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作文800字(精选50篇)
我的最爱作文
我想,过年时最让我这个小馋虫挂念的便老家的苞谷糖了吧。
记得小时候每次回老家过年时。楼底下会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声。那是卖糖老独特的吆喝声。然而这恰像树林里的一声长啸,哗啦啦的惊醒了我们这些嘴馋的小鸟,总有一群孩子不知道从哪个街头巷尾窜了出来,攥着钱,飞奔到卖糖佬身前,挤挤挨的围在糖摊边,红着脸,伸出一双双稚嫩的小手,奶声奶气的嚷着“我要苞谷糖”。
面对迫不及待要吃糖的我们。卖糖佬可不急,一边拿着钱,用他那粗糙的手指来回数数,一边捅进那个旧布袋里,一边拿起那把小锤子在孩子们期待的目光中,在大糖块上叮叮当当的敲了起来,敲成一个个拳头大小的小糖块,这下,在一阵叮当声中,小孩子们的份都有了,卖糖佬便扯下塑料袋,装好,一个接一个的递,那时的我们总是忙不迭地接了过来,看着里面块块的苞谷糖,才心满意足,高高兴兴的回到家中。
卖糖佬的苞谷糖是在专门的糖作坊里。将用苞谷糖熬制好的糖浆不断拉制而成的,待冷却后,变再等过年期间大街小巷的串卖。刚买回来的苞谷糖硬硬的,装在碗里,总要在火炉上烤一烤,化了才能吃。烤化了的苞谷糖像发出极其诱人的甜香,粘稠的糖浆在碗里均匀的散开,如同一块饱满的黄玉,镶在白瓷碗里,拿筷子沾起一缕就能拉出好长好长的丝来,轻轻转动筷子,便能裹成一个圆滚滚,小巧精致的糖球。米黄色的糖球,泛着点点乳白色的光,光看着就令人赏心悦目了,哪里还舍得吃呢,可是那丝丝的苞谷香实在逗诱着我的舌蕾,闭上眼,将糖球含于嘴中,感受着那股入口即化的感觉,任由那股清香充斥着我的口腔,那甜中还夹着一缕涩味......有苞谷糖的晚上,连梦都是甜的,总忍不住砸砸嘴,那滋味叫幸福,叫满足。
我不怎么爱吃糖,然苞谷糖却是个例外,现在已经长大的我也依然挂念着那份舌尖的记忆。如今卖糖佬的身影,也同我那美好的童年渐渐消失,但是我却仍记得那段美好的时光,记得我的最爱——苞谷糖。
我的最爱作文 篇2
午后,拉开窗帘,一缕缕金色的阳光倾射进房间,草坪上不断传来嬉戏打闹的声音。房间里,一个男孩正端坐着,一手扶着吉他。指尖不断传来的疼痛让我几度想停下,但,心里的情绪告诉我,只有在仅剩的不多时间内多弹、唱,才能通过考试。于是,我又打起了精神。望着窗外,我想起了学吉他以来的一幕幕……
记得第一次去学习的时候,老师给我弹了一首十分动听的歌。我陶醉在其中,仿佛这不是一首歌,而是一个人儿在我面前诉说着自己的感情。我瞬间对这种乐器着迷了。但,它可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只是刚开始弹“哆来咪”就发出了十分刺耳的音,吓得我赶紧用手按住了弦,生怕老师听见训我一顿。老师也听见了,便细心的教导了我。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练习之下,这个错误很快就纠正过来了,并迅速的将基本知识全部掌握。
在这个偶然的机会之前,我一直是一个很内向的人,在很多人的时候都扭扭捏捏的。那次考试,改变了我整个人。
那是个周六,温州大学里的音乐考试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背着吉他的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显得十分不自然。填完了考核表,便坐在教室的门口,等待着考试开始。
与我同考的学员中,还有一个年龄只有七岁的小学员。但,他竟能从容不迫,又大方地在评审面前演奏了两首优美的歌曲。
太厉害了!我在心里默念着。额头上的汗珠不断滑落,我也紧张的咬了咬唇。
“下一位学员,郑靖远!来考试!”轮到我了。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嘎登”一声落了下来。
不行,我感觉我要完了。
抱着吉他,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上了台。不禁咽了咽口水。朝身后看了看。
但,这时,我看到的竟然是同学们那种充满了鼓励与善意的目光!
悬着的心又缓缓地落下了。我鼓起了勇气,弹奏起了乐曲,顺利完成了考试。
余晖,照进了房间。我早已有丝疲惫,但我却咬了咬牙,坚持下去。因为我爱它——吉他!
我的最爱作文 篇3
在八月五号这一天,我很开心,因为我们全家去看了《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这是我在暑假期间看的第一部电影。
电影一开始,自称“美男子”的太乙真人就出现了,他虽然长得胖,爱喝酒,但是内心十分善良,不像申公豹,不仅长得丑,而且内心十分邪恶。之后天尊给了太乙真人两颗珠子,致使申公豹产生了嫉妒的心理,从而引发了下面的故事情节。
太乙真人下凡本想将灵珠融入李靖夫妇未出生的孩子身体里,但因申公豹的阻挠,致使魔丸融入到未出生的孩子身体里,并将其取名为哪吒。申公豹将灵珠取走,献给了龙王并将其融入到龙王未出生的儿子身体里,并取名为敖丙。按照约定敖丙将拜申公豹为师,从这一刻开始便注定了敖丙与哪吒在三年后之间会有一场恶战。
在三年后的某一天,哪吒与敖丙在海边相遇,哪吒还救了敖丙一命,于是他们两个便成为了朋友。几天后哪吒的妈妈告诉哪吒,当他过生日的时候全陈塘关的人都会来参加。哪吒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于是就逃出李府,去海边找敖丙,约定两天后去参加生辰宴。而敖丙心知两天后会有一场恶战,但是正因为敖丙是个有恩必报的人,他不想欠哪吒的恩情于是就接受了哪吒的邀请。
而在哪吒的生辰宴开始之前,申公豹来到了哪吒的房间,并告诉了哪吒真相以及解除乾坤圈的咒语,这并不是因为申公豹好心而是他想将这一场大战彻底激发。
敖丙心性本为善,但是他暴露身份后怕连累了龙族,便想将整个陈塘关活埋了。就在这时,哪吒知晓了他父亲在天门前的事后赶回来阻止了敖丙的行动。
敖丙失败,这时哪吒的天劫已经来临,他不想因自己而让他的父亲替他去死,他便用太乙送他的礼物将他的父母捆在一起,自己则被天雷吸起受劫。而敖丙这时也飞上来与他一起受劫,在二人即将承受不住之时,太乙用以前放灵珠与魔丸的法器将他俩的灵魂保住。
这部电影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轻易相信命运,命运时刻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的最爱作文 篇4
“恩饶——,别看了,要回家吃饭了!”
奶奶在叫我,她的叫声打破了我专注的大脑系统,把我从书的美梦中拽回现实。
我跟在奶奶身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想:“多比会成功吗?小新可以救精灵王国吗?”
回到家里,已经快下午一点了,妈妈埋怨我们怎么回得这么晚。
奶奶听了,向妈妈数落起我来:“饶饶半路上要去新华书店看看,我说不要去了,时间不早了。她非要进去,结果一进去,她就被一本书迷住了。我看当时正好12点,就想让她看一会儿,结果她越看越起劲,我不停地催,不知不觉,一下子就过了半个小时。她这家伙呀,就是个小书虫,看书看得饭都不要吃了!”
妈妈听了,用指尖摁着我的鼻子,狠狠瞪了一眼……
我爱吃,爱玩,爱弹琴,爱游泳,爱画画,但最爱的还是看书。我只要手上有钱,全用来买书。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是层层叠叠的了!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像《西游记》《红楼梦》《淘气包马小跳》《福尔摩斯》这些厚厚的书,我都喜欢看。除了家里的书以外,我还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
我非常爱我的弟弟,他要是分我手中的零食吃,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但他要是撕坏了我的书,我就会大怒一场,甚至还会打他。久而久之,弟弟便不会随便搬弄我的书了,他似乎也知道,书是我的最爱。
我上学已经四年多了,从老师那里,从书本上,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三年级暑假时,我去颐和园游玩,我使劲地在长廊上寻找岳母刺字的画面;游览万里长城时,孟姜女的哭声在我脑海里回荡;观赏爱晚亭时,我情不自禁地默诵起杜牧的《山行》,还联想到毛主席写的《沁园春·长沙》……书中的知识让我赏玩得更有意思和意义。
书是我一生的老师和朋友,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5
民以食为天,纵使天下美食那么多,可我最爱的却还是那一包包不为人称道的辣条。
从上小学起,辣条就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食物。尽管爸爸妈妈一直告诫我,辣条不卫生,少吃点。可我一旦闻到它那诱人的香味,就仿佛被勾住了魂非得吃上几包才行。那时候,学校最火爆的辣条是“大刀肉”,它不但好吃,而且还很便宜。于是我常常和它们打交道,每次进入小卖部,从兜里摸出两块钱,就可以换来满满一兜的“大刀肉”。还没等到走出小卖部,我就再也压抑不住舌尖的渴望,一把拆开它那油腻腻的包装,麻辣喷香的气味便扑面而来安抚我内心的焦急。大快朵颐等到只剩最后一包时,再吃就带有一些不舍和怜惜。吞下口水,直直地盯着它,在大拇指和食指巧妙的配合下,将其撕成两块,吃完其中的一块,因贪恋它的美味,所以又把剩下的一块撕成了两小块,慢慢递入口中,在舌尖和上齿颚之间稍作停留将饱满的红油压榨完了再细细地咀嚼,香味是越嚼越浓,一直在我的唇齿间徘徊,滋味悠长回味无穷。听完我上面的讲述你是否以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不不,可能刚从小卖部出来,不到三分钟,我又一头扎了进去。
直到现在,我对辣条依旧是情有独钟。即使是如此繁忙的初中生活,也没能让我戒掉这些磨人的飞旺、卫龙和大刀肉们。一出校门,就控制不住双腿往路旁拥挤的小摊跑去,买上两包辣条。一包是在回家的路上慢慢享受,另一包当然是在房间里背着大人偷偷品尝啦!凭我“老司机”的经验,每次都能完美的把握好从学校到家的时间,并且能在走到小区门口的垃圾桶前刚好吃完。用洁白的纸巾抹掉嘴角残余的红油,然后张大嘴巴猛吹几口气,好让嘴里的辣条味尽快消散,不被姑姑发现。吃着辣条,看着傍晚浉河的景色,愿意思考就思考,不愿思考就不动脑,这段时间,是我忙碌一天下来最大的慰藉。
辣条,虽没有生命,却带我满足与放松,陪伴了我的童年。它的滋味,必定不会被成长冲淡!
我的最爱作文 篇6
我是一个小小美食家,喜欢品尝各种美味的食品。不知什么原因,我对蛋炒饭一直情有独钟,而我们家的营养学家——外婆从营养学的各个方面分析后,不大赞同我经常吃蛋炒饭,所以我努力管住自己肚里的馋虫,不让它跑出来。暑假里,我这只馋猫又想吃蛋炒饭了,怎样说服外婆呢?我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我告诉外婆,老师要求学做一次饭。果然,外婆乐呵呵地答应了。
说干就干,我得意地哼着《大长今》的主题曲开始了准备工作。首先将饭和鸡蛋从冰箱里拿出来,小心地将鸡蛋敲碎打进碗里,用筷子慢慢地打匀,接着把葱摘好、洗净、切碎,虽然动作缓慢但总算准备完毕,最后要开始最关键的一步了——鸡蛋和饭怎样炒得美味可口呢?我一边极力回忆外婆做蛋炒饭时的情形,一边用求助的眼神看着外婆,但此时外公和外婆居然笑眯眯地坐在餐桌旁等着开饭了!没办法,我只能自力更生了,谁没有第一次嘛。放锅、点火、估摸着倒油,等油热了,我的汗也冒了,赶紧把鸡蛋全倒在锅里,只听“滋啦”一声,我紧张地往后一跳,生怕被油烫着。一看没事,又手忙脚乱地去翻炒鸡蛋,等把炒熟的鸡蛋装进碗里时,因为双手配合不默契还掉了一块鸡蛋,真可惜。接下来继续点火、倒油、炒饭,这汗水不停地淌,这手臂也发酸,要不是为了美味的蛋炒饭,我在空调房间多舒服啊,看来“好吃”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啊。几分钟后,我看差不多了,就将鸡蛋、盐和葱统统放进饭里,翻炒几下,啊,满屋飘香,金黄的蛋、淡黄的饭、碧绿的葱花,看得我直咽口水。赶紧熄火,开饭喽!
尽管此时的我早已汗流浃背、饥肠辘辘了,但看着外公外婆吃着我第一次做的饭露出欣感的笑容,甭提多高兴啦!虽然不是那么美味,虽然灶台上一片狼藉,虽然做饭的出发点中还带肴小小的“欺骗”,但我吃得比哪次都香、比哪次都多。因为我最爱蛋炒饭,最爱蛋炒饭带来的那份快乐!
我的最爱作文 篇7
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最爱,有人最爱运动,有人最爱音乐,有人最爱画画……而我的最爱则是书,一本本意寓深刻的书,一本本使人受益匪浅的书。
不得不说,书应该是每一个人都必须拥有的一位好朋友,它不仅能够给予我们的启示,使我们明白许多道理,还能开阔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大脑,可谓一举多得,在休息的时候读一读,品一品,一定能够使自己得到许多感悟。
在我的书架上,放着许多书,《三国演义》、《繁星。春水》、《老人与海》、《海底两万里》等书,它们都是我的最爱。若有时间,便会拿起一本跟着书中的文字在书海中遨游,去感受心中所想,去体味在这书中寄托的情感,慢慢地、慢慢,就仿佛自己已经进入了书中,书中的每一个情节都是那样生动、形象地展现在眼前,我也变成这书中的一员了!
