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论文(精选15篇)

税务管理论文 税务管理论文(精选15篇)

税务管理论文1

  一、售电业务概述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供电业务主要包括售电、输电和配电业务,目前以售电业务为主。就售电业务而言,业务看似简单,但收费项目门类繁多,包含电费收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一省多贷)、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差别电价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其他基金及附加等。与售电业务相关的成本主要是购电成本,包括购入电力费和支付给上网电厂的外购无功电费。售电业务涉及到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二、售电业务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差异分析

  1.售电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会计确认收入时点差异分析。

  (1)售电业务会计确认收入条件分析。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一是产品的所有权是否转移,即与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二是对售出产品是否还进行管理或控制,三是与产品有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否可靠计量,四是相关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以上几个条件同时具备方可确认收入。电力企业属于一种特殊产品,不像一般的有形动产,在销售时可以看到位移的过程。对于一般客户而言,只能以消费量(即以电表指数量)来确认供应量,进而确认销售收入。供应量一旦确认,与电力企业有关的所有权也随之消失,也不存在继续管理和控制的权利,是否确认收入,主要指标是看收入和成本是否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是否在50%以上。

  (2)售电业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产品提供后,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纳税义务随之产生。如果提前开具发票,开具发票之时,也就是纳税义务产生之日。如果把产品无偿赠送给他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使用环节。

  (3)售电业务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析。印花税作为行为税,主要是针对订立销售合同行为征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为销售或劳务合同生效之日。

  (4)售电业务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分析。根据国税函[20xx]875号文件精神,售电业务合同签订后,电力企业已经提供且不再进行管理和控制,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与产品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只要转移,即符合所得税确认收入的条件,应及时确认计税所得。

  (5)供电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点与会计确认收入时点差异分析。根据以上政策分析,国税函[20xx]875号文件在规范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确认条件上与会计政策有所不同,增加了“销售合同已经签订”要件,而不接受会计上给予谨慎原则而设定的“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要求,而增值税以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为条件,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点为销售或劳务合同生效之日,而不以合同是否履行为前提。

  2.售电收入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差异分析。章,新会计准则具有更加严谨、规范、细致以及全面等优点,这同时也要求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工作更加细致。新会计准则在核算范围、确认标准、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和披露等方面进行适当的更改,删除和更新了一些观点,总结起来新的会计准则变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较过去的会计准则来说,其在追求的目标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即用“企业应该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多的关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以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快更好的做出决策”的目标取代原先会计准则所说的“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的会计目标[1]。(2)会计要素方面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新会计准则重新定义了负债、资产、收入、所有者权益、利润、费用六大基本要素的定义,并将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的国际会计准则内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吸收,又提出了两个新的会计要素“利得”和“损失”,这样就使得新会计准则在内容上更加的趋于标准化、国际化。

  2新会计准则给企业税务工作造成的影响

  2.1积极影响反面

  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情况分析,新会计准则给企业管理工作带来了四个方面的影响:①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企业进一步的确定损益,譬如,新的准则可以大大降低企业债务重组工作的成本核算风险,另外,纳税的程序也越来越精简,减少了一定的`时间,从而更加直接降低了税务风险产生。②新会计准则其在无形资产的管理方面也制定了一些新的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讲,更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通过对无形资产的费用的划分可知,应该讲研究阶段的费用应计入当期的损益,而开发阶段的费用支出,可以通过资本化摊销或者不能准确确定时先不计入摊销来实施,这大大减低了企业的税负压力。③新会计准则中在借款费用方面的更改扩大了资本化的范围,不再仅仅是固定的资产,涉及到领域也包括飞机、轮船、发电设备及房地产等方面的资产,借款方式也变成一般借款,这样变化会大大降低企业的赋税压力[2]。

  2.2负面影响方面

  一系列的新会计准则的提出和施行,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风险和压力。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压力通常主要体现在下面两点:①相对于目前现有的税法的相关规范来说,新会计准则其主要在税务管理方面存在一定超前性,其统一性还是缺失的,这增加了纳税工作方面的不确定性,使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可能性得到了增加。②引入公允价值的引入也使得采用成本计量法的纳税企业压力与挑战变大,由于历史成本计量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所导致的损益之间存在一定的争议,若强行引入公允价值将直接增大企业工作量,从而直接加大税务筹划所对应的成本,造成资金的损失以及浪费,且潜在的风险也加剧。结束语针对上述内容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新会计准则实施初期会在某种程度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但总体来讲,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务压力,因此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做好应对措施,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税务筹划措施,帮助企业降低税务风险。

  参考文献:

  [1]王玉泉.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税务风险影响的实证研究[J].经营者,20xx(11).

