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管理条例全文(精选8篇)
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
待业安置期间,退役士兵可领生活补助
一、对已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选择安排工作的,要按照规定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上岗。待安置期间,由当地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各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其生活补助费。愿意选择自谋职业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无法按时到岗,每个月有80%的补助
二、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补发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不愿在原接收单位上岗,可选公益岗
三、对政府已安置接收单位、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已安排工作岗位因个人原因未上岗的退役士兵,要求上岗的,由原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其上岗。不愿在原接收单位上岗的,可以办理自谋职业,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也可以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上岗。
企业破产,优先清偿退役士兵工资
四、对安置后待岗或失业的退役士兵,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
1.对安置上岗后非个人原因待岗、且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自主就业的,由企业依法为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有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落实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要求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可等单位情况好转后上岗,待岗期间,由其所在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7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
2.对因单位破产改制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职工的同等待遇。拖欠工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优先予以清偿。本人有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优先安排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3.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在个人提出申请、企业批准、双方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4.对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退役士兵参保,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五、安置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目前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对所在企业确实困难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当地政府协调企业和经办机构协商,签订协议,纳入欠费管理,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本人缴纳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安置到企业后又处于失业状态、目前尚未参保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允许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
对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对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督促其按规定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参保前军队退役士兵发生的医疗费由企业负责解决,企业解决确有困难及本人和家属无力支付的,应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或通过临时救助等办法予以解决。
对关闭破产企业的退役士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解决其医疗保险参保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失业退役士兵按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医保费,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灵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鼓励民企优先聘用退役士兵
六、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之前退役的,按20的标准发放;年之后退役的,按退役当年标准发放。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政府要通过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并保障其享受自主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效益好的民营企业优先聘用退役士兵。
符合条件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七、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退役士兵困难家庭纳入扶贫工程,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帮助其脱贫。
住房有困难,保障性住房优先安排
八、对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立专门台账,优先解决其保障性住房,做到应保尽保。
结业托底,要开发专项公益性岗位
九、对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各级政府要大力开辟就业渠道,积极扶持其就业。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尽最大努力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作为退役士兵就业的托底措施。开发的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可以延长政府补贴时限。
完善立功退役士兵专升本免试政策
十、对退役士兵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我省教育资源,制定优惠政策,在春季高考中单列部分高职(高专)计划,单独划线录取;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安排办学水平较高的高职院校,选择优势学科专业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单列计划录取;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比例,完善服役期间立功退役士兵专升本免试政策,为退役士兵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元渠道。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鼓励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所需资金将建台账,省级财政补助
十一、各市对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所需资金,要逐人建立台账、逐县(市、区)汇总后上报省有关部门,省级财政对财政困难县区别情况,按比例给予补助。
篇2:退役士兵安置管理条例全文
3:退役士兵安置管理条例全文
4: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为深化我县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确保我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教育培训的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提高城镇户籍退役士兵技能水平,增强其择业竞争力,经与县民政局商定,现制定《武胜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实施原则
(一)重要意义
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退役士兵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对解决当前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难的问题,促进退役士兵实现稳定就业,更好地为川渝经济建设服务,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为目标,积极动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参训退役士兵掌握一种以上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做到退役士兵满意、用人单位满意、部队满意,推进武胜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原则