我走进了《十万个为什么》,在书中,我和大家一起探讨有关动物、植物、气象,人体等各个方面的奥秘;我来到了《昆虫记》,在这里我和法布尔一起研究昆虫们的心性,停发以及生存方式;我跨入了《海底两万里》,在海底,我和船员们一起领略了海底两万里的神奇、美丽、变幻莫测……
当我看见《名人传》中贝多芬那不屈的身影时,我明白了,做人,不能一味地屈服于命运,在遭遇困境时,要勇敢起来反抗命运;当我看见《鲁滨逊漂流记》中鲁滨逊不被困境吓倒时,我了解了,做人要有理性和智慧,要用它们去解决困难,当我看见《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汤姆被困山洞后,面对着黑漆漆的山洞依然不放弃,最后终于走出去时,我懂得了做人,要永远保留一份信心,永远不要灰心丧气,努力地克服所有困难!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是人们精神上的源泉。是人们精神上的食粮。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让我们紧紧抓住这把阶梯不断进步,不断向上爬,不断探索,不断思索,最终达到一种别人达不到的境界吧!
我的最爱作文 篇8
我家门前有棵很大的大树,从我出生到现在,它一直就在我房间的窗前。从小到大,它给予了我很多有价值的东西,所以,理所当然,它成了我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一个炎热的夏天,我打完球回来,浑身是汗,再加上火辣辣的太阳,我实在受不了,便买了一瓶饮料,坐在绿树的绿荫下,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喝完后觉得不热了,便又去打球,回来以后觉得头很晕,不知怎么地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觉得身上已经不难受了,就回家了,殊不知如果没有大树的遮护,我一个人躺在草地上被太阳暴晒,后果将多么不堪设想,所以,我得感谢它。
我还记得爸爸对我说过,在学习上要像窗前的大树一样坚韧不拔,确实,我在学习上受的挫折不算少,但每每看到那颗大树在风雨之中仍然顽强的时候,我就打起了精神,发奋学习。就是在初一上学期的寒假里,下了一场大雪,许多树的枝干都被压断了,而我窗前的那棵大树虽然已经被压得很下了,都快碰到了地面,但它的枝干仍然完好无损,从它这样的样子来看,是它教会了我到底什么是坚强。
那棵树的年龄比我还大得多,它就像一个老爷爷一样,把自己的饱经沧桑的事都讲给我听,并告诉我不要再犯像它当年那样的错,而我呢?小时候不开心时就爬到它的枝干上玩,也好似就在听它讲故事一样,总之它讲的故事总让我再不知不觉中悟出了深刻的道理,所以,凭它这么多的优点,我觉得它没有理由不是我的最爱。
那棵树陪我度过了我的童年,马上它又要陪我度过我的少年时期,我想,在若干年后,我已经在大城市工作了,回忆起那棵树时,是否它还留有当年像香茶一样的清香,我相信,在我长大以后的时候,再次回忆起那棵大树的时候,它应该还会在我的记忆深处绽放它独特的异样光彩!
这就是我的最爱,也许你会说一棵树不值一提,但我不这样认为,仅仅是它给我的精神食粮,就够我享用一生的了。
我的最爱作文 篇9
6年3班,在我心里烙下永远的记忆,我永远爱它。
酸,甜,苦,辣,四味俱全。
“人才济济”(不夸夸他们,我会被群欧的。不错,有些的确是人才,不过还不算“济济”拉)难得是年级第一的班级啊。
今天,是咱们班的大联盟哦,好了先介绍咱们班叱咤风云的风云人物拉!
大家好,偶是6(3)班的正班长,偶叫韦玉红,大家都爱叫我“红玉米”。偶在班上的必杀技:当那群调皮蛋在班上“大闹天宫”时,我就恐吓他们“我记下的名字,等一下就抄《牛浪织女》全部!”果然有效呀。
hi,我是副班长,叫梁世泽,我很喜欢玩梦幻西游。成绩很好,不爱管班。见识面很广哦!
holle,我是莫梁美,我是语文学习委员,成绩很好爱写作,爱玩幻想。是个有抱负,有理想的女孩子。对那些调皮蛋凶,但下课可不凶哟。有时还用课本打,可是就像蚊子叮一样,哪里会疼啊?我也不会下重手拉
大家好,我是英语学习委员,江蝶,同学们爱叫我江边的蝴蝶。成绩也很好。
必杀技:听过“河东狮一吼,君子也要抖三抖吗?我就是大吼大叫,吼到调皮蛋听为止。别说是调皮蛋,就是君子都得抖三抖列!
hi,我叫石登驾,是班里写字最好的,长得风度翩翩。在篮球场上出风头也少不了我的份拉,叱咤风云。我的球技是一流的,学校里没几人打得过我呢!没准哪天我还进了nba呢!不说那么多,有失大侠风范!
哎~~真受不了他们啊,谦虚有爱吹!下面登场的这位更加!!
我叫温良军,大家都叫我“老温”或者就是“曹冲”,因为有一次老师上课,我在发呆,老师就提问我“曹操有一个会利用船称象的儿子,他叫什么名字?”我不假思索地答道“我!”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嘛。后来我就有了这个“雅号”。我爱打篮球,打得可棒了!我也长得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我是班上的调皮蛋,没有我,班上虽然少了不少麻烦,但是会少了很多很多欢乐和笑声的。所以,没有我,是这个班的损失啊!我手下还有一帮兄弟,覃色张杰。
我的最爱作文 0
我的爱好是书法,四年的风风雨雨让我的书法不断进步。我在书法的求艺路上有太多的辛酸、快乐、痛苦和喜悦。
四年前,我是一个二年级的小同学,刚刚会写字,写得也如狗爬的一样。有一天,爸爸带我去凤凰山公园,一进门,就看见了一个老爷爷在挥笔写字,我看着他写字就想:老爷爷多酷呀!一笔带过就可以写这么漂亮的字!我问爸爸这是什么呀,爸爸说:“这是书法!”顿时我的心里突发了这样一个念头:我要学书法!就这样,2023年1月10日爸爸带我来到了南新道市场魏老师家来学书法,从此开始,我就走向了书法艺术的求学路。
书法我每天都坚持练,回课的时候老师总夸我写得好,这对我的积极性有很大的鼓励。这样我不仅晚上练,中午也练了。天天如此,年年如此。无论什么人都会讨厌这种枯燥、乏味的生活,我也如此。我讨厌学书法了。我对爸爸说出了我的想法之后,爸爸打了我,因为在三年的风风雨雨中我和爸爸都付出了太多太多。之后,我又去了一趟凤凰山公园,看见那个老爷爷在那“龙飞凤舞”的写字,我突然想起了我当时那个想法,又想了想我为那个想法而付出的努力。我知道自己错了,不应该有这种愚蠢的想法。回到家里,我轻轻地拿起笔,铺上纸,写了自己的作品。我恍然大悟,书法对我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快乐。当时,我的老师正给我留了将要参加比赛的作品,因为前一段时间心不在焉,浪费了许多的练字时间,所以我又加倍地努力来练习。
四年后的我,在书法的道路上颇有收获,如:“中小学生书法作品竞赛荣获金奖”“第七届、第八届PHE国际中小学生幼儿美术书法大赛中荣获优秀奖”等奖项。
在书法这条学艺路上,我受过多少打,已经没有记数了,流过多少泪也不为所知。但是,它给我带来的快乐和喜悦是任何事情也代替不了的。今后我一定会在艺术的道路上更加努力,因为“笔墨纸”是我童年时代最好的财富。
我的最爱作文 1
爱上阅读,如同迷恋上心中的一道风景。在书籍的海洋中遨游,我陶醉在其中,寻找着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体会文字之间的深刻意义。
最初,我是听妈妈给我讲故事的,这仿佛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是坚持已久的习惯。儿时,最喜欢听《龟兔赛跑》的故事,兔子的半途而废和乌龟的坚持不放弃,在我的心中成为了一颗小小的种子,让我常常思考这个深刻的道理。兔子的自大与骄傲早已注定了它的失败,而乌龟有端正的态度,还能克服困难,坚持到最后,成为了最终的赢家。
在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都与态度有很大的关系。只要态度端正了,就没有什么事做不成的。从此,我便开始贪婪地阅读,向文字的殿堂出发。
渐渐地,我长大了,开始央求妈妈给我买书。书一到手,我便开始争分夺秒,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安徒生童话》是我拿到的第一本书。书中一个一个故事情节,一个一个完美的结尾,让我的内心激动不已。我对《一千零一夜》这本书的印象也颇为深刻,每天读着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对它们也越来越熟悉。于是,我就开始给妈妈讲述,虽然有一些字音不太正确,但是经过妈妈耐心地辅导,我的语言表达能力也越来越强。
读一本本书,就如同品尝一桌盛宴,令人垂涎三尺。我慢慢喜欢上了阅读小说,那一波三折的情节,总是让人难以忘怀。《西游记》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又有神话的元素在其中,让我很是痴迷。我也渐渐养成了摘录好词好句的阅读习惯,还会在书中做批注,格外认真。除了《西游记》,《红楼梦》我也很是喜欢,整本书以宝黛钗三人的爱情为主线,表现了贾府的兴亡盛衰。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除了中国的经典之作,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高尔基写的《童年》,这些外国名作也都使我感受到了文学的博大精深和伟大魅力。
阅读,是我的最爱。它让我产生了无限遐想,让我的生活变得乐趣无限。阅读如甘醇的美酒,如溢香的清茶,沉醉在其中,叫我实在难以忘怀!
我的最爱作文 2
夜空,它是黑暗的,幽静的。它不知不觉的到来,有悄无声息的离开,就像是有一位魔术师将辉煌的蓝天白云变得寂静无声。那片夜空,便是我的生活。
它寂静,它无声,它让人彷徨,让人看不到尽头。
那天灰蒙蒙的,似有一种山雨欲来见满楼的感觉。我的双脚像灌满铅似的,移动一步都如背负了千万斤泰山一般。凄厉的的风声吹过,留下“呜呜”的声音。回想老师那略显憔悴与失望的眼神,心中便像被泰山压着一般,堵得慌。我辜负老师的期望,我这次考试作弊被发现了,虽然没在嘴上说,但她的眼神已说明一切。
回到家中,坐在写字台前,望着窗外不知何时下起的雨,心中彷徨不安,像有千万颗针在扎似的。老师对我会不会有想法?我还是好学生吗?我辜负了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和老师的呵护吗?今后该怎么办……我的脑袋已如浆糊一般,混乱不堪。我懊恼的捶打着自己的头,为什么要作弊?为什么?为什么?分数有那么重要么?我一遍遍地反问自己。
爸妈回来了,也许老师已经和他们说了,我瞬间冷汗浸透了后背,手上不住的打头,心中惶恐不安,如坐针毡,就如一个犯人,知道了自己的刑期,但什么也不能做先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到来。那种感觉,那种忐忑,快要将我的内心充满,只想夺门而出,让雨水冲刷自己的不安,但我动不了,我的双腿发软,不敢动弹。
他们进来了,从爸爸略显阴沉的眼神,我便知道了后果,有些呆滞的看着他们。妈妈什么也没说,只是抱了抱我,温柔而又慈祥的看了我一眼,便走出去了。爸爸走到我面前,扬起了他的手,我吓得眼睛都闭了上来,不敢吱声。谁知他轻轻拍了拍我,也离开了。我愣了许久,眼泪便如潮水般涌出。我什么都明白了。
即使是最暗的夜空,也会有星星点缀,与月亮的光辉温暖着我们,为我们在黑暗中指明前进的方向。我爱这片充满星星的夜空。
我的最爱作文 3
自古文人墨客、英雄豪杰,多爱赏月、吟月。我亦如此。
月,是距离地球最近的星球,与太阳轮流司掌地球的白天与黑夜。月在中国五千年历史长河中出现的次数频繁至极,无论是神话异志,还是十次歌赋,月,似乎已成为诗情画意的必备条件之一。但,这些都不足以让我如此之爱她。
我爱她的温柔。她的光辉不似太阳般灼眼,令人无法逼视。而似是笼上了轻纱,隔绝了刺目的光华。不温不火,亭亭玉立,盈盈巧笑。大概,这才是淑女、贵人,温柔地接纳太阳所带来的炙热,用自己的身体去中和,给人予轻柔的梦,与轻柔的月光。
我爱她的公正。她不同于太阳,过分偏心于低纬地区。她所给予的能量都是均等的,所给予的爱亦是均等的。当然,只有将自身掩藏在黑暗之中的人,才会感受不到她在你脸上吻下的光。
我爱她的美丽。也正是因她如此之美,才会有那么多人爱慕她。举手投足,顾盼生姿。也只有这样美得泰然自若的月,才会令人惊心动魄,才会令人魂牵梦萦,一颦一笑都勾人心弦。爱她明月好,憔悴也相关。
但,我不仅是爱她。
有人曾说,爱一个人深了,便会成为那个人。我,想成为一个如月的一般的人。
我想以最近的距离守护地球,守护我爱的人,我想他们在或孤寂或欢喜的夜里,有我可以倾诉,有我可以分享,有我陪伴。我想给予世人最温柔的吻,抚平所有离人在梦中微蹙的眉头,安抚所有忽然惊醒而啼哭不停的婴童,我想为所有迷途的旅人引路,我香味所有或怨恨或不甘的游魂超度。
我想做个如月一般的人,只因我对这片赐予我生命的土地,爱得深沉。正如同那皎洁的明月,挨着她所照耀的这个世界。我不在乎独挂夜空的寂寥,我不在乎晚风吹拂的清冷,我不在乎岁月的沉默,我只在乎我所庇护的人们是否安寝,我只在乎我是否可以成为他们的依靠。
因为爱她,便想成为她,回报于她,回报于世界。
蝉声静,人影重。豆蔻词工赋夜空。谁解赤子心头事,愿代月华流照君。
我的最爱作文 4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已是一名初三的学生。不同于初一的放纵,初二的潇洒,初三的生活总是伴随着紧张与压抑,它宛如一杯香浓的咖啡,苦涩的背后却带着回味无穷的香甜。
步入初三的门槛,紧张的压力好似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得我们手足无措。面对骤增的作业,无数的习题,老师们每天繁多的小考,也只能咬咬牙坚持下去,偶尔的小憩,变成了我们日常最大的享受,每当完成当日的功课,就如同过完千里长征的红军,有着数不尽的疲惫。就连躺在床上,嘴里也依旧背着数学、物理的公式,政治、历史的重点。直到复习完当天的重点,才敢谨慎的步入梦乡。
教室里都是为了中考而努力的人,每天认真地听着老师乏味的知识点,努力让自己没有倦意,保持最清醒的状态对每一堂课。我们不敢有任何的懈怠,因为任何一个不起眼的问题都有可能成为中考上改变命运的关键。只能用手拍拍脸,继续强忍着倦意,听课,做笔记。
操场上跑过一圈又一圈,拼命地为了加快一点点点速度,奔跑,不顾一切代价去追求它,实现它。哪怕跑完步后,自己像缺水的鱼一样难受;哪怕跑完步后,双腿如灌铅般沉重。我们都可以无所畏惧。只为了一个心中的梦想,不在初中生活里留下一丝遗憾。
正如那句老话:“付出就会有回报”。每当看见自己辛苦的汗珠变成一个个鲜艳的红勾。对于我们这群学生而言,已是支持我们继续向前的最大动力。在那杯香浓的咖啡中,只要你能忍耐住之前的苦涩,等待你的不就是耐人寻味的香甜吗?