  :晏闻 单位: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税务管理论文8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营改增背景下事业单位税务管理的有关问题,介绍营改增背景下事业单位税务工作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重视营改增影响、规范事业单位财税工作、强化内部控制、提升财税人员素质,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等,来改善营改增背景下事业单位税务管理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事业单位;税务管理

  营改增对于事业单位的税务处理有较大影响,包括广播电台等传媒业事业单位,需要正确认识营改增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合理地开展税务管理工作。由此,更好地利用营改增政策,节约事业单位税负成本,促进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优化。但是,实践中部分事业单位对于税务管理不够重视,也没有非常好地运用营改增的政策内容进行税务筹划及其他相关工作,营改增对事业单位的财务优化功能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在此情况下,就需要进一步探讨营改增背景下的事业单位税务管理问题。

  一、营改增政策背景

  在1979年开始我国试点增值税政策,1984年出台了增值税条例,其后增值税逐步扩展到更多领域。但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存在一定的重复征税问题,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也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与改革。在结构性减税政策中,将营改增作为税收改革重点,自20xx年开始逐步扩展,20xx年到20xx年营改增持续扩围,包括交通运输、房地产、金融、文化等很多行业都被纳入营改增范围,这就使得营改增对各行业的税务处理影响更加显著。在这其中就包括使事业单位在进行研发、技术服务、鉴证咨询等服务提供或获取收入的过程中,应该按收入份额缴纳增值税。与一般的企业不同,事业单位也需要纳税,但是事业单位往往并不是非常重视成本费用问题,对于税务缺乏纳税筹划积极性,更多地是被动地学习税法和完成税务处理。在营改增背景下,事业单位的税务处理受到一定影响,但是如果不能及时调整税务工作,则不能很好地发挥出营改增对事业单位的正面效应,这就需要关注和思考解决方案。

  二、事业单位营改增背景下的税务管理问题及分析

  (一)事业单位营改增后的纳税身份问题

  税务管理的基础是营改增相关的财税会计处理,其重点在于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分类、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确认等。事业单位以公共服务为核心,在发展中更关注公益职能的发挥。如广播电视台就主要提供各种广播电视节目、以文化服务为主要业务内容。在这类事业单位,营业税、增值税的处理就与一般企业存在很大的不同。按照营改增政策内容要求,在20xx年改革中,事业单位是非企业性质的单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进行税务核算。但是,20xx年改革中,则明确必须是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单位才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其他的事业单位应该适用一般纳税人身份,缴纳6%的增值税税率。如广播电视台,业务频繁,并且有很多的广告赞助等事业收入,其收入比较高且频繁,适用一般纳税人身份,增值税税负实际上也比较大,这就需要更多地关注增值税筹划问题。

  (二)事业单位增值税处理与筹划不足

  事业单位采取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年度累计金额在年底进行冲减,最后确认收入与支出。事业单位转变为一般纳税人之后,会计分录会比较复杂,在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处理上难度更大。相对于科研类适应单位比较清晰的收支、结余情况,广播电台等事业单位的收入多元化、变动性很大,支出也比较多元化且有比较复杂的公益项目与支出,这就使得广播电台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可抵扣金额的处理非常复杂。事业单位“营改增”转变为一般纳税人之后,销项税额的税率比以前提高了三个百分点,有一些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人员仅仅是按照税法进行税额计算和缴税,而没有进行必要的纳税筹划,事业单位的税负增长,而不能真正借助营改增的取消重复征税而降低税负。

  (三)缺乏纳税意识,监管不到位

  事业单位纳税意识一般都是相对薄弱的,因为部分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即便是纳税也不应该事业单位实际利益。广播电台等一些事业单位,并没有非常高的纳税意识,内部监督与控制也比较有限,这就使得营改增背景下事业单位的涉税风险增强。需要注意的是,财务人员自身对税收政策不熟悉,对应税收入不明确,事业单位内部针对税务处理的内部控制不严格,税务部门的纳税征管更强调企业而忽视事业单位,就使得事业单位营改增后的涉税风险没有非常高质量的`内外部监督与控制。加上在一些广播电视台等收支多元化且变动频繁的事业单位,没有非常严格的内部稽查和审计制度,金额较小的收入或支出项目如果不完全核算、不及时录入,可能不会被发现,则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税务处理也就存在一些问题。

  三、事业单位营改增背景下的税务管理优化建议

  (一)正确认识营改增对事业单位的影响

  事业单位需要明确:营改增是减少重复征税,打通税收链条,有助于降低税负的做法。对于事业单位而言,有很多收入项目是可以纳入增值税范畴,部分支出可以做出抵扣项目,并且可以借助更多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节约税负的。事业单位需要正确地认识营改增的影响,并且在财务和税务工作中关注营改增的影响。

  (二)培养优秀的财务专业人才

  广播电台等一些事业单位在营改增背景下开展税务工作,都需要有丰富的专业人才,规范地完成财务和税务处理的会计工作。一方面,应该对事业单位的财务专业人才进行在岗培训,让他们真正地理解事业单位营改增的政策内容,对于营改增后事业单位的财税处理有清晰认识。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培训,让财务人员掌握一定的纳税筹划知识,并且逐步学习和运用在实践中提前进行增值税筹划的方法或技巧,降低增值税税负。

  (三)积极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

  事业单位发展中,也需要积极地利用营改增政策机会,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事业单位的税务人员或者承担税务工作的财务人员,都需要明确地区分事业单位的财政性收入以及应税性收入,对于应纳税收入,就需要明确其适应的税种与税率。在此基础上,充分学习和利用税收优惠新政、努力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一些符合税收抵扣、减免优惠的项目进行劳务购买或者其他支出、提供公益服务,获取更多税收优惠。注重关注并结合税收政策、业务环境的变化,来不断调节税收筹划方案,建立灵活、适应性强的税收筹划方案,来节约税费。

