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例会会议制度

1、目的

为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相关程序及内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能达旗二期项目建设期间的工程例会。

3、组织职责与分工

二期项目部工程部:负责会议的组织,会议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期项目部其它各职能部室:按时参加会议,协助解决工程中的相关问题。

施工单位:按时参加会议,提供会议所需要的计划、统计等相关资料。

监理单位:按时参加会议,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4、工程例会的管理内容

4.1 会议时间:每周五下午14时。

4.2 会议地点:达旗二期项目部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3 会议主持部门:工程部

4.4 会议参加部门:二期项目部工程部、技术部、采供部、预算部、经营部、财务部、综合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有必要参加会议的设计、勘察、供应商等单位。

4.5 参加会议人员要求:二期项目部工程部为部门负责人及各现场专业工程师;其它各职能部门为部门负责人;监理单位为总监及安全监理;施工单位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

4.6 会议纪律:迟到或书面汇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或部门,处50元罚款;对于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提供书面汇报材料的单位或部门,处100元罚款。

4.7各施工单位提前一天向监理和业主工程部书面上报上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下周工作计划、计划偏差、人员、机具配置、需协调的问题等。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4.8 对于上次会议要求解决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必须在下次会议上对解决的进度或结果进行反馈。

4.9会议要求各施工单位限时3分钟发言,各部门发言限时5分钟,重点问题会后专题讨论。

4.10 会议期间要求所有与会人员手机调至静音。

4.11 会议要有会议纪录。

5、附则

5.1 本管理制度由工程部起草,解释、修订权归工程部。

5.2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