时钟滴答滴答作响,告示这初中生活即将结束,距离中考也不远了。我曾认为时间是无情的,给了我们太多如果,如果……殊不知,时间是公平的,分秒必争才是获胜的关键。我只知道我会走好每一步,在初三这条充满泥泞的道路上,证明我曾努力过,付出过。这杯咖啡即将喝完,但它余留的醇香依然回味无穷。
我的最爱作文 5
我名叫丝丝,我从小就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我每天只用睡睡觉,叫几声就可以了。或许这是很惬意的生活吧,可我从第一次睁开眼的生活就发现我在一个笼子里。我,是一只金丝雀。
在我住在这个笼子里许多天后,我终于明白我出不去了。养我的人是一个小男孩,他已经小学毕业了,马上就升入初中了,而我是他父母作为礼物送给他的。礼物,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为什么?为什么?我在心里呐喊着:我也是有血有肉的鸟啊!我从第一次睁开眼我就知道窗外的天空才是我的家,为什么你要把我囚禁于此呢?我恹恹地趴在那精致的鸟笼里,不知该如何是好。可那男孩好似十分喜欢我。每天都变着法的逗我。有一天,他变戏法式似地拿出一个铃铛挂在我的鸟笼上,但我仍不为所动。他终于生气了:“你个破鸟,怎么这么不懂得感恩!你还想怎样!”他的脸因生气而涨得通红,我却像个旁人一样冷冷地注视着他。他最后一把解开了铃铛朝我头上扔去,转身就走。
我感觉被打到的那一下我的头重重的晃了一下,可我仍渴望自由,认为自由才是我最爱的想法更加强烈了。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我无时无刻不想逃走,却也发现男孩升入初中后与父母的争执变得越来越多。一天男孩回到家,书包还未放下就被阴沉着脸的父亲叫去了书房。渐渐地,他们的争执越来越大,好依稀可以听到东西被“哔哩啪啦”打碎的声音。孩子的母亲焦急地在外面徘徊,而我也忍不住瑟瑟发抖。突然“啪”清脆的一声传来,“你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父亲怒吼道,男孩一声不吭地从书房里走了出来进入了自己的房间。
我看到他脸颊上微微红肿,神情却十分冷漠。他看到了我,注视着我,似乎在做着什么艰难的抉择似的。倏地一下,他粗暴地扯开了鸟笼,一把把我向窗外扔去。在我扑腾着翅膀的时候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丝笑容,我有了一种透亮的感觉。
是啊,我终于找到了我的最爱——自由。希望你,也如愿。
我的最爱作文 6
又是那熟悉的的冰凉触感,又是那熟悉的淅沥声音,雨,又下起来了。
我爱着雨,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但那种情感,却是不可割舍的。
我爱着雨,爱着任何形式的她。
淅沥小雨或瓢泼大雨,风平浪静或电闪雷鸣。默默的坐在窗边,捧一杯咖啡,感受着淡淡香气与热气,咖啡的苦涩与甜蜜,捕捉你在窗上留下的每一丝身影。点点灵动的水滴,如眼泪划过玻璃,不舍地掉落下去,碎成一片。
我爱着雨,便珍惜与她的每一次接触。
冰凉的触感,夹杂着一丝丝朝气。雨,就这样顽皮地落在我的手心。那一瞬的冰凉,给我带来多少欢喜!干脆扔掉雨伞,接受雨的洗礼。我看着雨,那细长的躯体,划过我垂下的发丝,一点一点将黑发浸湿,将我浸湿。眼前的镜片一点点的模糊,是雨?还是泪?
我爱着雨,同样爱着她带给我的每一个梦境。
那是梦中的薰衣草田,淅淅沥沥的小雨随着微风,飞入大片的薰衣草田。紫色的花海,微微摇摆。花丛中的女孩,身着紫色长裙,披一件白色短衣,撑一把白色小伞,好似薰衣草精灵。她微笑着看着我,使我不禁想要跑过去和她同在雨中嬉戏,但她是梦中的人物!我怎能接近?
江南古镇,水波四起,大滴大滴的雨点,跳入水里,泛起阵阵涟漪。青瓦白墙,如纸一样的脆弱,如莲花一样清秀俊美。小船划过,我却只能眼睁睁看它离去……
那无数的场景,出现在梦里,却又无奈离去。雨的魔法,将我看过的图片添几分真情,变成记忆。虽离去,但也曾欢喜。
雨,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了你。是看你在我窗上留下水痕的那一刻起?还是我第一次接触到你的冰凉开始?或许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迷恋上了你,喜欢你带来的忧伤,喜欢你带来的唯一记忆,喜欢你带来的点点滴滴……
雨,你,就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7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就是这样一本可以使我变得高尚、智慧且明白许多道理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一百年的历史,描写了这期间的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战争,大概可分为黄巾之战、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等五大部分,集中反应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以及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和转化。
书中的主人公有刘备、关羽和张飞,还有曹操、孙权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重情重义、勇猛无比的关羽。在所有关于他的故事中,最使我感动的是“过五关斩六将”这个故事。刘备、曹操徐州一战以后,刘备兵败,刘、关、张三兄弟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关羽归降了曹操。虽然曹操不断地用金银器皿、绫罗绸缎笼络关羽,但关羽都不接受,并且“身在曹营心在汉”!——就连曹操送的一件新战袍,关羽也只穿在里边,外边仍是旧战袍。刚读到这一段时,我大惑不解:有了新战袍,他干嘛不换上啊?读了下面,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的——关羽说:“旧战袍是刘备送的,他不能因为有了曹操的新战袍,而忘了刘备的旧战袍。”这句话表达了关羽对刘备的深情厚意,他确实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后来,关羽得到了刘备的音讯,便不顾一切地冲出曹营,连闯五关,斩下了曹操的六员大将的头。关羽见刘备,真可谓历经磨难!
今后,我要时刻提醒自己,像关羽学习,做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不要被金钱所诱惑。另外,从关羽身上,我还明白了:只要有决心、有恒心、有信心,即胜利在望。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各种困难,我一定要相信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恐惧惊慌,更不能产生畏难情绪,否则成功就会离我远去。
《三国演义》这本书不仅故事情节生动,扣人心弦,而且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它令我感受至深,我非常喜欢它。
我的最爱作文 8
时光飞逝,眨眼间,我已从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变成了一个即将毕业的六年级学生。然而即将告别童年的我,心中却别样的留恋那天真又充满稚气的欢声笑语……
记得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闲着没事干,游魂儿似的在村口转悠着。突然,一个小伙伴拿着一根棍子,从水沟里挑起了一条一尺来长的死水蛇,差点儿把其他伙伴吓得“失魂落魄”。可善于出鬼点子的我,却发出了一阵充满诡诈的“奸笑”。
在我的提议下,我们来到黄沙堆前,挖了个坑,把蛇埋了进去,然后我们又用石块写了一块牌子插在了黄沙堆上。随后我发号司令,带着神秘兮兮的口气说:“开始行动!”
我们共分成三队,想去找一个“实验品”。没过多久,“小江北”被我们拉来了。因为“小江北”觉得太唐突了,所以没进我们的“埋伏圈”。吸取了教训,我们又施行了“第二套方案”——“守株待兔”。我们耐心地等着,等着……
“啪、啪……”几声擦炮的爆炸声伴来了薛风那瘦小的身影,我们的嘴角边顿时露出了丝丝的笑颜。只见薛风迈着不紧不慢的步伐来到黄沙堆前,锐利的眼睛一下就看见了沙堆上的牌子。他好奇极了,想看看牌子底下有什么。于是,他迫不及待,连木棍也不拿,直接用手去挖。如果不是我强忍着的话,早就扑哧一声笑出来了。只见薛风甩着两只乌黑的手使劲地扒,黄沙堆上的坑也越来越大,越来越深。刹那间,他好象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利索地把双手直插入黄沙堆,笑容满面地把那条水蛇从黄沙堆里拉了出来。“蛇!蛇!”他惊叫起来,吓得把蛇扔到了八丈之外。因为害怕脸白得像张纸,起初的喜乐已完全消失在他的心扉。我们呢?却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全都捧腹大笑。再看薛风满脸气乎乎的,却又拿我们没办法,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童年就是这样天真顽皮、充满恶作剧,在无忧无虑中我们欢笑,我们成长。啊!童年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9
欢欢是姥姥家的一只小狗,它是我非常要好的玩伴。我喜欢它的温顺、安静,特别是欢欢爱干净,它经常梳理胡须,有时把四只“小靴子”舔得雪白雪白的,非常讨人喜欢。
欢欢是一名忠诚的卫士。
欢欢是邻居送给姥姥的,记得它刚来的那天,无论你怎样讨好它,它也高兴不起来。给它好吃的也不理会,无精打采的蹲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不久,落日的余晖染红了天空,染红了房屋。夜幕来临了,欢欢还是舍不得原来的家,它站在高高的黑铁门外面,“汪汪”地叫着,还不停地用爪子敲打着门。好像在说:“主人快开门,快开门。”欢欢的叫声很凄惨,任凭姥姥怎样叫它,它都不肯回来。欢欢在铁门外蹲了一个晚上,叫了一个晚上。欢欢太伤心了,看起来筋疲力尽。从那以后,欢欢总是跟在姥姥的身边,成了姥姥的小尾巴。姥姥走到哪,它就跟到哪,生怕再被抛弃。
欢欢非常聪明可爱。
一次,姥姥带我去赶集。我们一路上说笑着,我不经意回头看见欢欢在后面跟着我们。我停下了脚步,欢欢也停了下来,我大喊:“欢欢快回去。”欢欢一动不动,姥姥在原地躲了几下脚,欢欢吓得扭头就跑。走了一会儿,我一回头,看见欢欢还跟在我们后面,我在原地捡起一个小石子向欢欢投去,欢欢赶紧掉头往回跑,还边跑边向后张望。就这样,我们向前走,欢欢就跟着我们向前走,我们一回头,它掉头就往回跑,反反复复,逗得我们哈哈大笑。无论我们用什么方法,它都不回去,有时怕我们看见还藏在树后。最后没有办法只好领着欢欢去赶集。欢欢在集市闻闻这,嗅嗅那,可开心了!
欢欢有趣的故事很多很多,在我看来,它到我家就是来送欢乐的。它生气勃勃,聪明可爱,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20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是我三岁时会背的第一首唐诗。那一天,老爸来了兴致,说:“把《唐诗三百首》拿来!”我便飞快地拿了过来。爱上诗,就从此开始。
学会《咏鹅》,我很崇拜骆宾王,9岁能创作出如此有名的诗,流传千年。读孟浩然的《春晓》时,我经常做起“白日梦”,梦见自己也在春天里作诗吟唱,着实让我美了很久。
渐渐大了,我接触的诗越来越深,越来越长。语文课上诵读孟郊的《游子吟》,同学们见诗词变长了,就齐声“哀鸣”,唯独我满心欢喜,当别人在哀嚎时,我已经领会到其中的美妙了。
随着年级的增长,诗歌所学的内容也跟着变化,从四绝增至八律,老师怕我们再度“哀嚎”,只好叫我们背前四行。而此时,我的心却插上诗歌的翅膀,飞到了九天之上,逍遥自在,不仅很快会吟诵,而且仿佛自己与对话了。
从《咏鹅》到《游子吟》再到现在的《满江红》,诗歌的篇幅、情感、语言都有变化。《咏鹅》朗朗上口,简单易懂;《满江红》低沉雄壮,激励吾心。长期的语感积累让我感悟其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这句,让我读出了岳飞豪放中的凄凉。而岳飞的“只能胜,不能输”的精神,又让我感受到他的勇敢,为了国家,不顾生死,许多地方被他夺了回来,他又说:“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是他谦卑的品质,也是他必定要胜利的决心!