  (四)健全事业单位涉税内部控制

  事业单位在营改增背景下,需要不断地改善涉税工作的内部控制,规范增值税的确认、计算、缴纳等全过程的操作,降低内部因为不重视、操作不规范等引发的增值税处理不合理等涉税风险。这就需要:第一,规范事业单位增值税改革后的纳税人身份,对应纳税额进行细化;第二,对应纳税额的确认过程进行规范,统一口径;第三,对增值税计提项目进行规范,在事业单位应缴税费的增值税项目中,细化进销项处理规范;第四,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特别是明确发票及时上报、录入,更新信息,为增值税纳税处理与筹划创造条件。

  (五)加强与税务局方面的沟通

  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是协调配合的关系,事业单位税务会计平时要多和税务局的专管员进行沟通,积极参加税局的相关培训。以便在平时的沟通中能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次向主管税务机关介绍广电行业日常业务特点,争取能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一些支持和理解。希望能得到一些最新的关于文化广电行业的相关税务优惠政策支持。

  参考文献:

  [1]王诚诚.浅谈营改增环境下事业单位的税务风险及控制问题[J].时代金融,20xx(11).

  [2]李容.基于广播电视行业全面做好营改增税务筹划的几点思考[J].当代经济,20xx(3).

税务管理论文9

  摘要:近年来,温报等传统纸媒不断地转型升级,业务形式日益多样化,集团公司面临的税务问题也愈发复杂,税务风险成为了报业集团不容回避的问题。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分析报业集团的税务环境及税务风险成因,并不断强化税务风险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

  关键词:税务风险;报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

  一、报业集团税务环境分析

  近年来,许多耳熟能详的企业被卷入“税务风波”中,赛迪传媒、中国平安,苏宁电器、等多家企业都曾深陷其中。20xx年我国税务稽查查补入库税款为1806亿,较20xx年上涨了95%,这不仅反映出税务稽查的力度不断增加,而且这也表明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日益凸显。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是一家拥有五报一网一刊的现代传媒集团,在传统纸媒的影响力不断地减弱的今天,温报集团也在寻求多角度的发展,近年来温报集团的战略发展多元化、经营业务多样化、业务形式复杂化,加之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复杂、税收政策易变,因此温报集团不得不面临更多、更复杂的税务问题,税务风险与日俱增。

  二、报业集团税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存在误区

  现实中很多员工认为纳税义务是在财务核算时才产生的,所有的涉税事项以及税务风险的管理都应该由财务部门加以管理与防范。但是事实上,纳税义务不是在财务部门核算时才产生的,而是在发行、投递等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因此,支付税费的高低不是财务核算的结果,而是涉税选择的结果,在经营环节上税务风险意识的缺失,将导致报业集团税务风险的产生。譬如,业务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既可以签订区分广告和发行收入的金额的合同,也可以签订发布广告并赠送报纸的合同,但是前者就比后者要节税许多。

  (二)财务管理代替税务风险管理

  近年来,温州日报报业集团逐步加强财务管理,现已建立了符合自身发展的较完善财务制度。但是与之相比,税务风险管理就显得相对薄弱。温报集团目前虽在本级设税务管理人员一名,但是集团并没有相关的税务机构去履行税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等相关职责。在管理上,报业集团更多的是将税务风险管理视为财务管理的一个辅助项。但是财务管理与税务风险管理还是存在区别的:一是财务会计法规比较稳定,变动较小,而税务法规则变动较为频繁;二是财务管理相对侧重业务的事后核算处理,而税务风险管理更侧重事前筹划及事中控制;三是税务风险管理专业性较强,需要投入较大的精力去识别、评估、监控税务风险,这样的工作是传统的财务管理比较难完成的。

  (三)缺乏内部税务审计制度

  温报集团在内部财务审计制度上相对较为完善,集团本级单设审计部门,该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会对集团本级及各所属公司进行审查监督,但是内审部门在审计时,主要是侧重对财务情况的审查,内部监督更多的是关注广告的`收入及其核算、资产的管理等情况,而较少关注集团内部的涉税情况,这就会导致报业集团对税务风险缺乏有效的监管及应对。

  三、强化报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

  20xx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应该说该文件对温报集团以及其他的大型报业集团都是具有参考价值的。报业集团应结合《指引》中的税务风险管理框架的关键要素,构建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强化报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

  (一)完善组织架构,深化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浙江省的报业集团大多下辖多个分公司及子公司,要在下属企业中都分设税务风险管理岗位,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可以在集团总部设立与财务部门平行的税务风险管理机构或岗位并明确其相关职责。除了设立相关机构外,报业集团还应加强税务风险防范意识的宣传,让每一名员工都意识到防范税务风险的必要性,并将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二)主动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是报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可以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法有流程分析法、专家咨询法、小组讨论法等。以流程分析法为例,报业集团可以从征税对象、纳税行为等要素着手,对经营活动进行深入分析,识别评估税务风险。定量的识别评估法主要包括财务报表分析法、蒙特卡罗模型、AHP层次评估法等,其中比较便捷的方法是财务报表分析法。譬如对比分析销售额变动率与税负率,如果销售额变动率为正,但是税负变动率却为负,就可能出现漏缴税款等税务风险。

