利。
第三条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库房,按铁柜建立涉密测绘成果存放设施,配置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八防”的设备和措施。光盘或磁介质档案应用防磁档案柜存放。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关门落锁,发生工作调动时应办理资料管理交接手续。
第四条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确需复制的,应报原提供成果的测绘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原测绘成果提供部门登记备案。复制的保密测绘成果,按照原密级等级跟踪管理。
第五条如有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使用单位如发生保密测绘成果遗失、损坏,应及时书面报告盐城市测绘主管部门,并接受盐城市测绘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
第六条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应超过八位;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涉密计算机和载体介质未经批准不得带出保密档案室。使用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系统,须有成果资料档案人员现场监督。
第七条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本单位总经理审批,并报原测绘成果提供单位备案。
第八条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和成果资料档案人员一起销毁。对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总经理批示一并存档。
第九条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单位总经理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第十条测绘成果的保密检查
(一)领取、使用和保存保密测绘成果的单位每年应对成果资料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上级测绘管理办公室及有关保密工作机构。
(二)公司技术部负责对保密测绘成果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地对相关涉密测绘人员进行检查,持有保密测绘成果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司技术部的监督检查。对不接受保密检查或对保密测绘成果不进行规范管理的人员,不予办理申报领取测绘成果手续。
(三)检查内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执行情况;是否设有资料室(柜)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和建立资料的外借、收回登记制度;是否有擅自复制、转让、转借等行为和遗失、泄密等现象。
第十一条测绘档案室保密管理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的完整。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第十二条常规保密管理
1、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的生产、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应该符合国家保密管理规定。
2、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按同等密级进行保密管理。
3、因涉外工作或项目需要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及数据信息测,必须由上级提出审批报告。
4、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5、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测绘管理处报告。
第十三条计算机保密管理
1、按照国家保密局《计算机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3、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4、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保密监督
1、测绘成果生产、管理和使用等相关人员违反国家测绘成果保密法律规定,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建立之日起实行并根据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适时修订和完善。
盐城市安达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二○XX年十月六日
保密管理制度 17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资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资料,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务必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保密管理制度 18
1、所有网络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网管员负责服务器设备的维护,定期对相应的'网站信息进行审查、监控、备份,确保网站及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3、网管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返国家政策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封建迷信以及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的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
4、网管员在工作时间内监视网站信息,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违反政策及不健康信息,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及时处理。
5、网络管理员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联网部门的保密意识,提高网络安全保密水平。
6、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站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7、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8、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发布。
网站用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不随意把用户名给他人使用,否则,被授权者负全部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 19
1、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坚持“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的要求,严禁公私交叉混用。
2、严禁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中交叉使用。
3、严禁使用除光盘外的.移动存储介质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直接拷贝文件、资料到涉密计算机上。
4、私人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5、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管理编号,要专人使用。
6、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由单位技术人员或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修理时,使用人应在场监督,防止数据被复制。
7、销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送市文件资料销毁中心销毁。
保密管理制度 20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干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保密管理制度 21
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联接互联网。
3、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实施专人专柜安全管理。
4、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必须存放于本单位指定的安全柜。
5、因工作原因确需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出单位工作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经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登记备案。
6、认真落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登记、清理、保管工作,严防失泄密事故的发生。对涉密载体要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导致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