也许诗人在朝代繁荣时留下歌咏之词;也许诗人在岁月衰败时留下破落的无可奈何;也或者,诗中是不得圆满的人生,终得“人比黄花瘦”,又或者伤情离别时的“遍插茱萸少一人”、孤独落莫时的“千里共婵娟”……诗,是文字也是国画,陶冶着我的情操,带给我美的享受,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诗,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21
江山美人是君王的最爱,浊酒清风是侠客的最爱,白纸黑墨是诗人的最爱。如果你问我:“什么是你的最爱。”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书籍是我的最爱。"
《西游记》是我较早接触的一本书,我敬佩孙悟空打上凌霄宝殿的武艺与勇气,又为他被压在五行山下而感到惋惜。他护送唐僧前往西天时,每每认出妖怪,都没人相信,这让我更是气愤。最后的结局,他成为“斗战胜佛”,我不禁陷入深思:悟空有千变万化之本领,同样要忍受五百年的孤独寂寞,任凭风吹雨打,取经一路上遭受别人甚至师傅的误解与抛弃,最后终于修成正果。这不正是“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吗?
上了初中,我迷恋上《三国演义》。起初,只是喜欢关羽而怨恨曹操。甚至一度认为曹操是小人,只会使阴诡之计,认为刘备、孙权才是真正的英雄。直到那次月考失利,父母的责骂、同学的嘲弄,让我一度沮丧到极点。晚上在床上辗转难眠之时,我突然想到《三国演义》,终于悟到:曹操才是真正的英雄!他败走华容道,割须弃袍后仍没有忘记一统天下的志向,在宛城折兵丧子却能巧施反间计。不像孙权,守着父兄的基业称帝。不像刘备,被火烧七百里营,烧毁白帝城后而一病不起。
第二日晨起,看窗外旭日东升,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显得十分壮观。不由得想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豪言壮语。
读《三国演义》,我在曹操身上学到了百折不挠的精神,无论遇到多少挫折困难,都应该“志在千里”。
一本书是一个世界,一本书是一种人生。书籍,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籍,丰富了我的生活,书籍,陶冶了我的情操。
我没有君王的一呼百应,没有侠客的潇洒豪放,没有诗人的才华横溢。但我拥有那一本本书——一笔我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我的最爱作文 篇22
“你摔疼了吗?“妈妈关心的问。妈妈是家中最疼我的人了,我最喜欢妈妈了。
我的妈妈是最伟大的,是她把我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来的。要说妈妈那可是我们家中的一把手。社会上有许许多多的“长”,管理城市的叫“市长”,管理医院的叫“院长”,妈妈管理我家,顺理成章地戴上了“家长”这顶乌纱帽,成了我家最大的官儿了。但是,也是全家最辛苦的人了,一天从早到晚,每次回家时都累得筋疲力尽的,我心疼死了。
妈妈虽然非常疼我,但在学习上对我要求很严格,经常到我卧室里“体察民情”,一旦看见我的作业里有错题,脸就会一下子由“晴转阴”,严肃地对我说:“为什么要错,一定要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了。”我每次总是害怕的点了点头。
记得有一次数学考试。考试前几天由于没有好好的复习,自以为是,结果到了考试那天,考试时心虚而且慌张、心急如焚,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团团转,坐立不安。所以靠得很差。一回到家我就躲在握手一里,晚上不敢和妈妈提起这件事。过了几天考试卷子发下来了,我考了个B等。回到家中,心想:“反正,瞒得过初一,也瞒不过十五,干脆给妈妈看算了。”我晚上等到了妈妈回来,拿着卷子准备被妈妈“青椒炒肉丝”,妈妈看见了卷子以后,并没有训我,而是耐心的对我是:“我安康内过你的卷子了,基本上是错在一些基础知识上,你
肯定没有好好复习,”“吃一堑,长一智”,你一定要吸取这次教训,争取下次不要再犯了。听了这番话,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不再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在后来的几次考试里我都名列前茅。我很感谢妈妈,因为上一他让我明白了:“遇事要谦虚谨慎,付出多少汗水,才会有多少收获。这个道理会让我终身受益。”
我非常感谢您,妈妈,是你在学习上给了我启迪与帮助。妈妈,您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23
书是打开文学之门的钥匙,书是通往成功的铺路石,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海洋的源泉。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像交了一个新朋友,其乐无穷。
古人读书前都要先净手,把读书当作一件神圣的事,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每每捧起那一本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敬畏与感动。李时珍尝遍百草,数十年如一日的整理,用一生凝聚了《本草纲目》这部巨著;司马迁忍辱负重,在监狱中也不忘父训,书写了《史记》的传奇;孔子周游列国,坚持不懈,从而有《论语》万代流传;李清照从小受家庭熏陶,写出了许多凄美诗词,“三瘦”又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徜徉在历史长河中,渐渐地,心静了,充实了。
书,从小就给了我许许多多的生活乐趣。从牙牙学语开始,书遍走进了我的世界。看识字本上一个个图文并茂的汉字,竟安静下来,认真地翻看着。三四岁时,认识的字不多,但总喜欢去妈妈的卧室“寻宝”。望着高高书架上的一本本书,我吵着闹着要看。妈妈没办法,只好给我拿下来。我虽然看不大懂,但还是不厌其烦地翻看着,享受“读书”的乐趣。
再大一点儿,上小学后,认识的字也多了起来,才慢慢开始品书。那些优美的语句充斥着我年少的心,使我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在与同学的交谈中,我将书中的一些趣事与他们分享,并将珍藏许久的书借给他们,在给予中享受书带给我的快乐。
六年级,渐渐喜欢上了散文,喜欢它那种独特的韵味,喜欢它那种形散神聚的美感,喜欢它给人留下无穷的遐思。随之也喜欢上了朱自清的文章。他描绘出美丽的春,迷人的荷塘月色,时间的匆匆,蹒跚的背影……诸如此类,都深深镌刻在我的脑海里,至今都能随口背出其中的一两句话。
书,带给我许多快乐,相信它会伴我一生。因为书,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24
在这个世界上,我所喜爱的东西有很多,但我最爱的,莫过于得到别人的信任。
初一上学期的一节体育课,我因为身体不舒服便独自呆在教室。窗外的柳枝随风飘摇曳,灿烂的阳光照在树叶上,绿得发亮。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争前恐后地涌进教室,挤到饮水机前接水。“呀,我的钢笔怎么不见了,那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上节课我还看见了呢,怎么没有了。”同桌小丽不停地翻着她的书包,桌子上的书七零八落。突然,她停下手中的动作,转过头来问我:“你有没有看到我的钢笔,上节课只有你在班里,昨天你还说我的钢笔好看,快把它还给我。”她的目光尖利而坚定,丝毫不给我任何辩解的机会。“你要是现在把它还给我,我可以不追究,要不然我就告诉老师了。”同学们纷纷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朝我看过来,我一一扫过他们的目光,里面的不屑,嘲讽化作一双无形的手捏住我的心脏。我气得涨红了脸,冲着他们叫嚷:“我没拿。”同桌一脸的鄙夷。“拿了还不承认。”我的身体不停地颤抖,仰起头,不让眼里的泪水留下。
“我相信她没拿。”清脆的声音在寂静中分外嘹亮,转身望去,是我的好朋友小华。“你凭什么说是她拿的,你有证据吗?说不定还是你自己掉了呢?”“不,不可能,那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掉了。”小丽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小华走到我的旁边,轻轻抱住我,在我耳边呢喃:“我信你。”我回身抱住她,眼泪终是没有忍住。
第二天,同桌小丽拿出那支钢笔,向我道歉:“对不起,昨天我把钢笔放在家里了。”我将手从她的手中抽回,淡淡地说了声没关系。同学们的目光由昨日的不屑转变成歉意,我略过那些目光,去拥抱住小华。窗外阳光正好,树叶愈发翠绿。眼前的小华,我要倍加珍惜。关键时刻她的话如一缕阳光射入我的心房,温暖着我,她那坚定的目光激励着我在今后的日子里勇往直前。
她的信任是我的最爱。使我一生无法忘怀。
我的最爱作文 篇25
我很喜欢饲养蜘蛛,现在养的蜘蛛叫莫迪。它的腹部是红色的,头、胸部和足则是黑色的。它身长差不多10厘米,上面布满了细毛,看上去威风凛凛。
莫迪喜欢吃蚂蚱、蟋蟀、面包虫等小昆虫,而且吃的速度特别惊人,用“迅雷不及掩耳”来形容也不为过,因此我一直没看清楚它是怎么进食的。于是,每次莫迪吃东西,我都会仔细盯着。
因为莫迪的大食量,饲料经常会供应不上。有一天晚上,莫迪的面包虫又吃完了,而花鸟市场没开门,所以我只好去楼下给它捉蚂蚱。好不容易抓到一只黑蚂蚱,刚放进盒子里,莫迪立刻两眼放光,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它就像箭一样射过去,用八条又粗又短的足抱住了蚂蚱,并把毒牙刺向了蚂蚱的颈部。等蚂蚱不再动弹,就吸干它的体液。没过多久,盒子里就只剩下一些蚂蚱残骸了。看似强壮的蚂蚱,遇到了莫迪也成了一只纸老虎了。
平时,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和莫迪一起玩。我会把它捉起来放在手上,毛茸茸的莫迪很不安分地在我手上爬来爬去,那种触感,就像是和一个相处很久的老朋友握手,让我觉得很快乐。但是妈妈总是被吓得哇哇大叫。我只好把它放进盒子里,等妈妈不注意时,再把它从盒子里拿出来,和它来个亲密接触。
我时时刻刻都关注着莫迪。有一次,我发现莫迪的盒子空空如也。难道它跑出来了?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盒盖开着,在开口处还有细细的蛛丝。哎呀,它还真的跑出来了,这可怎么办呢?不过很快我就想到了办法,只要跟着蛛丝就能找到它了。于是我顺着蛛丝细细搜索,果然在沙发底下发现了它。“啊,终于找到你了!”我一边说,一边把调皮的莫迪放进盒子里。
莫迪总是隔几天就和我玩一次“躲猫猫”,家里经常上演“猫捉老鼠”的好戏。不过,每一次我都能循着“蛛丝马迹”把它带回家。我家的蜘蛛就是这么可爱啊!
我的最爱作文 篇26
一大早起床,洗漱完毕,在书柜里随意挑出一本书,泡一杯淡绿茶,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着黎明,低头打开手中的书。一阵凉风吹来,吹乱了我的头发。
这是最愉快的事。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翻开蓝色皮革包裹的书,只觉得一股浓浓的香味。多么独特的一本书!之后每天必须做的一件事就是闻闻书的香味,然后翻一翻书里可爱的插图,让我爱上了书。
长大后,我不再满足于书本和插画,而是努力品味文字的芬芳。这时,我真的爱上了读书。文字就像一壶浊酒,完全让我着迷。我会一生向文字的美低头。遇见书真的像一场浪漫的恋爱!
八岁的时候,我读了《哈利波特》。魔法飞天扫帚,魁地奇,魔法石都是那么新奇,让我对魔法这个词的理解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多么神奇的魔法世界!当然,没有JK。以罗琳的异想天开,人们永远找不到这个世界的大门,永远探索不到一个真实的魔法世界。
十岁那年,《假如给作文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是坚强。想象一下,一个又聋又哑又瞎的人,在无尽的黑暗中挣扎着活下去,活得那么精彩。多么值得我们敬佩!海伦凯勒做到了这一点,赢得了别人的钦佩。那三天的光芒,在她心里已经成了永恒。
十二岁开了《安妮日记》。在日记中,面对法西斯对犹太人的压迫,安妮表现的不是悲伤和绝望,而是对未来和美好生活的渴望。我就像笼子里的小鸟,却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这本日记就像黑暗中穿过混沌的一道光。留给世界的是世界面对死亡威胁的期待!
于是,我试图把文字的美运用到我的写作中,但我笨拙地模仿着。我向老师求助。郭老师说:每一个字都是情感的体现。要打动读者,就要全身心的投入到情境中,用心去感动自己,感动别人。在郭老师和书的帮助下,我的写作水平终于有所提高,我尝到了书的美,我从书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书是我人生的路标,是我一生的伴侣,有书陪伴真好!
我的最爱作文 篇27
江山美人是王者最爱,浊酒清风是骑士最爱,白纸黑墨是诗人最爱。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书是我的最爱。
《西游记》是我较早接触的一本书。我佩服孙悟空在云堂里打球的武功和勇气,为他被压在五星山下感到惋惜。他护送唐僧上西天的时候,每次认出妖怪,都没有人相信,这让我更加气愤。在最后的结局中,他成了为佛而战,我不禁深思:悟空有千变万化的能力,也要耐得住500年的孤独,让风雨打他,一路上被别人甚至师父误解抛弃,最后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这不正是上天要做的吗?所以人一定要苦于自己的心态,疲劳自己的筋骨,饿自己的身体和皮肤,缺自己的身体,为所欲为?