  (三)完善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

  报业集团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组建一个包含内部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流程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报业集团可以借助现有的财务信息系统,发挥自身优势,建立专属的内部税务信息系统,并将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税收法规、税收优惠,办税流程、经营业务的具体税务信息等都上传到系统中。通过这个内部税务信息系统,集团的管理层以及所有的涉税人员不仅能更直观了解税务信息,还能更快速便捷的解决税务问题。

  (四)建立内部税务审计制度

  各类大型的报业集团都有必要建立内部税务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集团的涉税情况以及税务风险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或有针对性的检查,查找税务问题,以期最大程度地防范税务风险。

  四、结语

  税务风险管理虽然只是手段而非最终目的,但报业集团能通过税务风险管理这个手段,可以及时发现集团税务风险的运行态势,并且有效地处理和控制税务风险,从而最终实现报业集团的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黄平.浅谈企业涉税风险管理[J].经济管理者,20xx(1).

  [2]刘茜.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D].山东大学,20xx.

  [3]陈曦.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20xx.

税务管理论文10

  一、关于英国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合并纳税规定

  根据英国现行的所得税法,为方便计算合并应纳税所得额,英国允许将子公司的亏损在母公司的所得税中进行列支。适用的集团所得税纳税政策主要有两个。一是集团合并纳税(GroupRelief):母公司及所有其持拥有表决权股份75%及以上的子公司,可以作为一个纳税集团合并纳税。二是按照股权比例合并纳税(ConsortiumRelief):对于持股不到75%的合营公司、但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子公司,并且任何一个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低于75%(并且至少70%以上股份为企业持有)的子公司,母公司有利润而合营子公司有亏损时,母公司可以将子公司亏损中自己按比例需承担的部分抵减母公司的盈利后再缴纳所得税;反之,子公司盈利母公司亏损,子公司可以将母公司亏损中按比例抵减子公司的盈利后再缴纳所得税。上述合并纳税对象仅限于英国居民纳税企业,并且集团内部亏损弥补免税仅限于同一个税务年度的亏损,同时,其亏损额仅限于营业亏损,资产转让亏损不得在集团内部抵扣。英国的合并纳税为损益列支型合并纳税,其核心不是为了控制或者调整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的业务往来和避税行为,而是为了方便计算企业集团的应纳税所得,因此征税过程相对简单。

  二、对我们的启示

  按照上述政策,对我们的意义在于,如有多项业务在英国需分别成立公司时,适合设立一个区域性的集团公司统一来投资,利用集团纳税的政策,将子公司之间的盈亏互抵,从而实现合理避税目的(同时需要满足“三层四级”的管理要求)。实施合并纳税的目的,除了防止企业集团利用各成员之间的交易来规避纳税义务外,还可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保持税收中性。允许具有共同控制实质的多个独立纳税人合并纳税,以真实反映企业集团作为一个经济整体的交易状况及纳税能力;集团纳税的施行减少了纳税申报单位,节省了征纳双方的成本,有利于行政简化;企业集团可通过集团纳税减少直接或间接的增值税成本,获取巨大的现金流利益并进行高效的架构组织。《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合并纳税的方案,但尚无关于集团合并纳税的规定。《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间交易的税收规范和监管,有效控制了税收流失问题,也为实施集团合并纳税创造了条件。因此建议借鉴英国企业集团合并纳税制度,完善中国的合并纳税制度,提升企业集团的发展竞争力。

税务管理论文11

  一、有关我国税收筹划的问题分析

  在西方发达国家,税收筹划对纳税人来说是相当普遍的,也具有相当高的水平,而在我国,税收筹划虽有一定发展,但整体还处于初始阶段,发展比较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是完善税收筹划的活动中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注意:

  1.税收法治不完善,税收筹划缺乏法治环境。依法治税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也是税务工作人员正确行使其职权的依据。而在我国,许多重要的税收法律如税收基本法、税收违章处罚法、税收支出法、税务代理法、纳税人权利保护法等尚未出台,大多税收法规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出现,缺乏法律应有的明确性和权威性。

  2.纳税筹划意识淡薄。目前,税收筹划的真正含义并未被我国企业所普遍理解,常与纳税人对税法的滥用交织在一起。一些纳税人放弃自身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而想方设法寻找税法的漏洞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故意歪曲税法,甚至认为纳税筹划最好的方法是避税或偷、逃税。殊不知纳税筹划最重要的是筹划意识问题,最好的筹划方法是用好用足税收优惠。税收筹划意识的淡薄在于纳税人没有深入了解自身负有纳税义务的同时,还具有纳税筹划的权利。

  3.税务代理制度不健全。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逐步趋同,税收和会计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企业往往无法应对越来越复杂的税务问题。而税收筹划作为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便造成很多企业没有税收筹划的能力,如此企业便可以将复杂的税务筹划委托给税务代理机构。但我国的税务代理业发展还不成熟,税务代理咨询机构的工作也只局限于报税、纳税手续的办理,其税收筹划工作开展并不活跃,税收筹划的服务质量和层次较低,筹划的内容有限,大多是运用税法中的某一条款进行单一的税收筹划,很难从企业的整体运营情况进行考虑,并且其中的很多操作是在打税法的“擦边球”,不仅效益不够显著,同时也不利于税收筹划的健康发展。

