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共19篇)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案三
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举措,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集结号”“动员令”,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目前,如何贯彻落实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大而现实的任务,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内在需要。当前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中,还存在着诸如:思想建设中的理想信念淡漠、思想政治素质不高问题;干部人事制度中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作风建设中的“政绩工程”、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不实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在于体制机制。因此,只有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才能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成效如何,直接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能否实现,关系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能否实现,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实现。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然涉及各种社会关系、利益格局的调整;
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和风险。没有坚强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改革和发展就不可能顺利推进。
围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执政能力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分别从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治本之策。一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在用人体制上分清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的各自权重、考察识别的责任;二要改进和完善干部考评、竞争性选拔干部等系列制度,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三要对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进行区分,不同规则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干部;四要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健全“问责”干部复出制度等。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团结,集中全党智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实施正确领导的可靠基础。一是要完善集中全党智慧的决策机制,保证改革和发展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厘清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职权边界,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理顺工作关系,保证各级党委、政府权力配置科学合理、运行规范高效,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三是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四是改革和完善地方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关系;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理顺和规范党代会、全委会和会之间的关系等。
深化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改革。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健全改进文风会风制度;完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反对特权;落实“三严三实”相关制度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重点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等。
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怎么样,直接影响到党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的充分发挥。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一是必须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把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转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上来,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二是必须着眼于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三是必须完善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制度机制。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一要深化党管人才的认识,强化党管人才责任,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机制、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二要建立健全涵盖国家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权益保护和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推进人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三要创新人才工作的理念和思路,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四要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注意从人才评价发现、培养锻炼、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形成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一整套体制机制。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在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公布,能否取得良好成效,不仅取决于中央的顶层设计,更取决于能否全面贯彻落实。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建立落实责任制。一是树立强烈的落实意识。确立落实观念,树立落实责任,坚定落实意志。二是练就过硬的落实本领,提高执行力和落实能力,用过硬的本领来增强落实能力。三是健全科学的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工作问责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奖惩追究制度。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要有问题意识。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纳入改革的整体部署,这本身就表明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本身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看,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目前还呈现出了制度体系不完备、制度设计不科学、制度运行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因此,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结合党的建设环境、任务、方式等所发生的新变化,着重从党内生活制度和党的领导制度两个大的方面,对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作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对不适应的制度进行改进,缺位的制度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制度尽快完善,不合理的制度坚决革除。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统筹协调。党内生活制度涉及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纯洁性和先进性等方方面面的建设制度,对这些制度进行改革,需要注意统筹协调。同时还要注意党的自身建设制度改革与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还要注重制度建设的关联性、互补性和协调性,确保各种制度要素不矛盾、不冲突。
郭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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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篇2: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案
一、工作思路:
在镇党委直接领导和教育局党委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理论学习、党员承诺、双向培养为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党建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我校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理论学习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党的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共产党章程。;时事政治,形势报告;科学发展观理论等。学习形式和时间安排: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集中与分组相结合,通过看录像、理论辅导、专题研讨、外出参观学习、学习先进人物事迹、答卷等多种形式进行。学后写出学习总结。通过学习,努力营造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良好的氛围,并配合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与发展。
(二)、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支部的活力。