上初中的时候,我爱上了《三国演义》。一开始只是喜欢关羽,讨厌曹操。甚至一度认为曹操是反派,只会导致居心叵测的计划,认为刘备和孙权才是真正的英雄。直到月考失败,父母作文的责骂和同学的嘲笑让我抑郁到了极点。晚上在床上失眠的时候,突然想到《三国演义》,终于意识到曹操才是真正的英雄!他打败了华容道,剪了胡子弃袍之后,依然没有忘记一统天下的野心。他在宛城失去了儿子,但他能够巧妙地运用反战术。与孙权不同,他以父兄之业称帝。与刘备不同的是,他在700里大营被焚毁,烧毁了白蒂城。
从第二天早上开始,看着窗外冉冉升起的太阳,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非常壮观。我不禁想起了日月之旅。星——韩是辉煌的,如果是出于其豪言壮语。
读《三国演义》,从曹操身上学到了不屈不挠的精神。无论遇到多少挫折和困难,都要志在千里。
一本书是一个世界,一本书是一种生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
我没有王者的全能回应,没有侠客的奔放魄力,没有诗人的才华横溢。但是我拥有那本书,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
我的最爱作文 篇28
阅读我所欲也,写作亦我所欲也,两者皆可得,超开心的耶!想优秀,就必须要付之于汗水。我就是想“优秀”而入了魔,阅读和写作成为我的日常,把写作当成了爱好。
写作看上去很难,有些人甚至会为此愁眉苦脸,你可能不相信,写作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以至于我与别人争着写抢着写,这多亏了一直教导我的老师,让我爱上了作文。其实,写作真的如老师所说的并不难,只要自己与其融为一体,那么不仅写作质量提升,连速度都会加快几倍。我是随灵感爆发而写作的,有时我绞尽脑汁地想作文题材,不知怎的,在梳头时也想着要写的内容,一有事就记在心里,有时记不住,直接写在手上,随时随地自己想到的好词好句也记了下来,生怕写了作文后忘记,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绝对是真理名言。
记得那次我与张某某谈论作文,我见她伸手要拿小组作文,连忙翻开作文执笔,如丰子恺的随笔漫画一样。我恰好记下了刚才的事,张某某见我奋笔疾书,便不再争夺我的最爱,叹了口气走了,我却陷入了文字的妙境,情愿被沦陷。
平时一无聊,我也写作。执笔时,仿佛在与一个朋友倾诉着自己每日的遭遇。有时仿佛进入一个白色的世界,用笔来装扮这个世界的色彩,随心所欲可以写生动的人物,让其在这个世界中生活,也可写景色,为这个世界增添一份亮丽。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次,写了两三篇作文的我,得意地走出教室。瞟见我组分数少的可怜,叹了叹气,抽出作文本,发现上面无比简陋,特地去买了些贴纸贴上,看到作文精美极致时才满意地笑了笑。打开作文,沉浸其中,笔间流淌着美妙。我写着写着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写到悲伤气氛时,眼睛也会蒙上雾气。每一篇作文都是我真情实感的流露,倾诉于文班字,心里也平静了许多,好不舒畅。
写作文充实了我的生活。我手写我心,它带给了我许多益处,以及别人无法体会的快乐,更是让我收获了老师的肯定,妈妈的欣喜,同学的赞赏,我已乐思停。
我的最爱作文 篇29
家乡一直以来是我的最爱,行走在家乡的小路上,乡村晚景尽收眼底。
炊烟袅袅,太阳已收好行李,准备打道回府,晚霞带着欢乐与温馨,翩翩而至。她将一片金辉洒向带着田野气息的乡村,刹那间,家乡的山冈、田野、村庄被镀上了一层金黄。放眼望去,金灿灿的,红彤彤的,幻化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家乡的小院顿时沸腾起来,像一锅煮沸的水。牛哞羊咩,鸡鸣狗吠,牧童吹起悠扬的横笛……这一切声音交织在一起,好像正在演奏一曲优美的黄昏交响乐。各家门前横七竖八地倒伏着农具,还未归巢的鸟儿脚尖掂着,像小蛾跳芭蕾似的,"唧啾”一声,几只小鸟齐飞冲天,它们掠过屋顶,眨眼间又飞到电线上,跳来跳去,像一串串音符演奏着一天最后的乐章,它们给秋日的黄昏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
再看看不远处的一片片良田。那沉甸甸的谷穗上还闪着农民们辛勤的汗水。他们正在忙着收割金灿灿的稻谷。一滴滴汗水掺进泥土里,让我不禁想起“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句。
一阵阵秋风吹来,夹杂着幽幽的清香。哦,原来是柑橘熟了。那一串串挂在枝头的黄澄澄的柑橘,在晚霞中显得格外耀眼夺目。有的露出黄黄的笑脸,有的害羞地藏在绿叶后面,有的露出小半边涨红的脸。
爬上田间小丘,鸟瞰暮色中的乡村。那再也不是一座座土砖茅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整齐的砖瓦房和漂亮的楼房。环顾四周,晚霞染红了大地,一群骑在牛背上活泼好动的小孩子们的脸也被染红了。两头老黄牛在溪边饮着甘甜的溪水。三四个小牧童正为他俩“梳妆打扮”。红彤彤的天,金灿灿的云,黄绿绿的草,红艳艳的小孩,构成了一副乡村晚景中最美的图。
月亮爬上树梢,我只好“兴尽往回走,误入林家灶头”。看着乡村这么美丽的景色,怎能不是我的最爱呢?
我的最爱作文 篇30
有人说:“母爱是无私的。”是的,母爱是温暖的太阳,奉献着她的光芒;母爱是辽阔的海洋,坦露着宽广的胸怀;母爱是甜蜜的乳汁,哺育着儿女茁壮地成长。
母爱,人世间最无私的爱;
母爱,人世间最仁慈的爱;
母爱,人世间最宽容的爱;
母爱,人世间最伟大的爱!
从你哇哇落地的那一天起,她便用温暖的大手,把弱小的你揽在怀里;
从你呀呀学语的那一天起,她教会了你喊第一声“妈妈”!她哭了,那是激动的泪,那是骄傲的泪。
无论你走至天之涯还是海之角,她都会每时每刻将你挂起。
天之高,永不及于母亲思念儿女之情;海之阔,永不广于母亲疼爱儿女之心!
如果哪天,世界上,还有一种爱尚且存在的话,
我坚信,那一定是—————“母爱”!
母爱是人类最纯洁、最无私、最珍贵的情感,每一个孩子无不享受着母亲给予的幸福和快乐。长长的人生之路,因为有了母亲的教育、引导、扶持,而变得那么自信和顺利,无论你走到哪里,她都伴你延伸、顺畅。那悠悠的牵挂,那谆
谆的叮咛,为你指点迷津,护你一路走好。
我的妈妈是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在我的眼中她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回首过去,想起了我蹒跚走步时她关爱的眼神;想起了在每一个上学、放学时她风雨中的身影;想起了我每一次生病时,病床旁那憔悴面容的她;想起了熬夜备考时,她送来暖暖的热茶;想起了取得成绩时,她眼中激动的泪花;想起在每一次挫折后,她那关爱的话语;想起了每一次远行归来时,她那欣悦的笑容与鬓边的平添的白发。当我一天天长大,步入工作岗位,而妈妈的心却始终伴随着我,在生活中每一次跌倒时,好像都能听到母亲的声音:“孩子,摔痛了吗?”。有时,我会抱怨生活、工作的压力太大,但她总能耐心地开导我,让我平静。我想,如果整个世界都抛弃了我,至少还有妈妈不会放弃我。她无微不至的关爱,只是希望我能够“过得更好!”她一直站在我生命的最高点,为我默默地指引着
人生的道路。
母爱是温暖的太阳,奉献着她的光芒;母爱是辽阔的海洋,坦露着宽广的胸怀;母爱是甜蜜的乳汁,哺育着儿女茁壮地成长。
伟大的母亲啊!您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31
手机上的一幅图片直戳心房:图片中,一个小男孩正蹲在地上,神情认真,笨拙地系着母亲的鞋带。而那位母亲呢,则是手提塑料袋,满眼含笑看着儿子。我拿给母亲看,母亲正坐在床头,一针一线的缝合着我破损的校服。母亲抬头瞥了一眼手机上的图片,说道:“我可没有这样的好命让你来伺候我。”说罢,剪断缝好多余的线头,小心翼翼地叠好,放进衣柜。或许只是一句玩笑话,我却当了真。
我抬起头,细细打量着眼前日渐衰老的母亲:母亲的眼角已爬满皱纹,微黄的皮肤也不再光滑,头上拔不完的白发一丛一丛的生长着。母亲老了,我却不曾注意过。
我想为母亲做些事。墙上挂钟的针已指向五点,有了,煮一碗面!虽然以前从未下过厨,但身为大家眼中的好学生,我怎么可能会连一碗小小的面都搞不定!我嗤笑着。
可当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奏起交响乐,油与水发出滋滋的欢快舞蹈声,我才真正感到什么叫做心有余而力不足。随着碗摔落在地上的声音,母亲如临大敌般地冲出卧室来到厨房,迅速把我推出门外,麻利地关火、捡碗,清理我留下的“残局”。我的心情低落极了,呆站在门外不言语。收拾好后,母亲走出厨房,来到我的身边,拍着我的肩,轻声询问。我不禁嗫嚅着告诉母亲我只是想为她煮碗面。母亲愣住了,继而转身走进了厨房。
我有些好奇,便也跟着母亲走进了厨房,接下来看到的一幕令我心酸:只见母亲手握菜刀,站在切板旁,有节奏地切着青葱,一缕发丝被汗水浸湿,黏在她的额头上。身旁的大锅中,面条正与水相拥,咕嘟咕嘟地冒着白泡。面好,盛出来,配好配料,撒上葱花,一碗烫手的面条就这么被经验丰富的母亲做好了。母亲把热气腾腾的面端给我,说道:“吃吧,我不饿。”我拿出一个碗,把面拨过去一半:“妈妈,你也吃,真好吃。”母亲摸了摸我的头:“你有这份心就够了,以后再学。“我不禁眼眶湿润了,原来,哪怕是这么小的一个举动,母亲也会很感动。
母亲对我的爱是无法用语言表述的,我却一直不懂事地索取着她对我的爱,而从不回报她。经过这件事,我想,我成长了。
母亲是我最爱的人,哪怕这份爱抵不过她对我的爱的千万分之一。今生何其有幸,能够做母亲的女儿。
我的最爱作文 篇32
我从小便立志做一个正直、勇敢,可爱却又不失机智的女孩,可当我兴致勃勃地翻开这本书,想认识这个同学口中“坚强”、“果敢”、“聪明伶俐”的女孩时,我才发现我竟逊色太多了。
她像一个全能女战士:以一己之力单挑男生群体、勇敢争夺班长之位、用最漂亮的成绩单彻底击溃上门调事的高年级学生……以前的我只是这么认为,而当我真正的翻开她,才真正认识她。
还记得故事刚开始,她用瘦小的身躯挑战男生,并以“扳手腕”的方式为女生争取班长之位。我的心被她一次次的小聪明而一上一下,摇摆不定。当胜利的呼声来自女生群体时,我竟也欢呼雀跃,为这个可爱的女孩高兴。后来,她却以更高傲的姿态震撼我的心:花样滑冰冠军、投篮百发百中、一次又一次总分排名第一……她以那样高的劲头俯视所有人,也一次又一次令我感慨万千,我仿佛走进了故事里,随故事的旋律摇摆,那个女孩钻进了我的心。吃饭时将她捧在手中,睡觉前也会翻上一翻,乞求一夜好梦。
我本以为故事会一直这样发展下去,为女孩的辉煌成就埋下伏笔,可是我错了。不知何时,女孩身边的颜色淡了下去,终于没有了一丝光亮。女孩看不见了。看着女孩拒绝一切治疗,拒绝家人千寻万觅来的导盲犬,我心酸地落下眼泪。花开花落,潮起潮退,女孩缩在自己的角落,穿着灰扑扑的衣服,张着灰蒙蒙的眼睛。我惋惜,我沉默,抱怨世事的沧桑,感叹时光的蹉跎,渴求女孩的痛苦稍减。却不想光芒重新钻进看似坚不可摧的牢笼,钻进女孩的内心。她开始接受着一切,开始再度向往自己的人生。许久的开心过后,我终于豁然醒悟:是女孩的坚强意志,使她今后的人生仍旧精彩。
我不恳求和她一样有缤纷的生活,如梦的体验,却也从中体会到很多;当我遇到困难时,脑海里总有一张如花般的笑颜,尽管眼睛没有了光芒,笑容却仍旧灿烂。
虽然已记不清读过多少次,但书比起新的来,总觉得“厚”了一些,因为她带给我的人生道理,不是一本三百多页的纸书可以容纳的。
直至现在,我仍然想翻开它,因为我预感,我也会有太阳花一般灿烂的人生。
我的最爱作文 篇33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知道我应该写我的母亲。十三年来,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爱护我,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报答母亲,只能用一篇作文来表达我对母亲的感激之情。
还记得有一天,我在路边玩耍,我看见一个人闭着眼睛走路,那时还不懂事的我突发奇想,也要试一试,而且比他更刺激——闭着眼睛跑。我闭着眼睛跑了起来,“咚”的一声,我被什么东西撞倒在地,睁开眼原来是一棵大树。我觉得头好痛,哇哇大哭起来。母亲闻声赶来,看见我坐在地上,走到我身边摸了摸我的头,发现头上有一个大包。她心疼地抱起我,一边摸摸我的头一边说:“宝宝乖,不哭,妈妈帮你吹吹。”
她在回家的路上不停地埋怨自己没有带好我,她看我哭得厉害,自己也流下眼泪。从那以后,我做什么事她都看好我,生怕我再出什么差错。
妈妈不仅是最爱我的那个人,还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位老师。
那天下午,我和妹妹一起玩耍,突然我把她的手给弄坏了,妹妹哭了,我怕被妈知道赶紧叫她别哭,可妹妹却大声地哭起来。正在打扫卫生的妈妈听见了,走了过来问我谁把妹妹的手弄坏的,我不敢看妈妈的眼睛,吞吞吐吐地说:“是妹妹……妹妹她……她自己弄坏的。”妈妈好像什么都知道了,我以为她会骂我,说我不诚实。可妈妈却没有,她心平气和地说:“孩子,一个人要诚实,妈妈难道没有跟你讲《放羊的孩子》这个故事吗?放羊的小孩因为不诚实,他的羊全部被狼吃掉,也没有一个人去帮他。如果你不诚实,那么没有一个人会靠近你,愿意和你做朋友,而且原来的朋友也会一个一个的远离你,在你遇到困难时,也不会有一个人来帮助你,最终你会变得很孤独。孩子,妈妈相信你不会做那个放羊的小孩,对吗?”听了妈妈的话,我情不自禁地扑在妈妈的怀里,向她认错。妈妈说:“知错就改,这就是一个好孩子。”我们俩都笑了。
妈妈,每天晚上你总坐在一旁陪我写作业,看见我支持不住要打瞌睡时,你总是弄冷水拍拍我脑子或剥酸桔子给我吃,使我认真地写作业。冬天晚上睡觉冷时,你总是先把被子焐暖和再让我睡。
妈妈,你不仅是最爱我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是你给了我生命,也是你给了我一个幸福的家,千言万语也报答不了你对我的恩情。妈妈,我永远爱你!