  4.税收筹划风险意识不足。税收筹划在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但从税收筹划的实践来看,纳税人及税务代理机构普遍认为只要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收收益,很少考虑筹划的风险问题。将筹划的目的仅定位在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层面,片面追求税负的减免,造成一部分纳税人产生这样的心理:只要能少缴税款,怎么样都行。纳税人的这种需求也进一步引致中介机构纳税筹划行为的扭曲。现有的很多纳税筹划案例属于暗箱操作,其技能并不高明,实质是偷、漏、逃税,因而经不起推敲和稽查。往往今天请中介机构进行纳税筹划,暂时减轻税负,明天税务稽查又将方案推翻,纳税人不仅要补缴税款,而且还要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甚至担负刑事责任,这样反而加重了自身税负,无形中增加了税收筹划的风险。

  二、完善税收筹划以促进税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1.完善税收法治,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税收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就无法确定自己进行的税收筹划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继而出现纳税人通过钻法律的漏洞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另外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考虑,即使纳税人的筹划方案怎样地合乎法律法规的条件,怎样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效,只要税务机关不依法征税,这些筹划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故完善税收法治一方面通过税收立法和执法来约束税务机关,使税务机关能够依法计税、依法征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税法来约束纳税人,抑制其机会主义,引导规范合理纳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以及国家税收的足额征收。

  2.加大对税法和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引导纳税人正确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一种技术要求较高的决策活动,它不仅要求纳税人熟悉现行的各种各样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而且还要求纳税人能够较好地掌握和运用税收筹划理论与方法,再加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各地方政府大量的、经常变动的诸如“税收优惠”、“补充规定”、“修改条款”、“通知”等,更需要税务机关及时、有效地进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税收筹划理论与方法的宣传。税务机关要通过其宣传引导和支持纳税人正确进行税收筹划。

  3.大力发展税务代理机构,规范税收秩序。税务代理机构的发展,需要配套相应的税务代理制度,以规范税务代理职业行为。故税务机关可以借助税务代理,不断规范税收筹划,加强税收管理。从征税方考虑来看,由于税务代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纳税人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其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的实际效果,还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税务管理的发展。这些税务中介组织,不仅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还促进了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

  4.建立征纳双方沟通交流原则,减少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国家设立税收制度的目的是要获得税收收入,从而满足国家运转的需要。而对于企业来说,其所缴纳的税款则构成了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成本。即征纳双方对税收问题存在目标函数的不一致性。另外税务机关较之于纳税人,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了解地更深刻;而纳税人较之于税务机关,对自身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更加了解,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如此便导致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利用税收筹划进行博弈,大大增加了征纳成本。故加强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极为重要,可以避免或减少因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或双方的理解有偏差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从而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

  5.督促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企业税收筹划落到实处。督促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可借助一些相关机构针对税务机关的一些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比如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审计法规定,依法履行对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和查补税款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职能,通过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以及对不同经营方式的税款征收情况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监查,督促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按税收政策征收税款,保证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在客观上保护纳税人进行适当的税收筹划。

税务管理论文12

  一、财务与会计管理的联系

  税务会计管理是因为采用了财务会计管理的技术方法才日趋成熟的。但是从另一角度而言,税务会计管理也对财务会计管理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使财务会计管理实务处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有时也制约了财务会计管理对某些核算方法的选择。两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财务会计管理与税务会计管理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会计管理的信息以财务会计管理的信息为基础。现实中,通过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系统,企业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备的企业财务活动“资料库”,该“资料库”为企业对外编制财务报告提供基本的“素材”。同时,该“资料库”也具备着企业进行税务会计管理处理的基本“素材”。从国际上看,大多数国家都以企业的会计管理利润为基础,再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

  2.税务会计管理与财务会计管理的协调最终将反映在企业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上.,由于任何税务会计管理处理均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必然反映在财务报告中。如企业所得税会计管理中,为了处理时间性差异,企业要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该项目可作为企业的长期负债列示,也可作为企业的长期资产列示。

  二、企业财务管理与税务管理的协调机制

  财务会计管理与税务会计管理“适度分离”的关系模式最适用于筹资多元化企业。与其他模式不同的是,财务会计管理与税务会计管理“适度分离”的关系模式以不同的思路分别核算会计管理收益与税法收益,其中税务会计管理以独立性原则为依据编制成“独立纳税体系”。值得注意的是“独立纳税体系”与财务会计管理核算的差异程度并非完全自由发展的结果。财务会计管理与税务会计管理的“适度分离”必须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并考虑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会计管理管理体系等因素,切勿财务会计管理与税务会计管理分离程度过大。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制度之规定,企业必须结合财务会计管理核算结果,依据相关税法调整利润核算方法。财务会计管理与税务会计管理“适度分离”的关系模式中所提及的“分离”实质上是两套会计管理规范体系制定思想上的分离,并不是形式上账簿的分离。