1、以就业为导向。以实现就业为目的,合理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和培训方法。
2、坚持长短期培训相结合、自愿参加。针对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三年制学历教育、三个月短期技能培训和六个月短期技能培训,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参加。
二、健全机构、有序工作
成立技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夏生荣,副组长为高 攀、刘 杰,组员有周 煜、张辉明、唐诗明、姚利民、杜 勇、邓芳梅、舒小平、徐平、段永华。夏生荣同志负责统筹,高 攀同志负责教导,刘杰同志负责常规管理,夏生荣同志负责招生和就业安置。下设办公室,由周 煜负责,徐平、段永华协助,负责通联、档案整理和办证等工作。
三、市场导向、设置专业
根据市场需要,三年制学历教育我校根据实际现状将开办机械加工技术、电子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等三个专业,三个月短期技能培我校将开展钳工、焊工、电工等三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班、六个月期技能培训我校将开展车工、数控、汽修等六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班。
四、宣传发动
县民政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退役士兵及其家庭发送公开信、印发报读指南、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开辟专栏等形式广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宣讲解读有关政策;开通 名咨询电话、设立咨询点,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让广大退役士兵理解党和政府的关爱,了解参训程序,明确参训要求,踊跃报名参训。
五、报名招生程序
1、预测参训人数
县民政局通过调查摸底,预测每年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人数等情况,通知培训单位(武胜职业中专学校)。
2、组织报名入学
退役士兵在11月底前,向县民政局提出参加技能教育培训报名申请,在招生计划内自主选择教育培训形式和专业。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退役证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填写《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申请表》。
六、入学管理
1、学校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入学管理和培训工作。要根据退役士兵的特点,建立规章制度。县民政局可指派优秀干部到学校进行指导,加强参训退役士兵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生活管理,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2、退役士兵持培训推荐函、录取通知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3、学校组织退役士兵培训,三年制学历培训原则上退役士兵学员不集中单独开班,根据学员选学工种,由培训学校根据本校各班次开班情况具体安排学员入学;三个月短训单独编班,并建立考勤制度。在开学后的10天内,将退役士兵学员花名册报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备案,并提出预拨经费的申请。
七、教学管理
1.教学安排。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应在校本部(含校区)举办,不得将培训班设在教学点。要针对退役士兵特点,参照部颁劳动预备制教学大纲和教材,合理科学编制教学计划,配备好教师,保证实习工位和设备。
2.教务管理。学校将教学计划、课程表、教学管理要求等信息在培训班开班前在培训场所张贴公告。在开班5: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民政部门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组织
成立建湖中专“退役士兵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办公室。设专门办公地点和教室。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端详
副组长:朱长安
成 员:林哮虎 商德刚
2、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工作办公室
主 任:林哮虎
副主任:商德刚
成 员:钟 智 赵正萍 查文秀
二、培训类别
汽车装潢与维修(六个月)、培训分理论课程、实践实训两部分。培训结束后,参训者根据所选报的培训专业,可取得“双证书”,即培训结业证、职业资格证书。
三、开学计划
1、开学事宜:
报到时间:202月27日。已预计报30人,全部男性。
报到地点:建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处
开学典礼:年3月6日
上课安排:2023年2月28日(以课表安排为准)
四、培训费用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民政厅《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盐城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等由政府财政部门全额负担。
五、培训管理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由学校招就处与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办公室牵头管理,负责与民政部门保持业务联系,按时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培训与就业的新模式,引导参训学员尽快适应就业形势,尽最大努力做好就业推荐;学院汽车教研组系、具体拟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和实训方案,选聘高职称、双师素质的教师任课与教学指导,做好教学的过程管理与记载,组织开展参训学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配合做好培训检查与评估工作;财务处要对培训专款建立资金使用动态监控机制,科学计算教育培训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实际考勤情况按月给参训学员发放生活补贴或待其按照要求完成教育培训任务,经考试(考核)、鉴定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结业)证书后,一次性发放;总务处要做好住宿条件的合理安排,不断改进伙食质量。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工作。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利国利军利民的大事,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要抓好培训教学、培训管理工作。继续教育与培训部职业培训科要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保持畅通联系,并将拟制的培训期间“培训课程安排表”、“安全管理规定”、“班主任管理规定”、“培训管理办法”、“实践性环节管理规定”、“教学评估”等材料报相关部门存查。
3、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培训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任课教师都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安全防范与教育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由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全方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4、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保证培训工作有序良好地开展。后勤服务工作是保证培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要以奉献、敬业、高效、及时的服务观念和意识,各方面为参训学员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培训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为促进汉中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贡献。
5、积极促进参训的退役士兵走向就业岗位。通过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充分利用市人力资源市场等渠道,拓展退役士兵就业渠道,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篇6: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为深化我县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确保我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教育培训的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提高城镇户籍退役士兵技能水平,增强其择业竞争力,经与县民政局商定,现制定《武胜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实施原则