我的最爱作文 篇34
秋天——富有诗情画意的季节。他没有春的绚丽多彩,也没有冬的纯真,可我就喜欢秋。
午后,秋高气爽。刚刚还洁净无比的蔚蓝天空,现在就飘来几朵薄纱衣似的云,越看越觉得像是一件蓝色披风上点缀的小白花,形成一道漂亮的风景线。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风景。
西边的太阳就像是一位年迈奶奶的脸。那脸绽放着慈祥的笑容,那样和蔼可亲;又好像是一个熟透了的柿子,给万物抹上一层金灿灿的黄色。
浅蓝的天空,时不时会有成群结队的小鸟儿飞来觅食,一下落在树枝上,一下落在农民的谷场上像一个顽皮的小孩子。看到不远处“保护动物”的警告牌,鸟儿更大胆了,居然飞到人面前挑逗,可爱极了。
崇山峻岭,金黄金黄的。没有其它颜色参差,犹如一个个金字塔。登高望远是秋游的最佳选择。面善的树林散发着金秋的气息;树叶飘飘落下,犹如千万只蝴蝶翩翩起舞。眼前的几棵青松,像一个个时装模特,正用它们与众不同的姿容,为单调的金色画面点缀夺目的色彩。忽然,一阵秋风扫过,落叶满地,土地一下子就被覆盖了一层金黄地毯。尽管还有几片可怜的树叶的“小手”还紧紧的捉着树妈妈的“大手”不放,可还是奈何不了残忍的风奶奶带去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大风过后,寒风飘飘。往日争相怒放的百花经不住秋日的寒冷,纷纷零谢。唯有菊花耐得住孤寂,在秋风中卖弄,有的如烈火般激情奔放,有的如少女般亭亭玉立。微风吹来,回眸一下,菊花正在快乐的摇摆,好像在享受秋日的温馨。
或许有人认为秋是凄凉的,可我却从中得到:过去的失败终会成为脚下的足迹被沙土掩埋;曾经的美好年华也会慢慢逝去成为回忆。唯有内心坚强和心里装有美好的人,才能快乐幸福地走下去!
秋,虽然它没有春的“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的画意,没有夏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好,更没有冬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情感,却多了一份“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优雅。
我最爱秋天!
我的最爱作文 篇35
云铺满了天,可惜混黄的江水无法成为它耀眼的镜子。这条长江,端得是一个庄重,它沉淀的沙石,是华夏千年来的一个历史。即使它有美丽的历史,我也依然爱着我的——小桥流水。
诗人笔下的康河,多么美丽。但它仅是一条小小的河流,偶尔一只白天鹅游过,炫耀着它美丽的羽毛;也许旁边的小草探出了头,向河水倾诉着它的忧愁。这条小桥流水是多么美丽啊!
但是还是有一条小球流水不为人知。你可以在小土屋旁找到它,但你绝不可能在高楼大厦发现它。它躲在凄凄野草中,发出甜美的笑声,而你还在四处寻找。
我就找到了这么一条小桥流水。它躲在高大的松树后,黄色的雏菊藏着它的笑容,黄莺正在学习它的歌声。它的身边萋萋荒草簇拥着它。它是白云最好的镜子,里面倒映着蓝天白云和几抹绿意。它是我儿时的玩伴,它养育着小鱼。我常去捉鱼,可惜鱼儿们太过机灵,每次只能扑进它的怀抱,听它盈满笑意的歌声。每天都有每天都有鸭子来到它身边。它们同样也是这条河流的孩子。它们吸允着她丰富的乳汁,小鸭在它怀里肆虐的嬉戏。偶尔留下一,两片羽毛作为回礼,毛色艳丽而鲜明,可爱极了。
这条河流还有一个朋友,就是伫立在它之上的一座小木桥。小桥没有过多的装饰,用木头随意搭起,但它却阅尽了世间百态。每天都会有人走上它。也许是忙碌的农民,也许是一家人回来看望父母,也许是漂泊许久的游子回来看一看自己的孩子。小桥终会告诉流水它的故事,而流水的眼里永远倒映着小桥。
有一天的雨特别大。风肆虐的呼啸着,吹完了高粱小麦,雨疯狂的拍打着,松叶在地上哭泣。雨一停,我连忙去看望小桥流水。那一对相互扶持的朋友依然安然无恙的在那儿。小桥经过了冲洗显得干净极了,流水不但没有沙石的侵害,反而充实了它丰满的乳汁,一切都衰败零落,唯有它们,依然安好。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这么一种小桥流水,那小桥是信念,那流水是接受。当风雨来临的时,依旧能凭借着一丝欣然,洗去一切难以忘怀的过去。
那么这一条小桥流水,怎能不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36
亲爱的妈妈,我对您的称呼是世界上最平凡的,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妈妈,您十月怀胎把我生下来,把我养育到这么大,受了太多太多的苦和累,但您却从来没在我面前叫过一声苦,在我的面前您的脸上总是挂着一丝微笑。
妈妈,您还记得吗?是您,在我牙牙学语时,不胜其烦的一字一句教我;当我很烦,不在想学这枯燥的文字时,您耐心给我讲道理。
妈妈,你还记得吗?是您,在我走路时,扶着我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当我摔倒时,您总是鼓励我说:“自己站起来,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妈妈,你还记得吗?我上幼儿园了,可是我从小性格就内向,不善与人交谈,因此,我在幼儿园总是一个人坐在那傻傻的发呆,当我回到家时,你问我,我却一言不发,这下,可把你吓坏了,你连忙打电话问老师,老师把实情告诉了您,您这才放心下来,你安慰我,并且告诉我要自己去和小朋友玩,经过您的一番细心教导,我很快就融入到了这个小班级中,和小朋友成为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妈妈,您记得吗?我上小学了,当我被老师表扬了,我放学回到家,兴高采烈的告诉您,而您却对我说:“不要骄傲!”当我被老师批评时,您安慰我说:“老师指出您的缺点,是希望你能做得更好”。
妈妈,您还记得吗?当我考试考得不理想时,回家向您倾诉自己的苦衷时,您总是在一旁认真的听着,当我说完,躺在您的怀里哭泣的时候,您总是说:“不要灰心,还有机会”。
妈妈,你还记得吗?当我受到委屈时,您总是说:“我相信真相很快就会出现。
妈妈,你还记得吗?当我和同学发生矛盾时,您总是说:“退一步海阔天空”。
妈妈,就算您已淡忘了这些事情,但我不会,它们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是永远抹不掉的。妈妈,我还记得:在我生病时,您总是守在我身边,几天几夜不合眼,让我感动的直流眼泪。
妈妈,我不会忘记您对我的谆谆教诲,也不会忘记您对我的'大恩,你对我的恩,我这一辈子都报答不完。妈妈,您放心吧!我会努力读书,为您争光。
妈妈,我从小就在您的爱和呵护下长大,从来就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您的爱,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现在我懂了,我们应该感恩。
妈妈,我想对您说:“我爱您,我永远深爱着您!”
我的最爱作文 篇37
婆娑弦上之语,动风云,诉往昔,追溯千年之前的盛世大唐,唯李白这位滴仙之人。在我心间留下狂放一笔。
青山不改。后悔有期。
李白一生诗酒会友,遍游山川,半生出走。结识了孟浩然,王昌龄等知己。留下了,"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山长不见秋城色,日暮萧葭空水云"等。至情绝唱。不一样的故友一样的留恋,不一样的诗语一样的凄美。
静水流深,沧笙踏歌。
李白一生有过四个妻子,李白最喜欢的,大概是宗储客的孙女儿宗氏吧。
他二人志同道合,李白被发配夜郎时,宗氏还多次施救,二人相遇就以,"天长水阔厌远涉,访古始及平台间"为引留下了"千金买壁"的传世佳话,李白也曾作"宝刀截流水,无有断绝时"。以表达对妻子的思念。
今日。人们常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可在古代,车,马,书信昰真的慢,要见一个人更是难。他们的"改天"可能就是一辈子。所以李白就有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感慨。
凡事清浊,一剑挽破。
李白师从裴旻学习剑法,。他是文人,亦有侠客之梦。曾留,"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豪纵,快意,事后拂衣而去,淡泊云海之谓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年少的豪情重诺成了笔端的"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茫茫命途。笔走天涯。
李白的仕途生涯,虽然短暂,但是半生为了踏入仕途一展抱负。
半生为抱负颠沛琉璃。李白入世不易写到道,"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仕途中尔虞我诈。初心早被污流荡,豪乞只能办酒狂。又因得罪杨贵妃与高力士等人出仕,可谓成仕途萝,败也仕途梦。仕途失意后,李白邀岑夫子与丹乒生,借酒达意,吟出,"千金散尽还复来。"酒入豪肠。化为七分月光,三分豪情,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也许后人应该感谢贵妃等人吧。若非这样中国诗歌之学宝库里会少很多奇珍异宝,历史上也就多了一个装点门面的御用文人罢了。
我的最爱作文 篇38
“叮铃铃”,啊,是妈妈回来了!我可得表现好一下哦,要不,这么好的天气不去游泳可真是亏大了,我可得让老妈……嘿嘿,你们知道的哦!嘘,暂时保密!
“文文,今天你可有口福了,妈妈刚从菜市场买来一串葡萄!”刚恭恭敬敬把门打开,还没等我开口说话,妈妈就急急忙忙奔向厨房,看来今天老妈买的东西够多的呀!不过,好像,对,妈妈好像说到“葡萄”了,哦,葡萄,那可是我的最爱呀!
我兴奋地直扑厨房,只见水池里放了好多好多的蔬菜水果,可葡萄偏偏就是那么醒目。你看,它们可真漂亮呀!那红的红,紫的紫的果粒,就像一个个神奇水晶,一层白霜隐隐约约,用手轻轻一摸,嘿,变得晶莹剔透。走近一瞧,哈,葡萄兄弟们正挤在一起说悄悄话呢!不瞒你说,这的确是个大家伙,小小的蜘蛛网结了一个又一个……哦,葡萄,可爱的葡萄!我要吃葡萄!我才不管什么游泳呢!对,我先得对付眼前这个大家伙!
我手忙脚乱拿来一个篮子,举起剪刀,为葡萄“理”起“发”来。哦,先剪下那个最大的;哦,还有那个最紫的;对了,那个最小的也得小心剪下;哦,那个最绿的好可爱……就这样“咔嚓,咔嚓,咔嚓”,一个个“水晶”被我剪下。不知是我剪得太快了,还是葡萄太少了,一会儿工夫,在我眼前的只剩下一个“光头小子”和一大篮“珍珠姑娘”。哈哈,马上可以吃葡萄啦!
“文文,忘了告诉你,阿姨找你和她女儿游泳,马上去哦!”哦,看到葡萄我居然把游泳这件事彻底忘了呀!
“妈妈,妈妈,还是让我先吃些葡萄吧!”
“不行!你必须游泳回来再吃,阿姨在小区门口肯定等得急死了!”哎,无奈的我只能赶忙拿起衣物,恋恋不舍地走下楼去……
哎,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今天来到游泳馆,我看到的每个人仿佛都是葡萄糖;开始游泳了,我看到的每一处水都是葡萄汁;回到家中,我满脑子想的都是粒粒葡萄……啊,还是早点回家吃葡萄吧!