  尽管财务会计管理与税务会计管理相分离,但其均属于会计管理分支,因此二者在确认、计量及报告的会计管理基本技术方面仍存在相同之处。受我国现行会计管理制度与税法发展现状的影响,使得我国财务会计管理与税务会计管理“适度分离”的关系模式下财务会计管理核算与税务会计管理核算的共同点远多于美国完全分离型模式下财务会计管理核算与税务会计管理核算的共同点。因此,财务会计管理与税务会计管理“适度分离”的关系模式下,依据财务会计管理结果调整会计管理技术这一做法合理的。

  为促进筹资多元化企业得以长期稳定发展,国内相关人员应立足于会计管理制度和税法之上制定制度,一方面,明确会计管理规范市场化方向,既有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又能够推进资本市场走向成熟,因此政府部门切勿限制会计管理规范市场化的方向;另一方面,完善以税法为代表的法律体系。只有国家税法高于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时,才能够实现财务会计管理与税法会计管理分离。

  对于我国各企业最常用的财务会计管理与税法会计管理的关系模式而言,其由最初的财务会计管理与税法会计管理高度重合模式逐渐发展为财务会计管理与税法会计管理调整模式,之后又转变为财务会计管理与税法会计管理“适度分离”的关系模式,其整个发展历程与会计管理国际化发展方向一致。现阶段,我国会计管理市场中虽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与税法会计管理的关系模式,但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为财务会计管理与税务会计管理“过度分离”,即一味强调会计管理制度、税务制度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忽略了会计管理制度和税务制度的共性,以至于国家的政府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就利益问题形成敌对关系。此背景下,基于国家的政府部门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因此其为了维护自身利息,势必要损害到纳税人的利益,进而导致纳税人的经营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综上可见,现行财务会计管理与税法会计管理的关系模式还存在部分问题,这就需要我国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管理与税务会计管理关系模式。

税务管理论文13

  1、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的意义

  1.1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定义

  税务风险管理既是企业财务工作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分支,是指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平台上,识别企业税务风险的类型,确定企业税务风险的原因,提供处理企业税务风险的办法,以科学管理的手段和体系进行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与调节。

  1.2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功能

  20xx年税务总局制订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这是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为企业规范进行税务风险控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起到了支撑与保障作用,做到了对税务风险规范化和法制化。通过近些年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的执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逐步取得了企业和社会的认可,达成了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共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基本职能是调整企业涉税工作,判断企业税务风险种类和内容,控制企业税务风险的危害,使企业涉税工作更加完整,在尊重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形成对企业税务风险的规避,将企业税赋水平合法降低,做到对企业经济、管理、财务工作的有效提升。

  2、企业税务工作中风险的主要来源

  2.1企业经营不规范

  经营不规范势必会造成企业税务工作的各类隐患,导致企业对税务政策和法规不能够全面理解和正确认知,进而出现了企业承担税赋高于应缴水平;同时,由于不规范经营还会引起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混乱,容易形成漏税现象,进而导致企业税务工作出现高危险。

  2.2企业财务不规范

  企业在财务工作中存在不符合会计规范和税法规定的问题,很多企业以报销的方式抵冲津贴、补贴,以此来逃避企业税赋,这给企业带来实质性的税务风险。此外,企业在代扣、代缴环节中存在不符合财务规范和税收法规的现象,导致企业税务出现高风险。

  2.3人员素质不高

  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人员和涉税工作人员素质是影响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质量的重要因素,受到人员来源限制和专业培训工作不系统等方面影响,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人员和涉税工作人员普遍存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造成对国家财税政策和法律理解错误,出现纳税行为失误,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3、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措施

  3.1建设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新体制

  新时期应该将企业内部控体系建设作为中心,通过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新体制的创建合理控制企业税务风险。应该在企业的管理组织内部设立税务部门,设置专制税务管理岗位对企业涉税行为加强管理。同时要建立适于企业特点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在制度中做到对市场经济和法制化的'尊重,有效调节企业税务工作内容、体系,通过业务的加强和管理的提升,控制企业税务风险。

  3.2加强企业税务信息交流工作

  税务信息是决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水平的基础,在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应该推进税务信息的交流。要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下建立基础税务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加工涉税信息,确保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对基础信息的掌握。要注意税务信息的交流与共享,通过信息的合理利用提升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能力。

  3.3强化企业税务风险评估工作

  企业税务风险评估可以准确识别与税收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企业能够承受的最大风险底线。要做好企业税务风险评估工作,应该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过程中应用相关原理和技术方法,对系统中固有或潜在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制定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税务风险进行防范与规避。

  3.4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内部监督体系建设

  内部监督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方面,也是企业实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纳税风险而言,重点要通过内部审计与涉税自查等进行预警。在具体的内部监督体系建设中应该加强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在内部审计时,要提高对纳税事项的关注度,通过重要性原则进行判断,识别企业税务风险的类型和危险程度。另一方面,企业应该定期对涉税业务开展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在具体操作上,企业既可在内部审计对纳税事项进行同时检查与评价,也可以聘请专业税务中介机构进行纳税审计,消除风险隐患。涉及到特别重大事项如并购重组等,企业应进行专项纳税评估与检查工作,将税务风险的判断融入到决策之中。