(一)重要意义
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退役士兵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对解决当前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难的问题,促进退役士兵实现稳定就业,更好地为川渝经济建设服务,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为目标,积极动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参训退役士兵掌握一种以上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做到退役士兵满意、用人单位满意、部队满意,推进武胜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原则
1、以就业为导向。以实现就业为目的,合理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和培训方法。
2、坚持长短期培训相结合、自愿参加。针对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三年制学历教育、三个月短期技能培训和六个月短期技能培训,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参加。
二、健全机构、有序工作
成立技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夏生荣,副组长为高 攀、刘 杰,组员有周 煜、张辉明、唐诗明、姚利民、杜 勇、邓芳梅、舒小平、徐平、段永华。夏生荣同志负责统筹,高 攀同志负责教导,刘杰同志负责常规管理,夏生荣同志负责招生和就业安置。下设办公室,由周 煜负责,徐平、段永华协助,负责通联、档案整理和办证等工作。
三、市场导向、设置专业
根据市场需要,三年制学历教育我校根据实际现状将开办机械加工技术、电子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等三个专业,三个月短期技能培我校将开展钳工、焊工、电工等三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班、六个月期技能培训我校将开展车工、数控、汽修等六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班。
四、宣传发动
县民政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退役士兵及其家庭发送公开信、印发报读指南、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开辟专栏等形式广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宣讲解读有关政策;开通 名咨询电话、设立咨询点,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让广大退役士兵理解党和政府的关爱,了解参训程序,明确参训要求,踊跃报名参训。
五、报名招生程序
1、预测参训人数
县民政局通过调查摸底,预测每年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人数等情况,通知培训单位(武胜职业中专学校)。
2、组织报名入学
退役士兵在11月底前,向县民政局提出参加技能教育培训报名申请,在招生计划内自主选择教育培训形式和专业。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退役证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填写《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申请表》。
六、入学管理
1、学校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入学管理和培训工作。要根据退役士兵的特点,建立规章制度。县民政局可指派优秀干部到学校进行指导,加强参训退役士兵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生活管理,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2、退役士兵持培训推荐函、录取通知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3、学校组织退役士兵培训,三年制学历培训原则上退役士兵学员不集中单独开班,根据学员选学工种,由培训学校根据本校各班次开班情况具体安排学员入学;三个月短训单独编班,并建立考勤制度。在开学后的10天内,将退役士兵学员花名册报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备案,并提出预拨经费的申请。
七、教学管理
1.教学安排。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应在校本部(含校区)举办,不得将培训班设在教学点。要针对退役士兵特点,参照部颁劳动预备制教学大纲和教材,合理科学编制教学计划,配备好教师,保证实习工位和设备。
2.教务管理。学校将教学计划、课程表、教学管理要求等信息在培训班开班前在培训场所张贴公告。在开班7: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根据市民政局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本着“自愿报名,免费培训、自主选择、就近培训”的原则,组织好我校退役士兵的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让每位士兵都能很好的掌握计算机、车工、电工、钳工、电子商务、创业等方面的知识,从而全面提高退役士兵的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能力。 二﹑组织机构
1. 根据培训总体要求,我校成立退役士兵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元林
组员:王怀明 汤小明 雷江凤 胡摇泉 贺斌
授课老师:王娅、胡志军、黄习文、张建村、付连珍、马良斌、任辉、
宋汉明
2. 根据培训工作需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培训办公室:
主任:王怀明
工作人员:汤小明 雷江凤
3. 具体分工
(1) 明确8:退役士兵根据服役表现安置
退役士兵享3项保险待遇 服役满2年补3万
一年一度的老兵退伍工作即将展开,日前,军委后勤保障部有关部门通过本报提醒即将退伍的战友:士兵退役时享有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和退役军人失业保险3项保险待遇,退役后需要及时到地方办理接续手续,保证保险待遇得到延续。
现行政策规定,士兵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根据退役安置去向和服役期间月缴费工资,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义务兵的月缴费工资,按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目前,1名服役满两年的义务兵,退伍时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为3万多元。退役士兵到地方报到安置后,需及时持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另据政策规定,士官服役期间,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按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国家按同等数额给予补助,退役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将退役医疗保险金通过银行转移至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义务兵服役期间不缴费,退役时按统一标准乘服役年限计算,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退役士兵到地方报到安置后,需及时持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到地方后,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依据公布:服役表现很重要
确保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
多次立功受奖、打算明年退役的北京军区某旅四级军士长王栋才对退伍后的职业发展信心满满。根据民政部、总参谋部近日联合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他退役后可以优先得到安置。
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是指以退役士兵档案及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书为依据,对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服役表现及相关身份等情形进行确认,并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退役士兵得分总和作为政府安排工作排序选岗的重要依据。此举旨在确保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这是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推出的又一项惠兵举措。
据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和总参军务部有关领导介绍,《办法》所指退役士兵,是指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办法》对量化评分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设置的计分项目包括士兵服役年限、立功受奖、职业技能等级、残疾等级,以及烈士子女、艰苦边远地区、涉核岗位和参加作战8个方面,力求客观准确反映士兵服役情况。《办法》同时规定,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受到处分和档案弄虚作假的要作减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