“哇呜,哇呜,哇呜……”水灵灵的葡萄在我嘴里不停翻滚。啊,那酸甜,真是难以形容;啊,那感受,真是无法诉说!啊,葡萄,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39
大千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最爱,有的人偏爱灵动好听的歌曲,优雅美丽的舞蹈,有的人最爱博大无私的父母,知已朋友;有的人则执着于一处幽谷,一汪潭水……我也有我的最爱——诗词。
诗词我的最爱,因为诗词中的风景美。
春,“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春回大地,江水在变暖,鸭子已在水中欢快嬉戏,无限春光,美丽无比;夏,是杨万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中色彩鲜明而又清新解暑的夏,万绿从中几朵荷花交相辉映,点缀了烈日;秋,见识了那么多的秋,刘属锡“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宵”的秋是我的最爱。是的,秋天不应只有落叶的愁绪,也应有明媚的天空,成排的鹤;冬,“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在纳兰容心中,雪花不比人间的花,但雪花自有它别样的美丽。
诗词我的最爱,因为诗词中的故事美。“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经》中的爱情是白头到老,生死相依;“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岁月流逝,时代变迁,秦、汉朝早已沦为历史,李广也不知身在何处,但他马背上奔驰的背影却永远留在人们心中;“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这两句诗再现了李清照、赵明诚夫妻二人赌书泼茶的情形,写出他们平淡中的浓情蜜意;“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宽容是一种美德,宽容使张英和邻居分别让地三尺的故事在安徽桐城广为流传。
诗词是我的最爱,因为诗词的格律美。
诗词的格律美在出奇,“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这天然奇偶,工整流畅,巧夺天工,深受后人赞赏;诗词的格律美在温婉,“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使我迷醉;诗词的格律美在雄壮“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毛主席雄壮一词,胸怀天下,吞吐古今,意气风发。
我爱《诗经》的质朴旷远;我爱《楚辞》的瑰丽与凄美;我爱唐诗的辉煌与阔达;我爱宋词的豪放与婉约……
诗词是我的最爱。在诗词中,我看到了将士们英勇的身影,看到佳人的小蛮腰,樊素口,看到了如画风景……我愿把自己融化在诗词的长河中,永远沐浴在诗词那圣洁的灵光中,陶醉,不醒。
我的最爱作文 篇40
似乎很爱倾听雨的声音,就像是在倾听大自然的心声一样。有时,也会将自己融入其中,任凭雨点飘洒在我的脸上,身上,张开手臂,接受雨的洗礼;伸出手,接住上天的馈赠。
在我的记忆里,雨的到来总伴随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很奇特,很神秘。那云渐渐垂下来,半遮着天空,轻轻地凉风吹过,雨就来了。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
像一曲无字的歌谣。雨声里,每一块岩石,每一片树叶,每一丛绿叶,都变成了奇妙无比的琴键。飘飘洒洒的小雨点是无数轻捷柔软的手指,弹奏出一首首优雅的小曲,每一个音符都带有幻想的色彩。
像一幅无言的画卷。把每一个角落都染了个遍,到处都是湿润的可爱。凝聚的大大小小晶莹的露珠,透过露珠,那种水淋淋的绿直逼人眼,这清新的绿色仿佛在雨雾中流动,流进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心胸。让人难以忘却。
雨之最爱乃四季之中。一场春雨过后,往往是新的一年生命的复始,小草从土里钻出来,乐悠悠地摇摆着沾满露珠的身子,小树更绿了,小花更艳了,……一切都变得生机勃勃;夏雨常常会有雷公电母相伴,给人的心里以一种震撼的感觉。而雨过之后,常常天边有彩虹高挂,整个世间突然又静得出奇,偶尔有滴水叮咚的天籁之音。使整个人都感到神清气爽,清凉无比;秋雨绵绵,带着甘甜的硕果的气息,漫步于秋雨之中,这情景的确够有诗意的;冬天,在强冷空气的吹压下,冬雨摇身一变,变成了洁白的雪花,给大地披上了银装,给孩子们提供了很好的游戏场所。雨真是够吸引人的。
雨之最爱乃圣洁之象征,给人以冰心玉洁之感。正因如此,人们常认为雨可以洗尽一切烦恼,一切污秽之物,不管是外表上,还是心灵上,这便是雨的神奇力量。
雨之最爱乃“恒”之精神。雨水不断滴落在石头上的同一个地方,日积月累,石头一定会被雨水给滴穿。这便是“水滴石穿”。雨水凭着它那惊人的意志,坚持不懈地努力,最终把坚硬的石头滴穿,这不就是我在学习中所要用的精神吗?只要我坚持不懈,努力去学习,终究会取得成功。
在丝丝细雨中漫步,用心灵去感悟我的最爱,与雨融于一体,任凭思绪在淅淅沥沥的雨中飞扬……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
我的最爱作文 篇41
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对他特别好的一位爱着他的人,这个人偶尔在我们犯错事的时候,会对我们发发脾气,但是,我们知道,这都是为我们好。
她,对工作一丝不苟。
我家不干什么大企业,只属于小康,她是一位卖眼镜的,当她每次卖眼镜时他都用一种十分温和的语气对他的顾客说,她没有强求别人来买她的眼镜,而是顺着顾客自己的心意走,顾客们都说,虽然你们家店面小但人很亲切,而且里面的镜框都很好看。
她,疼爱子女。
每次当我作业写不出来时她总是坐在我旁边陪我一起看书,并且每次都说:“慢慢来,不用着急,我陪你。”那时,我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因为她已经劳累了一天,她哪还有一点时间来关心我,我很感动。
她,时尚。
她不喜欢那些名牌,他认为那些都只是给别人一种有钱的家庭的工具,我每次的衣服都是她挑的,我每次都很喜欢,当过年时,他才会买那些名牌给我穿,因为她认为过年一定要给别人留下好印象。
她,陪我一起学习。
每次当我写作业的时候,她说,把你的作业递给我看一下,我给你看看我会不会你们这些题目。她的文化程度不高,所以我们这些题目他是不会的,我便耐心地讲给她听,他显然十分好学,她说买些你们做的题目给她做做,我便立即奔向书店买了些题目,她也不抱怨,还说;"你怎么不会多买点。"那时候我想到了一句名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说的正是她,说实话,她那时候还蛮搞笑的。
她,自己的爱好。
她特别喜欢打麻将,而且手气特别好,几乎没有几句是输过的,她特别喜欢在晚上打麻将,因为我妈有一种毛病,他只有在晚上才特别有精神,当麻将打完时,他又变得不怎么有精神。记得有一次,我陪她一起去打麻将,他打了4个小时,所以我在别人家玩,他打到12:30,可是,等陪妈妈一起打麻将回来的时候,我妈妈呢?人家说已经散了,我便打个电话给她,原来她已经把我忘这儿了,所以她又过来接我,所以,我们回去的时候,已经到凌晨了,我没有怪她,毕竟她也忙了一天了。
我想大家都已经猜出她是谁了,没错,这就是我最爱最爱的人。
我的最爱作文 篇42
是秋天到了吗?田野里金黄的庄稼告诉我:“是的!”果园里累累的硕果告诉我:“是的!”乐得合不拢嘴的农民伯伯告诉我:“是的!”
秋天,丰收的季节,历经一季的倾情酝酿,田野里到处是饱满的果实。每当闻到苹果的芬芳,我总会想到那个令我一生难忘的秋天,也是让我体验到深深母爱的秋天。
那几天,天气很凉,我因天气变化咳嗽起来。妈妈没有太在意,只是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一小包止咳冲剂叫我喝下去。那时我还很小,没有听妈妈的话多喝水。于是,我的咳嗽一天天加重,原来微弱的咳声变成了从胸腔发出的低沉的声音,有时一咳嗽震得肺都疼。我还依稀记得那时爸爸妈妈的工作都很忙,没有一天是准时来接我放学的。到了星期天,妈妈才决定带我去医院检查一下。
到了医院,那里的消毒水的味道又使我剧烈地咳嗽起来。我当时很难受,只记得那个满头白发的医生对妈妈说:“孩子咳嗽得很厉害,估计病毒已经侵入肺了”。妈妈听完这句话后,那只抓着我的手突然颤抖了一下。她低声地有些迟钝地对医生说:“给孩子……开些药吧……多贵都行。”我那时还不懂得肺炎有多严重,只记得母亲恐慌而又焦急的眼神。
后来,妈妈向单位请了假,每天陪着我输液、吃药。我不爱喝水,他就出去买了一大包红红的、脆脆的苹果放在厨房里,并向我下了“死命令”——每天喝三杯水,吃三个苹果。于是我的“菜谱”上除了一大堆糖浆、药片之类的,还多了几个红红的苹果,苹果成了我的最爱。吃完一大堆苦药之后,再吃一个红红的甜甜的苹果,让我至今都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的享受。
慢慢地,我的病有了些许好转。妈妈高兴地又出去买了一些苹果,并且做饭都微笑着。后来听爸爸说我才知道: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妈妈都会洗好苹果等着,只要我一咳嗽妈妈就会立即拿着苹果跑到我的房间里……
第一次住校时,妈妈亲自来送我,她给我带来了一包红红的苹果,说:“宝贝,在学校里要多注意身体,多喝些水。你最爱吃苹果了,看我给你带了这么多呢……
我最爱的苹果啊,你知不知道你传递了一个母亲对孩子深深的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43
在这个秋高气爽,蟹肥菊黄的日子里,我校举行了第一届田径趣味运动会。这场运动会将持续两天。
对于我这个典型的“运动狂”来说,这是一个展现我体育风采的好机会。所以我为了在运动会上赛出良好的成绩,天天在家运行秘密训练。
50米赛跑
随着一声枪声,在跑道上第二小道上的我如同离弦之箭飞快地向不远处的终点驰骋而去,后面的三名选手眼看就要追上来了。在跑道上,我常想起一个小故事:一个人第一次参加马拉松比赛,就获得了冠军,并打破了世界记录。
记者们围住他问:“你是如何取得这样的成绩的?”冠军说:“因为我想像着身后有一只狼。所以我成功了。”
是啊!身陷绝境是发挥一个人最大潜能的有效途径,求生的欲望往往能使人做出平时无法做到的事情。
这也许正是“破釜沉舟?的道理所在。如果你倦怠,如果你无法无法超越自己,那就试试背水一战是否能激发你全部的勇气。
现在我要当第二个这样的冠军。只见我渐渐的与对手拉开了距离,我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获得了第一名。
200m赛跑
“惨了!惨了!我最害怕的一百米以上的跑步项目了。可是,后悔也没什么用,反正都报了名,比赛又是采用五进四形式的评选标准,我想只要不是倒数第一就好。
“砰”地一声,比赛开始了,我想慢慢地跑,但是听到同学们那奋力的呐喊声,虽然我没有转头去看,但是我还是能感觉他们为我加油到面红耳赤的地步了,想到这我全身的细胞都燃烧了起来,不由自主地用力地摆动双臂,双腿也加快了步伐。这时我感觉我融入了跑道,融入不敷出空气中,风伯伯一下子就把我送到了终点。哇!我不禁叫出声来,我又得了一个第一名。
尾声
后来,我又参加了实心球、4×100接力,“三人四足”等有趣而又精彩的比赛。最值得高兴的是我的两项第一名的成绩将成为学校首届运动会的记录,永远载入学校运动会的史册上。
我们第一届的校运会结束了,但是我坚信,有了第一届,就很快有第二届、第三届的召开。
虽然运动会结束了,但是我对运动的激情将永远不灭!