  4结语

  从企业角度上看经济效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是管理工作的核心,其中风险管控不但有利于企业提升管理风险的水平,而且在客观上促进企业自身价值的增长。税务风险是企业各类风险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在内部控制体系中,控制税务风险、做好税务筹划可以直接提升企业税收价值,在促进企业战略发展的同时,提升企业整体管理质量与经营状态,有助于企业实现价值的正在和流转的良性发展。新时期要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核心,要立足于内部控制体系,从体制建设、信息交流、风险评估和内部监督等环节入手,建设税务风险管理中适于企业实际运行的措施和对策系统,达到税务风险管理和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

税务管理论文14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营业税、增值税和营业所得税等税务风险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需要进行特别注意的风险点,企业可以通过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风险的管理形式,来进行税务风险的管理,以确保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最优的发展策略。下面,我主要谈论一下建筑企业对于税务风险的控制方式和控制措施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的建立策略,希望能为建筑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一、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方式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其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侧重点应该放到对企业税务风险的预测层面,依据科学的分析,对于企业可能遭受的税务风险进行合理预测,进行提早预防,为企业减少税务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提供重要支撑。但是,企业也不能仅仅依赖于对于税务风险的风险评估而忽略了税务风险发生时以及税务风险产生之后的处理策略的提出,这样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容忽视的阻碍作用。因此,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应该对于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合理预测,并从事先、事中和事后三个维度制定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最优解决。

  1.事先控制

  税务风险的事先控制是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步骤,有利于企业在风险发生前提早预知到风险的到来以及风险的运行方式,以便于企业制定相应风险解决策略,避免税务风险带来的更大的负面影响。比如,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在进行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应该尽可能详尽与该项目有关的相关税务状况,为企业的税务风险预测提供重要参考,协助企业进行税务风险事先控制。

  2.事中控制

  在发生税务风险后,对税务风险进行相关解决策略的过程被称为事中控制,这时,企业已经遭受到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发展上面的影响,也已经知晓了税务风险的大致运行方式,因此也使得企业的税务风险解决策略的提出更为目标化。比如,建筑企业的库存常常会有材料暂估款,其发票的开发不会很及时,往往会延后一段时间,因此,企业应该对于这种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且要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尽量减少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3.事后控制

  对于税务风险的事后控制往往具备一定的被动色彩,因为税务风险已经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影响,并且已经难以在事中进行风险修复,只能在事后进行风险补救,进而进行经验总结,避免之后遭受到此类税务风险的影响。比如,建筑企业中存在的虚开发票的现象,对于其进行的风险管理则属于事后控制。

  二、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纳税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出现不纳税或者少纳税的状况,进而需要为此承担包括补纳税、交罚金、刑罚处罚和声誉形象受损等风险,这边是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企业在面临如此税务风险时,可以基于企业发展的需求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形式,其中主要包括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风险四种方式。

  1.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策略,是在建筑企业遭遇税务风险时,无法承担税务风险对企业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因此,可以通过停止可能产生此税务风险的项目的形式来阻隔由此带来的税务风险。比如,一些建筑企业想要选择与相关性较强的企业进行企业重组,不仅可以为企业的各项业务的发展带来便利,还会减轻双方企业的税收担负情况。但是,此做法可能会招致税务机关对于企业进行反避税的相关调查,对于企业的发展会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为了避免出现此种现象的发生,企业可以选择放弃此项目的实施运行,以规避可能会出现的税务风险。

  2.风险降低

  风险降低策略也是建筑企业在面临税务风险时常常采用的风险处理方式。对于企业来说,在已经遭受税务风险之后,只能通过降低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来保证企业各项业务的顺利运行。企业将税务风险降低,降低到在本企业的承受范围内,这也是企业根据自身当前的发展状况以及风险的具体情况而选取的最优解决策略。比如,为了规避增值税,建筑企业会将之前的包料工程修改为不包料。

  3.风险分担

  风险承担是建筑企业借助与之有业务往来的企业的力量,通过将业务分包给多个企业、提供劳动力的形式,来使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的风险处理策略。比如,建筑企业在进行建筑业务过程中,会有自主招工和派遣工人两种遣员形式,但是自主招工的方式会实行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为了规避这种状况的发生,建筑企业多会选择进行企业派遣工人的形式。

  4.风险承受

  风险承受是在建筑企业对企业承担税务风险的能力进行准确评估,对于税务风险状况了解详细之后,认为本企业可以对本次税务风险进行承担,因而不准备采取风险规避和风险降低等策略的风险管理方式。比如,税务机关对于建筑公司的低值易耗品的划分可能会存在不承认其划分方式的现象,但是企业不会讲这种税务风险看得过重,因为企业能够承受此类的税务风险,风险对于企业的'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1.划分岗位权责,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框架

  对于建筑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来说,应该积极做好岗位分则工作,并制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实施框架,以便于风险管理部门在进行风险管理过程中有据可依,并且实施了岗位分则可以有效进行工作问责,保证税务风险管理事务的高效有序运行。

  2.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纳税风险进行评估,建立健全机制和方法

  企业应该对本企业可能遭受的税务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详尽性评估预测,尽可能在风险产生之前就已经掌握了风险产生的原因、产生的激发因素,进而为税务风险提供相应的解决策略,保证风险管理能够实现效果最佳化。