(三)、加强党风廉正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校务,政务公开,加强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发挥党风义务监督员的作用,严格对干部的监督和考察;贯彻落实教育局党委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实行领导班子廉洁承诺制度,开展述职述廉活动。
2、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体察校情,了解师生的思想状况,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
3、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进一步查找自身不足,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的警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增强党员开拓进取,努力拚搏,积极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注重抓好思想理论建设,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理论,努力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学党章,找差距,争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活动。
2、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引导教职工爱岗敬业、遵守道德、塑造良好一进校干部教师形象。在党员干部中积极开展旗帜建设,要求每名党员要做到“觉悟高于群众,行动先于群众,能力优于群众,业绩好于群众”,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参加进修学历、校本培训、自学、函授等各种形式,加强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树立本校的先进典型任人物及事迹。宣传本校工作特色。使全校教师振奋精神,积极投身到我校继续教育工作中来,构筑良好的舆论环境。
5、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的法律素质。
(五)、做好团组织、工会工作
1、校工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工会工作精神,继续推进职代会工作,推进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校工会的职能作用。
2、加强党对共青团组织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共青团组织章程,发挥团组织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
三、保证措施:
1、加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理论修养、政治水平、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2、加强党群联系,抓住党内作风、学风等问题,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3: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案
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把握好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紧紧围绕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更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会议强调,党的组织制度改革,重点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制度改革和严格执行制度,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着力点是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组织、党的工作要做到全覆盖,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上都高高飘扬起来。要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服务,确保进口严、出口畅、管得好、作用大。要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委(党组)要抓,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抓,有关职能部门要抓。要严格督查,及时发现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要严肃纪律,制度一经形成就必须严格执行。
会议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深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认为,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推进这项改革要坚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健全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坚持统筹兼顾,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
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完善中央企业薪酬监管体制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会议强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具有系统性。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参照《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推动改革顺利实施。 会议指出,制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工作保障和必要业务支出进行系统规范的总体要求,将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和严格规范管理。要按照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的原则,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明确禁止性规定,进行严格规范。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用于个人支出。严禁企业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的消费。取缔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严禁用公款支付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行为。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对所属中央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各中央企业要对集团本部和各级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层层落实监管责任,逐级健全管理制度,逐级实施预算管理,逐级推进公开透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具体办法。 会议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重要贡献。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要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要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要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要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推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篇4:注册资本登记改革调研报告
自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县工商局新发展私营企业132户,新增注册资金6650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新发展私营企业同比增长85%,新增注册资金同比增长292%。本文拟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对促进县经济发展作出初步分析,并就提升企业竞争力提出建议。
一、县工商局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经验
政府全面统筹。6月3日,县政府出台了《县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改革措施等方面,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县的实施都作出详细规划,进一步在县级层面完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工作责任体系,使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上升到政府主抓的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层面。
政府高度重视。县工商局积极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向县委、政府汇报,得到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自4月以来,县委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列为本年度助企发展的重要动力,并拟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调研课题,安排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主抓,最终完成《县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制定。
强化工作调研。4月,在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的牵头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小组,通过深入企业调研、组织企业讨论、收集部门意见,强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在县的实施有针对性。仅4月,就深入企业80户,收集企业反馈意见40条。在部门意见收集讨论会上,参会部门领导针对“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先证’”、“改革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等问题进行讨论,最终经县政府5: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关于最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6:学校登记制度
一、坚决执行封闭式校园平安管理模式
1、我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按时封闭校门。
2、学校实行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测体温、扫健康码严防坏人或带有传染病毒的人员进入校内。
3、学生在校期间,除校内人外,教学区内不准任何校外人员与学生来往。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随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门,必须携带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条经门卫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外出。
