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制度(共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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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2: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3: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
1、总则
(1)为贯彻“安全4:安全生产管理挂牌制度
1、检查修理机械设备时,必须停电(有明显断开点)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标示牌,并通过相关岗位联合签字确认,并备案到中控室,标示牌必须执行谁挂牌谁取牌的原则,严禁非挂牌人员取牌合闸。在远程操作开火或电力线受影响的情况下,必须要有专人进行监护,如果当班工作未完成,在交接班时要指定责任人,将标示牌一起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检查修理工作完毕,由挂牌人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摘牌将设备交有关人员操作。
2、正常运转的机械设备,电力线路开关,必须挂“设备在运行”“严禁拉闸”标示牌,并指定负责人。
3、在易造成绞伤、烫伤、触电等事故发生的危险部位,要有明显位置悬挂相应的标示牌(如运行时禁止加油,禁止跨越,当心触电等),以提醒职工防止事故。
4、在防火区,煤气区和有塌方滑坡危险的区域要在门口周围明显的部位悬挂相应的标示牌,(如禁带火种,煤气区禁止停留,当心煤气中毒,当心塌方等。
5、所挂标示牌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严禁错挂。
6、指示牌必须干净,整洁,妥善保养不得损坏。
篇5: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制度
6: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
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安全检查和文明生产等。具体内容和检查扣分标准详见附件《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达到85~~89分为良好,达到80~~84为及格,80分以下不及格。
检查考核办法
1、成立检查考核小组。检查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安全部主任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动力公司及生产安全部相关负责人组成。
2、检查考核小组或生产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3、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对各单位评分。
4、每年结束,汇总四个季度的评分情况,对全年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对各单位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进行考核。
5、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报公司,依据各单位《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兑现奖惩。
6、在检查考核中,对违规违章现象除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扣分外,要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违规违章现象经济处罚标准
1、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每次处罚50元。
2、特种作业人员不经培训无证上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3、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每次处罚100元。
4、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损坏的,每次处罚100元。
5、未经审批进行危险作业的,每次处罚200元。
6、乱拉乱扯临时电源线的,每次处罚100元。
7、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未经检测而使用的,每次处罚300元。
8、安全隐患没按规定要求整改的,每次处罚200元。
9、生产现场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每次处罚100元。
10、违章吸烟每次处罚200元,禁烟场所发现烟头每次处罚100元。
11、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章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篇7:安全生产管理挂牌制度
8: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制度
一、安全基础台帐应分级管理,安全办设专人管理,车间(部门)、班组明确有人专管。
二、建立严格的安全基础台帐管理制度,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有关车间(部门)应认真填写,数据真实准确,严禁随意涂改,如发现有随意造假者,对造假者进行严肃处理。
三、主要安全基础台帐(包括原始资料)
1、安全组织、机构、人员类。
2、安全宣传教育类。(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全员定期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等)
3、安全检查类。(厂级、车间、班组检查、专项检查等)
4、安全奖罚类。
5、各种伤亡、事故类。
6、职业安全卫生实施类。
7、各种尘毒、物理性危害监测类。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使用类。
9、接触有毒有害员工登记、体检、职业病类。
10、各种设备安全状态类。
11、消防类。
12、安全标志、标牌类。
13、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发证类。
14、“三同时”审批手续费。
15、安全值班记录类。
16、危险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等审批手续类。
17、劳动保护用品计划、采购、发放审批手续类。
18、保健食品类。
19、各种统计、分类报表类。
20、事故应急救援类
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篇9: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度
1、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20: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 二、本司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 三、本公司安保科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 四、各公司、部门经理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 五、事故处理分工:
・ 1、安保科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 2、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 3、各公司、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安保科调查;
・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
・ 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15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
・ 6、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 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 六、各公司、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10%--100%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2%至10%的处罚;
・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