  3.建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

  对于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来说,必须掌握了公司各部门与税务有关的真实材料和数据,才能够知晓企业当前的实际发展水平,也才能够对税务风险进行准确预测,因此,企业必须打通企业内各部门间与税务风险管理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保证税务信息的传达能够实现及时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四、结语

  在当前新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要想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有效管理,减轻税务风险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就要熟知新税制改革的具体政策,参照税制改革对比本企业当前各项业务的开展是否符合税务制度的要求,进而实现业务的整改,只有保障了企业的运行是在遵守相关税务政策的基础上,企业才能够实现稳定的长效发展。

  :韩顺超 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务管理论文15

  一、高校实行“营改增”的重要性

  近年来,由于国家教育总局对办学规模要求的进一步提高,使得教育改革体系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那就是:日常税务活动的增加,给税务管理工作带来的难度,且这个问题的出现,也给高校的内部管理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而“营改增”在各大高校中的实行,可以进一步提升高校税务管理的水平,从而让我国教育事业可以朝着一个正确的方向去发展。由此可见“,营改增”在高校中的实行,是极其重要的。

  二“、营改增”对高校税务管理的影响

  (一)纳税方面的影响。过去,高校在签订各种科研项目协议的时候,都必须要缴纳相应的印花税,且按照协议的要求,如果高校向社会提供教育服务,那么它就必须要上缴一定的营业税,若销售物品,则必须上缴定额的增值税。另外,协议内容中还牵涉到其它的一些税种,比如:房产税、所得税以及契税等。然而,高校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则不再需要上缴相应的营业税。其中,针对具有“一般纳税人”性质的高校,它们过去需要上缴的营业税税率是5%,而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它们在“营改增”使用范围之内的税率则只有6%,且其税率也增长了20%。假设,高校的进项税额抵消税率是17%,那么“营改增”中的营业税则会增值,但高校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所有教育服务的税收率基本不发生任何变化,将其设为s,同时将能够进行抵消的含税购进金额设为h,然后依照“营改增”的'税率要求,将城建税定为7%,教育附加税定为3%。那么,就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未实行“营改增”时的税负为:s*5%*(1 7% 3%)=0.055s;

  (2)实行“营改增”时的赋税为:[s/(1 6%)*6%-h*17%]*(1 7% 3%)s=0.062s-0.187h;

  (3)实行“营改增”时增加的税负为:0.062s-0.187h-0.055s=0.007s-0.187h。倘若,0.007s-0.187h的值等于零,那么不论高校是否实行“营改增”,其税负都是一样的。可0.007s-0.187h的值大于零时,高校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其税负会增加。若0.007s-0.187h的值小于零,那么高校实行“营改增”后,其税负则会减少。

  (二)税务核算方面。一般来说,高校需要上缴的纳税额是依照营业额的多少计算出来的,也就是说:营业额的高低直接影响高校纳税额的总值。但是,当“营改增”将营业税纳入增值税之后,高校所需要上缴的增值税除了要受其营业额的影响之外,还要受到进项税额以及抵扣凭证的影响。所以,在这个时候,税务的核算工作就需要财务部以及高校各大部门的全力配合了,以确保财务部可以通过正确的途径获得较多的增值税发票,从而为税种的抵扣提供方便。

  (三)发票管理方面。目前,增值税的发票只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发票,另一种则是专用发票。因高校在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消的过程中,会利用到专用发票,这就会影响到其自身需要上缴的增值税额。所以,从该角度上来看,专用发票相对于普通发票来说,高校对其的管理要更为严格一点。其次,国家有关部门针对“营改增”,将“增值税违法犯罪”条例列入了《刑法》中。与此同时,现阶段国家税务总局对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也比“营改增”实行之前,更为严苛。

  三“、营改增”的应对措施

  (一)严格申请纳税人身份。虽然,高校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对“营改增”进行了全面的落实,但高校在现阶段中,也面临着一个有关身份认证的选择题。国家相关政策中提及到:还未申请纳税人身份的“营改增”试点,只要其年销售额达到了五百万,那么就可以向国家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而那些没有经常性为社会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则可以申请“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因此,依照高校的服务性质,可将其判定为“纳税人”的范畴,年销售额也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资格,所以这些高校还应当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

  (二)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

  因“营改增”提高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管理的要求,所以高校还应当为这种专用发票制定一个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让该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以确保专用发票管理工作的效率及质量,从而让高校的各类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其次,高校还应当对能够进行抵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全面的审查,保证其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进而确保这些专用发票都能够实现税率的抵扣。另外,由于“营改增”的实行,让税务管理的基础理论出现了较大的转变,所以管理人员还应当不断强化其自身的税务管理能力,并对传统的税务管理模式进行科学的改进,以完善高校税务管理体系。

  总之,面对“营改增”给高校税务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各大高校就应当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为主要依据,并结合“营改增”的试行情况,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然后从中挖掘出能够有效应对“营改增”的策略,从而将“营改增”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唯有这样,才能够让我国各大高校在“营改增”的带领之下,实现持续、全面的发展。