二、外来人来访平安管理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测体温、扫健康码,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人员联系,确认前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査、联系工作,当天值班教师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带班领导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校门口外。
5、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外来人员未经带班领导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6、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三、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的,必须承当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除在年度考核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7:学校登记制度
管理是学校工作正常运行的保证。为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建设良好的校风,使管理工作不断走上新层次,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事故的范围:
管理事故由于管理者的原因,使学校某一工作或某一环节失误,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或影响学校正常运转。具体范围:
(1)未经学校研究私自改变学校工作计划的部署或没有按照学校计划安排,没有按照校务会议决策或行政办公会的部署,而改变或拖延工作进程。
(2)对上级通知或指示没有按时传达、部署,造成重大失误。
(3)对自己主管的工作准备不充分,工作进程把握不住,造成不良影响。
(4)由于本人所主管的工作某一环节的失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连锁反应。
(5)其它管理方面的失误。
二、管理事故登记办法:
校务处同各处室组成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核实,对查出来或发生的管理事故登记入册,按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三、管理事故处理办法:
记入管理事故登记本,主管领导同有关处室研究处理办法,由校长主持的校务会议研究处理或处罚。
【最新学校登记制度(精选8篇)】
篇8: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接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地段主管人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入册。属于医院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医院接种有关疫苗。
五、资料保存。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关于印发福建省预防接种相关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六、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七、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篇9:礼品登记制度
礼品登记制度
礼品登记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办法》(粤办发[1995]15号)精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机关工作人员收受礼品实行登记的实施办法。
一、收受礼品实行登记的人员范围:学校党政领导、党委委员、机关工作人员、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系、部)、教辅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等领导。
二、上述人员在国内交往中,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得收受。因各种原因无法拒收而收受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三、礼品登记、上交的标准,按广东省的规定标准执行,即:上述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含亲友之间的正常交往),每次价值按当地市价折合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以上的,必须登记上交。
四、按规定须登记上交的礼品,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到学校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礼品和礼品登记表一并上交学校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上交的礼品要逐一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五、对登记上交的礼品,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属耐用、高档消费品的,登记造册后要妥善保管,每年年终清理一次,由主管领导对礼品的处理作出决定,可作为办公使用或作价内部处理,也可公开拍卖。属于作为办公或固定资产使用的,应上交学校主管部门处理;属公开拍卖的',拍卖款应上交学校财务处。属一般性生活用品和不宜长期存放的物品,可由主管领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处理办法,但也要实行登记,使用手续清楚。
党委办公室要自受礼人将礼品登记上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把处理情况告知受礼人,如有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六、按规定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规定期限之内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由校党委、校行政或校纪检、监察部门责令其登记上交,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七、党委办公室应每半年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馈受理登记情况。纪委、监察处负责对这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0:不动产登记制度全文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不动产登记的对象包括以下权利:(1)所有权;(2)地上权;(3)永佃权;(4)地役权;(5)先取特权;(6)质权;(7)抵押权;(8)租赁权;(9)采石权。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性质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指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大致有三种学说:(1)公法行为说。(2)证明行为说。(3)私法行为说。我们认为,不动产登记并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质应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
1:不动产登记制度全文
(一)中国古代的土地登记制度 中国以土地为中心的登记制度源远流长,从一开始就与土地税赋息息相关。据学者考证,中国古代以土地交易为中心形成的登记制度,肇始于周朝中后期。唐代以后,中国在土地管理方面出现了立契、申碟或过割制度。土地买卖必须通过官府,进行书面申报和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否则,不仅交易无效,而且还要受到严厉的制裁。
从中国古代土地登记制度的历史演变可以看出,它主要是伴随土地税赋制度而存在的,乃税赋制度的衍生物,其最主要目的是便于税赋征收。地契作为田地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权利证明只是其附带性的作用,并不能作确权证书。更为重要的是,地契资料由官府掌握,且对外保密,普通百姓不能查询相关资料,与现代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公示要求相去甚远。因此严格地说,中国在民国以前的历史上并没有真正形成以公示为目的的登记制度。
(二)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与发展
就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来说,中国在民国时期继受西方法制,已经正式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然而该制度却主要是为土地私有制服务的。建国初期,我们也曾建立起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但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中国在经济体制方面实行全面的公有制,登记制度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使该制度在中国一度中断30多年,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土地管理法>颁布以后才逐渐恢复和发展。因此可以说,登记制度在中国虽然有着悠久历史,但真正意义上的作为物权公示手段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却起步较晚,且一开始就服务于不动产行政管理的目的,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使该制度未能在维护交易便捷与安全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
1.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缺陷评析
从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来看,中国的登记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未能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
(2)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不明确。
(3)不动产登记的种类不健全。
(4)登记机关的责任赔偿制度阙如。
2.完善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议
关于如何完善中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学者们见仁见智,针对登记制度的诸多弊端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
(2)明确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
(3)健全不动产登记类型。
(4)建立登记机关的责任赔偿制度。
3.中国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构建
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
7:学校门卫登记制度
一、教职工上下班时间
1、上午
⑴上班时间:
①早读课老师于市局规定的早读课时间15分钟前到达教室,行政值班人员于早读时间前30分钟到校;
②食堂工作人员在7:30前到校,购菜、验菜的除外;
③其余教职工在上午早读课结束前到校。
⑵下班时间:11:00(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