我的最爱作文 篇44
时间的齿轮从未停止转动,初三的我们就像站立在一根紧绷的琴弦,时代在我们的背后变换,而我们在用双手描绘着只属于我们的初三生活,这段我最爱的初三时光。
一缕阳光洒进教室,它将玻璃分割成很多小块的不同时光,折射出许多不同的形状,散落在我那一堆堆参考书上,初三的生活忙碌而又紧张,稍不留神儿,就可能在频繁的考试中败下阵来,在这竞争不断的校园生活中,总会有那样的几个人带给我太阳般的温暖。
那些女生教会我坚强勇敢,那些男生教会我勇于拼搏。还记得今年的秋季运动会中的接力赛吗?我记得有一个女生她带给我的勇气,在临近比赛的热身活动中,有人小声议论着“她能行吗?”我知道那个人就是为了我们班争得无数荣耀的人,可她现在双腿发抖,四肢无力的样子让人很是心疼。但她身上还肩负着第一棒的艰巨任务,她没有放弃,就在上场的那一瞬,她大吼了一声“加油!”,那一刻,我震撼了,她脸上的表情和她手上的接力棒一样鲜亮,仿佛世界静止了一般,她手中的接力棒举过头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时我嗓子堵塞,只因她的那份坚强勇敢深入我心,我心中满是对她的敬佩。
清水湖之行可谓收获颇多我们收获的不仅仅是成长,更多的是友谊和时光,还记得那面黄色4。2米的求生墙吗?那下面站的是一个个人,他们用自己的痛苦和鲜血换取了我们的成功,还有那上面一双双有力的臂膀,当我看到他们一个个脸涨得通红时,当我看到他们一个个手上青筋爆满时,当我看到他们一个个用尽力气发抖时,当我看到他们咬牙切齿的坚持时,我不禁热泪盈眶,他们为了同学们在拼搏在努力,那一滴滴汗水都是为别人而流,心中满是对他们的赞美。
阴霾的天空中,似乎有阳光在闪耀,或许那是比阳光更温暖的东西。谢谢你们献给我最爱的初三时光。
岁月如梭,时光流逝,十四度花开花落,时间从指缝中溜走,十四年成长历程如同电影画面匆匆闪过,在这不可磨灭的时光里,这最爱的初三时光,我明白生命的意义,致我最爱的初三时光。
与你同行,会想起我们曾拥有过的共同理想,与你分手,憧憬着我们重逢时的狂欢,我最爱的初三时光。
我的最爱作文 篇45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雨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所共同追求的话题,而我,对雨,也有这道不尽的喜爱。
春雨绵绵,细细如丝。一根根如银丝般的雨在灰暗的天空上,编织着一张网。有许多人讨厌春雨,因为它绵长,惹得人们无法正常工作、学习。我却觉得春雨另有一番滋味。在江南,每逢春雨绵绵之际,新出嫁的新娘子,都会回娘家。手里撑着一把红油纸伞,脚上穿着新买的红鞋,把伞斜斜地撑着,半遮着自己的脸上羞涩的面容,穿红鞋的小脚轻轻地、缓缓地穿过一道道桥,雨丝像流星一样,滑落到她的伞上,又顺着伞,滑到了地上,密密的雨丝给她蒙上了一层面纱,颇有几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味道。
夏雨,乃雨中之极品。它来得快,也去得快。淋漓尽致,好不痛快。在轰隆隆的雷声中,在翻滚咆哮的乌云中,夏雨来了,来得让人措手不及,却又大快人心。雨滴像一颗颗断了线的珠子,从天空中落下。小时候,我常想,这些水珠是不是王母娘娘生气后,砸了自己的首饰,而落下来的珍珠?现在,我却认为这应该是天上哪位仙女姐姐落下的泪珠。接着水珠渐渐变成了水柱,足有我的拇指粗,当所有的水柱从空中倾泻而下,就汇成了一幅壮丽的水帘,晶莹透明,如水晶一般。大雨过后,无尽的清凉袭来,使人俨然忘记了这正是炎热似火的夏天。
秋雨很是凄凉,因为秋雨过后,一切将开始衰落,万物便渐渐失去活力。往往这时,我会撑起伞,走到屋后的那片枫叶林里,缓缓而行,平日光洁的林荫小道铺满了红灿灿的枫叶,像一条火红的地毯,清洁工人大大概也觉得诗意,每到秋季,便任由枫叶滑落,铺满小路。踩着沙沙响的“枫叶地毯”,听着头上雨打在伞上发出的声响,很是惬意。在我的耳朵里,与就像在为自己开一个盛大的音乐会,雨敲在伞上,“噼噼啪啪”,像手鼓;雨敲在叶上,“沙沙、沙沙”,像沙锤;雨敲在小路上,“怦怦、怦怦”,像大鼓......一边闲走,一边聆听着盛大的“音乐会”,我的心情也会变好很多。
我爱春雨,因为它神秘、朦胧;我爱夏雨,因为它痛快、淋漓;我爱秋雨,因为它悦耳、动听。我爱雨,爱世间所有的雨。
雨,你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46
是谁,用那清新而濡湿的和风,轻轻柔抚我的衣襟。是谁,在我心如针扎,零离破碎时,送来它淡香的呢喃气息。是谁,在我无数次彷徨不前时,拨弄我的心弦,给予我灵魂的慰藉。是秋,没错,就是它。它静静地弹奏着彼岸夕阳下寂寞的笙箫,撷着深林几片别离的红叶,孤单地盘旋天际。亦或裁剪出晚霞遥映下,城市衰弱的剪影,烙下那抹永恒静谧的繁华。是秋,它用它独有的画笔,用沁心的氤氲勾勒出一幅幅意境,画入我对唯美的憧憬。
梦啊,一切宛如一场很长很长,久远而不愿醒来的梦。秋伴我走过人生十五年的岁月,来时那么悄然,仿佛忘却了光阴,蓦然如影随形。你幻化作田里那一簇簇金黄的稻香,轻轻吹起曼妙的风儿,牵着周遭的草木与你共舞,掀着一层,又一层的波涛,宣泄你无比欢愉的心情。你幻化作漫山遍野盛开的雏菊,将大地每一寸土地,都染上你高洁的气息。你亦幻化作果园里的累累硕果,让那些单调的枯枝平添几许生机,也让劳苦一年的果农喜笑颜开。
每当我看到你的魅影充满了整个天地,给万物妆点了万紫千红,给天地洒下点点欢欣,我本惆怅而脆弱的心,也被稍稍地滋润。我确乎我是多么爱你,你用你典雅的魔力,渐渐的,将我的心枷分化。可是秋啊,为何你来得如此欢愉,去得,却如此凄凄?
垂暮的你,化作山中纷纷扬扬的红叶,零碎在浮黄的昏景,风儿也堕落为萧瑟,纵横在林间,袭来阵阵锥心的寒意。每一片凋萎的残叶,都是你苦涩的眼泪,你如此留恋,而走得无能为力。
凄美的山野,斜透下一缕残阳的余光,远方的城市,还是临近的群山,都成了红色天空下,一抹抹不去的颓影,我独坐在其间,默默品味着,曲终人散的悲戚。
秋,你是我美丽的知音,我的痛,是与你茫然的别离。季节更替,当你悄然来后又悄然去时,总在我心深处,滴落几滴心酸与不舍,因为你的高洁,你的美丽,甚至于你离去时的那丝忧郁,都将我的灵魂洗涤。
现在,又是新的轮回,我开始在眼眶里涌起思念而喜悦的泪,你那年末夹杂浓郁忧伤的唯美,是我惟一的真实梦境。在你来前,我会一直孤单的,为你低声浅唱,地平线上那曲寂寞的笙箫……
我的最爱作文 篇47
读完鲁迅和三毛的作品,我是多么羡慕他们啊!多么希望也能拥有像他们一充满智慧的双手。我知道,要想成为一名作家,必须要有过硬的基础,而过硬的基础是通过练笔慢慢形成的。因此,写日记成了我每天必须完成的任务!
其实练笔有好多方法,并非就得写日记,那我为什么选择写日记呢?因为有位女诗人曾说过:“日记是灵魂的星空,情感的深潭,每次的流星划过,每次的水泊震荡,都是韵味无穷!”文学巨匠—列夫托尔斯泰,从19岁开始写日记,写了51年,我最崇拜的文学家—鲁迅,在1912年5月到1936年10月之间留下了81多万字的日记,而他的有些作品就是日记整理后编写而成的。
写一年多的日记,千条万选,看中了一篇,稍加整理后迫不及待的寄了出去,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我每次回家就问:“有我的信吗?”, “没有”,一次次满怀希望变成失望,日子一天天这样过着,紧张的学习,使我忘了投稿之事。一天吃饭的时候,妈妈好像突然想起什么!她从抽屉里取出一封信交给我,投稿之事立即冲入了我的脑海,我顿时惊呆了,我不敢相信我自己的眼睛短短等待了两个月,我好像经历了几个世纪,我小心翼翼的拆开信,认真的阅读起来,看完信,我的心凉了,碎了,我的心口好痛,希望破灭,我整个人仿佛掉进了万仗深渊。也许是我这个人太脆弱了,经不起漫长的等待换来的只是一张“死亡通知书”,我沉默了,无语了……我垂头丧气的关起房门,享受着曾未有过的孤独,我好像想大声哭出来,但我忍着,我想发泄,可是没有对像,我坐在地板上,随手翻了翻手头的书,泰戈尔的一句话引起我的注意:“在工作没完成之前撒手,世人轻蔑那种半途而废的人。”
我怎么办呢?还是努力?还是放弃?我抬起头,自言自语道,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失败吗!有什么可苦恼的!成功的掌声和鲜花是令人羡慕,但我要经的起失败的考验啊!既然这样,我何必不潇洒一点呢!
恩!对,我要重新振作,我坚信,付出就会有回报!因为我相信一句话:“并非只有天才才能成就事业。”因此,我笔耕不辍,不给自己懈怠的机会!
我的最爱作文 篇48
从武垣古城走来,带着历史的烟云;从西汗的钩弋夫人走来,带着坚贞不屈的信念;从金元的刘完素走来,带着济世救人的丰碑;丛清朝的哈攀龙走来,带着尽忠报国的决心;从中国的裘皮之都走来,和着时代的节拍,这就是我的家乡—肃宁。
她虽然没有依山傍水的美景,也没有什么闻名遐迩的名胜古迹。但她却民风淳朴、物产丰富、人才辈出。
瞧,勤劳的农民伯伯又在地里干活呢。早上,随着一阵阵鸡鸣声就下地干活了;中午,载着汗水而归;晚上,映着皎洁的月光入眠。春夏秋冬,年年如此。裘皮之都肃宁盛产各种新款皮装,现在淳朴的肃宁人运用自己的聪明智慧以跻身于世界新潮服装创造者的行列,张开双臂迎接来自世界各地的友人。
瞧,有“贡梨”之称的肃宁鸭梨、别具风味的广梨、两度鼎盛的肃宁桃、誉满市场的王武庄黄瓜以及令人垂涎欲滴的窝北香肠都是来自我家乡呢!要说那最好吃的,还数肃宁鸭梨和窝北香肠了。
肃宁鸭梨久负盛名,早在明朝就作为贡品每年向皇宫大量供应。肃宁鸭梨果大、美观、薄皮呈黄绿色,因近梗处有一似鸭头突起故名鸭梨。果肉白色,肉质脆而细嫩,汁多味甜,石细胞极少。鸭梨不但含有较高的糖分,还含有蛋白质、脂肪、果酸、矿物质、多种维生素等营养成分,具有滋补身体、止咳消炎、清新润肺、清喉降火等功效,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
而窝北香肠呢,它是以鲜姜、鲜团、鲜精瘦猪肉及各种调味料加八味中草药为原料绞馅,外用精选肠衣灌制而成,煮热后再抹香油熏烤就出锅了。吃一口,那味道沁人心脾;那口感鲜而不腻,回味悠长。怎么样?你也快来尝一尝吧!
瞧,肃宁也是人杰地灵的地方:刘完素是近代著名医学家,金元四大家之一。在医学理论上,强调火热致痛,善用凉药,是寒凉派的代表人物。弟子众多,史称“河真学派”。刘春霖是清末状元,被后人誉为“第一人中的最后一人”。此外,还有武科状元哈攀龙、口技杂技表演艺术大师”画眉张“张增利、河北省戏剧协会主席裴艳玲等。他们都是我们肃宁人的骄傲,我们这一代也要努力学习,争取成为新一代的骄傲!
我爱我的家乡,因为她用她那片宽广的心田滋润着万物,包容着我们,让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我的最爱作文 篇49
清晨起来,洗漱完毕,在书柜中随意挑拣出一本书,泡一杯淡淡的清茶,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望望刚蒙蒙亮的天,低下头翻开手中的书,一缕凉风吹来,拂动了我的头发。
这,是再惬意不过的事了。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翻开一本蓝皮包装的书时,只感到一股浓浓的香气,多独特的书香啊!从这之后,每天必须做的一件事,就是闻闻书的香气,然后翻翻书中可爱的插图,这使我爱上了书籍。
长大了一些后,已经不满足于书香和插图,而是试着去品味文字的香气。这时,我才真正爱上了读书。文字如同一壶浊酒,将我彻底迷倒于其中,我将终生拜倒在文字的美丽之下。与书相遇,真如同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恋啊!
八岁时读《哈利波特》,魔法飞天扫把、魁地奇、魔法石……一切都那么的新颖,使我对“魔法”一词的认知提升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多么奇幻的一个魔法世界!当然,如果没有JK。罗琳的奇思妙想,人们永远找不到通往这个世界的大门,永远无法探求一个真正的魔法世界。
十岁时,《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一书使我感受到了什么是坚强。想象一下,一个又聋又哑又瞎的人在无尽的黑暗中挣扎地活下去,并且活得如此光彩,这种人多么值得我们去敬佩!海伦·凯勒做到这一点,赢得别人对她的敬佩。那三天的光明,在她心中,已成为永恒。
十二岁时翻开了《安妮日记》。日记中,面对法西斯对犹太人的压迫,安妮流露出不是悲伤、绝望,而是对未来的憧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如同一只笼中的小鸟,却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向往。”这本日记如同黑暗中划破混沌的一道光芒,留给世人的是面对死亡威胁时对这个世界的期待!
于是,我试着把文字之美运用在我的写作上,却模仿得笨拙无比。我便去向老师求助,郭老师说:“每一句话,都是情感的体现。要打动读者,你就要全身心地投入情境中,用自己的真心感动自己,感动他人。”在郭老师与书的帮助下,我的写作水平终于有所提高,品味到书籍之美,我也从书中得到了更多的知识。
书,是我人生中的一个指路牌,是我终生的伴侣,有书相伴,真好!
我的最爱作文 篇50
我喜欢的事情有很多,跳绳、书法、手工……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画画。
小时候在家随手涂鸦,妈妈发现我画的有模有样,就给我报了一个美术课外班,我高兴地直亲妈妈的脸,觉得妈妈就是我的知己。我下定决心一定努力画画,为妈妈争光。
后来我才知道:表面看上去画画很简单,其实可难了!记得考级前,素描老师要集训。上课时,我心焦躁不安,粗线条一张接一张,老师发现我的情绪不稳,耐心地对我说:“心要平静下来,把精力放在打调子上!”可我的心就是平静不下来,画了一张我觉得不满意,再画一张,我觉得仍然不满意,我烦躁的把画纸揉了一张又一张,心想:“打调子怎么这么难呀?”回到家,我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妈妈严肃地对我说:“孩子,著名画家达芬奇小时侯学画画时也是一张一张练习画鸡蛋。基本功练好了,才会画出更好的画呀。”听了妈妈的话,我心想:是呀,著名的大师都是这样练习的,更何况我一个无名小辈。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我沉下心来开始画基本线条。调子打了一张又一张,我似乎看到了成功的希望。
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和老师的辅导,我的画画技术不断提高。终于可以参加美术比赛了!我开心极了。考场上,我急切地问老师:“画什么呀?”老师一边拿画纸,一边回答说:“自由画”。我想:那就画荷花吧!那可是我最拿手的了。
我麻利地把绘画用具准备好,走到画板前坐下,拿起画笔,在纸上勾画着。不一会儿,一朵朵美丽的荷花出现在洁白的纸上。该上色了,我想:“涂什么颜色好呢?白色,淡黄色,淡粉色?”我苦思冥想,涂最常见的粉色吧!我从颜料盒里拿出淡粉色,全神贯注的涂着。过了好一会儿,千姿百态的荷花出现在我面前,这些荷花从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我仿佛坐在了一个美丽的荷花池边,欣赏着一大池活的荷花。
作品大功告成了!我画的荷花获得了少年组一等奖,并且顺利进级。
看来,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次就成功,画画也是一样。只要我们下苦功夫,坚持不懈的去努力,就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